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四届三次董事会会议于二○○七年八月十七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有效。本次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截至二○○七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分别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未经审计之财务报告。
二、审议通过本公司二○○七年度中期报告及其摘要,以及中期业绩公告,并批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刊登中期报告及其摘要、中期业绩公告。
三、经讨论后,董事会建议不派发二○○七年度中期股利。
四、全体董事经过充分讨论,分别审议通过了《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其中《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合称为“两项制度”)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同意将两项制度提呈本公司下次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585 证券简称:海螺水泥 编号:临2007-27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四届二次监事会会议于二00七年八月十七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监事会主席王俊先生,监事王燕谋先生、丁军庭先生共3人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王俊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所作决议有效。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截至二○○七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分别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未经审计之财务报告。
2、审议通过本公司二○○七年度中期报告及其摘要,以及中期业绩公告。
3、审议通过《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该规则”),该规则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监事会同意将该规则提呈本公司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七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