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行认沽权证(580997)交易和行权风险揭示函
2007年08月2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招行认沽权证(招行CMP1,580997)即将到期,为帮助投资者进一步认清参与权证投资的风险,作为招行权证的一级交易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权证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招行CMP1上市公告等相关信息,特别制订此风险揭示函,提醒投资者注意招行CMP1相应的交易和行权风险:
一、招行CMP1的到期日为2007年09月01日。权证是有存续期的证券品种,权证的市场价格在到期前将向内在价值回归,到期后权证将不再具备任何价值。
二、2007年08月24日为招行CMP1的最后交易日。
三、招行CMP1实行实物交割,不能自动行权,投资者必须进行行权申报。招行CMP1的行权期限为2007年08月27日至08月31日五个交易日,08月31日之后未行权的权证将予以注销。
四、权证行权的申报数量为1份的整数倍,当日行权申报指令,当日有效,当日可以撤销。投资者行权时应交付标的证券,当日购入的标的证券,当日不能用于行权。
五、招行CMP1的行权比例为1:1,行权价格已于2007年7月04日调整为5.45元。如果投资者需要行使1000份招行CMP1,那么其必须保证资金帐户中有1000份招商银行(600036)。行权操作完成后,投资者将获得5.45×1000=5450元现金。当招商银行的价格高于5.45元时,投资者行权将面临亏损。
六、本风险揭示函的风险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权证交易和行权可能面临的所有风险。投资者在交易和行权时,应充分了解并仔细衡量相应风险,以免造成损失。
免责声明:
本风险揭示函系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权证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招行认沽权证上市公告等相关公开信息综合整理,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能确保这些信息完全准确。投资者在参与权证交易和行权时,请以交易所或权证发行人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招行权证一级交易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