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药业”或“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监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本摘要摘自本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该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港交所”)网站(http://www.hkex.com.hk)。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3 本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了第四届第三次董事会会议。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黄显荣先生以电话通讯形式参加了会议。
1.4 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统称“本集团”)与本公司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半年度(“本报告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5 本公司董事长杨荣明先生、董事总经理施少斌先生及财务总监兼财务部高级经理陈炳华先生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1.6 本半年度报告分别以中、英文两种语言编订,除按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编制的简明综合财务资料外,两种文体若出现解释上的歧义时,以中文本为准。
1.7 按港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十六第46段的规定,须载列于本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所有资料将于近期内刊登于港交所网站。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注:本半年度报告中,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上年同期数和上年度期末数均已按《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规范第7号———新旧会计准则过渡期间比较财务会计信息的编制和披露》要求进行调整和重新计算。由于会计政策的变更,本公司对共同控制实体由比例综合法变更为权益会计法。本半年度报告中,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上年同期数和上年度末数均按会计政策的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2.2.1 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2.2.2 非经常性损益項目
√适用 □不适用
2.2.3 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2.2.4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上述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1、于2006年4月12日,本公司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了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为A股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3股股票。
2、根据股改承诺,于2007年4月24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广药集团”)所持广州药业的40,545,000股原有限售条件股份(占广州药业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上市流通。另一股东———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长城公司”)所持广州药业的20,996,491股有限售条件股份亦于同日上市流通。
3.2 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表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A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2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获委任或离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于2007年4月2日召开的本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施少斌先生被选举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之执行董事,任期自获委任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成员选举产生之日止。
(2)于2007年6月15日召开的本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杨荣明先生、施少斌先生和冯赞胜先生被选举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之执行董事,而黄显荣先生、刘锦湘先生、李善民先生和张永华先生被选举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之独立非执行董事;杨秀微女士和钟育赣先生被选举为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之股东代表监事,而吴权先生则被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为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之职工代表监事。以上各获委任的董事或监事的任期自获委任之日起至新一届董事会成员、新一届监事会成员产生之日止。
原第三届董事会成员陈志农先生、吴张先生与张鹤镛先生自2007年6月15日起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而第三届监事会成员陈灿英先生与欧阳强先生亦自同日起不再担任本公司监事。
(3)于2007年6月15日召开的本公司第四届第一次董事会会议上,杨荣明先生被选为本公司董事长,任期自获委任之日起至新一届董事会成员产生之日止。
(4)于2007年6月15日召开的本公司第四届第一次董事会会议上,施少斌先生获聘任为本公司总经理,何舒华先生获聘任为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苏广丰先生获聘任为本公司副总经理,陈炳华先生获聘任为本公司财务总监。以上人员的任期自获委任之日起至新一届董事会成员产生之日止。
