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公司于2007年7月30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网网站披露《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07-32)
2.召开时间:2007年8月17日上午9:00
3.召开地点:珠海市拱北桂花北路132号丽珠大厦二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召集人: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邱庆丰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66,849,9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52%。
2. A股股东出席情况:
A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0代表公司有表决权A股股份数110,815,8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60.32%。
3. B股股东出席情况:
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56,034,111股,占公司流通B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45.81%。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合成公司与焦作健康元日常关联交易事宜的议案》
在2007年8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珠海保税区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采用分次购买方式,向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采购总量约541吨的7-ACA(7-氨基头孢烷酸)产品。采购价格以市场化为原则,并以市场价为参考,在兼顾双方利益及优质优价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协议价格。
审议该议案时,公司关联股东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和控制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77,510,167股)、天诚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44,537,733股)、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5,892,943)回避表决。
①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8,909,1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股东及非关联股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② A股非关联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7,412,749股,占出席会议A股非关联股股东及非关联股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③ B股非关联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1,496,378股,占出席会议B股非关联股股东及非关联股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④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①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66,849,9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 0股;弃权0股。
②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10,815,859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③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56,034,111股,占出席会议流通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④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①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66,849,9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 0股;弃权0股。
②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10,815,859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③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56,034,111股,占出席会议流通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④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①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66,849,9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 0股;弃权0股。
②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10,815,859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③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56,034,111股,占出席会议流通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④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①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66,849,9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 0股;弃权0股。
②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10,815,859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③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56,034,111股,占出席会议流通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④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①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66,849,9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 0股;弃权0股。
②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10,815,859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③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56,034,111股,占出席会议流通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④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易朝蓬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