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编制基准
此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的简明综合中期财务资料,乃按照香港会计准则(”HKAS”)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而编制的。此简明综合财务资料应与2006年年度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2 会计政策
2.1 主要会计政策
除于附注2.2中之说明外,本集团编制本简明综合财务资料所采纳之会计政策与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财务报表所采用者一致。
以下新订准则、对准则的修订和诠释已于本报告期内生效:
2 会计政策
2.1 主要会计政策(续)
以下新订准则和诠释已发出但在2007年仍未生效,且本集团并无提早采纳:
2 会计政策
2.2 会计政策变更
于以前年度,本集团对共同控制实体的权益按比例综合法入账。本集团将其应占各共同控制实体的个别收入和费用、资产和负债以及现金流量﹐分别按本集团财务报表中相类似的项目以线对线基准合并。本集团对向共同控制实体出售资产中其他合营方应占的盈亏部份确认入账。本集团不确认本集团向共同控制实体购入资产而产生之应占共同控制实体盈亏﹐除非其已将资产转售予第三方。然而﹐若有关亏损证明流动资产的可变现净值减少或出现减值亏损﹐交易亏损实时确认。
自2007年1月1日起,由于中国会计准则的变更,本集团的中国会计报表中对共同控制实体的会计政策由比例综合法变更为权益会计法。为确保本集团中国会计准则财务报表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报表的一致性,以便财务报表使用者更好地理解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本集团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报表中对共同控制实体的会计政策也由比例合并法变更为权益会计法如下:
共同控制实体的投资以权益会计法入账,初始以成本确认。本集团于共同控制实体之投资包括收购时已识辨的商誉(扣除任何累计减值亏损)。本集团应占收购后共同控制实体的盈利或亏损于损益表内确认,而应占收购后储备的变动则于储备账内确认。投资账面值会根据累计之收购后储备变动而作出调整。如本集团应占一家共同控制实体之亏损等于或超过其在该共同控制实体之权益,包括任何其他无抵押应收款,本集团不会确认进一步亏损,除非本集团已代共同控制实体承担责任或作出付款。
本集团与共同控制实体之间交易的未实现收益按集团在共同控制实体权益的数额对销。除非交易提供所转让资产减值之凭证,否则未实现亏损亦予以对销。
在共同控制实体的摊薄盈亏于综合损益表确认。
2 会计政策
2.2 会计政策变更(续)
上述会计政策对本集团于2006年12月31日之综合资产负债表截至2006年6月30日之综合中期损益表以及于2006年12月31日之综合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下:
3 分部资料
主要报告形式 - 业务分部
于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本集团的组织分以下业务分部:
·制造中成药
·批发西药、中成药、中药材及医疗器械
·零售西药、中成药、中药材及医疗器械
·进出口西药、中成药及医疗器械
集团其他业务主要为持有投资物业及其他投资,两者的规模皆不足以作出独立报告。
3 分部资料(续)
主要报告形式 — 业务分部(续)
分部业绩如下:
3 分部资料(续)
主要报告形式 — 业务分部(续)
其他在综合损益表列账的分部项目如下:
未分配成本指企业开支。分部间转拨或交易是按照无关联第三方亦应得的一般商业条款和条件订立。
于2007年6月30日的分部资产和负债以及截至该日止6个月的资本开支如下﹕
3 分部资料(续)
主要报告形式 — 业务分部(续)
于2006年12月31日的分部资产和负债以及截至2006年6月30日止6个月的资本开支如下﹕
分部资产主要包括有形及无形资产、存货、应收款及经营现金。此等项目不包括递延税项、投资物业及其他投资。
分部负债由营运负债组成。此等项目不包括税项和企业贷款等项目。
资本开支包括对土地使用权、物业、机器及设备和无形资产的添置。
地理分部
由于在中国以外的销售及业绩不大于集团综合销售和综合业绩的10%,故没有呈列地理分部。
4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
由赊销所产生的贸易应收款一般可享有一至三个月的信用期。贸易应收款(包括贸易性质的应收关联方款项) 的账龄分析如下:
5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
2007年6月30日,贸易应付款 (包括贸易性质的应付关联方款项) 的账龄分析如下:
6 贷款
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6个月之贷款的利息费用约为人民币29,296,000 元(截至2006年6月30日止6个月:27,016,000元)。
7 经营盈利
以下项目已在本中期期间的经营盈利中记账/扣除:
8 所得税
除属于外商投资生产性企业的一家附属公司以及一家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附属公司外,本集团企业当期所得税乃按照估计应课税盈利依税率33%(2006年﹕33%)提拨准备。属于外商投资企业的附属公司设立于沿海经济开放区,适用企业所得税率为24%。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附属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率为1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新所得税法”)。新所得税法将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目前执行33%企业所得税率的本集团内的公司自2008年1月1日起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率。上述享受现行税率优惠的外商投资生产性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附属公司,将自2008年1月1日起五年内,逐步过渡到25%的企业所得税率。
9 股息
董事于2007年4月27日召开会议并宣布普通股每股分派末期股息人民币0.084元。拟派股息在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列作保留盈余之分配。
董事不建议对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派发中期股息(2006年6月30日止6个月:无)。
7.4 报表附注
7.4.1 如果出现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有关内容、原因及影响数。
√适用 □不适用
(1)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而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本集团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根据新准则对本集团的会计政策进行修订。同进,在编制对比会计报表时,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7号———新旧会计准则过渡期间比较财务会计信息的编制和披露》的要求,主要对调整合并范围、追溯调整所得税和退休人员过渡性医疗保险等三项业务进行了追溯调整。新准则与原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旧准则”)对股东权益影响如下:
2007年1月1日股东权益调整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2006年6月30日股东权益调整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2)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7.4.2 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的重大变化
√适用 □不适用
(1)本报告期内,减少合并单位1家,原因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合营企业不再采用比例合并法。因此,从2007年起,对合营企业王老吉药业的长期投资采用权益法,不再纳入合并范围。为保持与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的一致性,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报表对王老吉药业的会计核算亦同时变更为权益法核算。
(2)与上年相比,本报告期内新增合并单位1家,原因为:本公司通过属下子公司敬修堂药业接持有广州敬修堂一七九零营销有限公司51%的股权,并对其财务及经营实施控制。基于重要性原则,在原制度合并报表体系中以权益法核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要求,因此,从2007年起,将广州敬修堂一七九零营销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7.4.3 如果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列示涉及事项的有关附注
□适用 √不适用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8月17日
于本公告日,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杨荣明先生、施少斌先生与冯赞胜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黄显荣先生、刘锦湘先生、李善民先生与张永华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