(5)于2007年6月15日召开的本公司第四届第一次监事会会议上,杨秀微女士被选为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获委任之日起至新一届监事会成员选举产生之日止。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除特别注明外,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涉及的财务资料均节录自本集团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之账项)
本集团主要从事:(1)中成药的制造与销售;(2)西药、中药和医疗器械的批发、零售和进出口业务;及(3)天然药物和生物医药的研究开发。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以生产经营工作为核心,通过加强基础管理、积极拓展市场、加快科技研发和资源整合等各项工作,使本集团经营业绩继续保持平稳持续的良性增长。
本报告期内,按中国会计准则计算,本集团的主营业务收入约为人民币5,987,481千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7.36%;税前利润约为人民币253,093千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7.05%;净利润约为人民币157,798千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4.64%。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计算,本集团的主营业务收入约为人民币5,987,481千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7.36%;除所得税前盈利约为人民币245,510千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9.33%;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盈利约为人民币151,191千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7.34%。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的总体及各主要业务的经营情况如下表: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注:按中国新会计准则,2007年起合营企业按权益法核算,故2007年1—6月份,本集团及制造业务的主营业务收入不含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王老吉药业”)的主营业务收入,2006年同期数据也作了相应追溯调整。
其中:本报告期内,本集团向控股股东广药集团及其联系人销售产品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155,383千元。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3 中成药制造业务(“制造业务”)
本报告期内,制造业务一是继续做好王老吉清凉茶、星群安神补脑液、中一消渴丸、奇星华佗再造丸等主导产品的市场营销工作,根据市场的变化及时调整营销策略,积极扩大销售渠道和医院零售网络等终端市场。二是加强与全国重点客户的战略合作, 及时掌握客户进、销、存和销售价格情况,主动维护和稳定主导产品的零售价格,提高经销商的信心与积极性。三是加强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和产业化工作,积极跟进狂犬病疫苗生产批文的申请和HBV-DNA疫苗的临床研究工作。四是强化内部基础管理,提升企业的运营质量。2007年,本公司成立基础管理工作小组,并聘请专业的咨询顾问开展专项调研和流程分析改进工作;根据国家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组织编写企业内控制度,通过优化业务流程、规范企业经营运作、落实岗位问责制和加强绩效考核等有效措施,提高企业工作效率和降低经营风险。
2007年上半年,本集团销售收入人民币500万元以上的产品达36个。其中销售收入显著增长的重点产品有消渴丸、夏桑菊颗粒、安神补脑液、化痔栓、清热消炎宁胶囊、前列通片与咳喘顺丸等,该等产品的销售收入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21.26%、8.85%、64.98%、12.95%、26.76%、47.20%与211.44%。
本报告期内,制造业务的费用率为37.19%,比去年同期下降2.87个百分点,主要是因为本报告期内,本集团加大销售力度,提高销售收入,同时加强基础管理,严格控制成本费用支出所致。
5.4 医药贸易业务(包括批发、零售及进出口)(“贸易业务”)
本报告期内,贸易业务根据国家深化医疗体制改革、医药流通体制改革和医药市场的变化,积极调整经营策略。一是积极配合制造企业和供应商开展广东省药品挂网采购工作。本公司属下广州医药有限公司(“医药公司”)通过整合信息渠道, 为制造企业与医院专家提供了互动的信息交流,确保了本集团下属企业上网的药品入围水平,为下一步拓展医院市场奠定了良好基础。二是加快资源整合。上半年,属下广州市药材公司(“药材公司”)加强对中药材市场的信息收集和分析,对重点药材产地实施驻点采购试点,通过产地采购后直接加工、储存,缩短采购流程,有效控制了采购成本。三是盘活固定资产,加强上市公司和下属企业出租物业的统一管理,提高集约资源收益水平。
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本集团的医药零售网点共有118家,其中,主营中药的“采芝林”药业连锁店88家,主营西药的“健民”医药连锁店27家,盈邦大药房1家,其他医药零售网点2家。
5.5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下属主要企业的经营情况及业绩
√适用 □不适用
注: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属下合营企业———王老吉药业的经营呈现同比大幅增长的良好态势。于2007年1至6月期间,王老吉药业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528,174 千元,同比增长59.49%;利润总额为人民币 60,195千元,同比增长50.48%;净利润为人民币52,937 千元,同比增长32.34 %。本报告期内,显著增长的产品有王老吉清凉茶、保济口服液、小儿七星茶冲剂与广东凉茶颗粒,该等产品的销售收入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05.21%、28.52%、28.44%与18.84%。
5.6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 √不适用
5.7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8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同期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9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0 利润构成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 √不适用
5.1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11.1 募集资金使用
√ 适用 □ 不适用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发行A股募集的资金实际投入的项目与招股意向书承诺项目全部一致。
本公司发行A股实际募集的资金净值为人民币737,990千元,超过预计募集资金部分(人民币29,690千元)均作为补充企业流动资金使用。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实际投入资金为人民币703,350千元,尚有人民币34,640千元未投入。除下表所述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按进度完成投入。
5.11.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2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13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4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5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担保事项
√适用 □不适用
6.2 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6.3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6.4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员工人数约为7,999人。员工薪酬政策与前一报告期相比没有重大变动。2007年上半年,本集团员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2.18亿元。
6.5 资金流动、财政资源及资本结构情况
于2007年6月30日,本集团的流动比率为1.47(2006年6月30日:1.48),速动比率为1.08(2006年6月30日:1.01)。本报告期应收账款年周转率为8.89次,比去年同期减慢9.55%,存货年周转率为8.21次,比去年同期加快5.10%。
于2007年6月30日,本集团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人民币525,037千元(2006年6月30日:人民币526,839千元),其中约97.06%及2.94%分别为人民币及港币等外币。
于2007年6月30日,本集团的流动负债为人民币2,969,843千元,其中短期借款为人民币971,631千元(2006年6月30日:人民币841,449千元)。
6.6 资本性开支
本集团预计2007年资本性开支约为人民币2.27亿元(2006年:人民币1.02亿元),其中2007年上半年已开支人民币39,159千元(2006年同期:人民币47,680千元),主要用于厂房基建和购置机器设备等。本集团的资金完全能够满足资本性开支计划和日常运营等所需资金。
6.7 外汇风险
本集团大部分收入、支出、资产及负债均为人民币或以人民币结算,所以并无重大的外汇风险。
6.8 或有负债
于2007年6月30日,本集团并无重大或有负债。
6.9 集团资产抵押详请
于2007年6月30日,本集团之银行部分借款是以账面净值为人民币53,634千元的固定资产作抵押。
6.10 本公司董事会建议不派发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6个月之中期股息,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6.11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收购及出售资产(包括附属公司及合营公司)、企业合并及其他交易事项
1、本公司受让广药集团、安徽华东中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及刘菊妍等5名自然人持有广州汉方合共26.04%的股权,各方于2007年1月10日签订了《股东转让股权合同》。
同日,广州汉方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环叶签订《合并协议》(“该协议”),根据该协议,双方同意通过以广州环叶所有业务、资产及负债注入广州汉方的方式,将广州汉方与广州环叶合并,合并完成后,将保留广州汉方,注销广州环叶。根据港交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受让广药集团及刘菊妍等5名自然人持有广州汉方的股权以及广州汉方与广州环叶的合并属于关联交易。本公司于2007年1月10日召开第三届第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对以上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目前,上述交易的相关报批手续正在办理中。
详情请参阅本公司2007年1月11日刊登于中国国内《上海证券报》及中国香港《经济日报》、《英文虎报》的公告。
2、本公司于2007年1月12日召开的2007年第1次投资管理委员会会议决议,同意本公司转让所持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的股权。以上股权转让手续已于2007年5月办理完毕。
3、2007年1月17日,本公司以人民币41,116,178元向控股子公司———医药公司购买其拥有的穗康大厦。相关过户手续已于2007年3月29日办理完毕。
4、2007年1月27日,本公司属下子公司———敬修堂药业与潘高寿药业及33名自然人与联合美华有限公司(“联合美华”)签订了《广州医药有限公司出资额转让合同》;同日,本公司与联合美华签订了《广州医药有限公司增资合同》、《合营合同》与《广州医药有限公司经修订和重述的章程》。本公司于2007年1月26日召开第三届第三十次董事会会议对股权转让和增资事项(“该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
该交易事项已按程序提交本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07年第一次境外上市外资股与内资股股东之类别股东大会审议并顺利获得通过。目前,该交易事项的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详情请参阅本公司分别于2007年1月29日在中国国内《上海证券报》及于2007年1月31日在中国香港《经济日报》、《英文虎报》刊登的公告。
5、本公司于2007年6月27日召开的2007年第2次投资管理委员会会议决议,同意本公司向中一药业分期注资人民币1.35亿元,作为其GMP二期的建设工程款。
6.12 购买、出售及购回股份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及购回或注销本公司之上市股份。
6.13 银行贷款、透支及其他借款
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本集团短期借款为人民币971,631千元(2006年12月31日:人民币902,613千元),比期初增加人民币69,018千元。
6.14 资产负债率
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本集团的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为50.24%(2006年12月31日:45.78%)。
6.15 遵守《企业管治常规守则》情况
经核对港交所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企业管治常规守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本报告期内能遵守《企业管治常规守则》所载的守则条文,未发现有任何严重偏离守则条文的行为。
6.16 董事及监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以港交所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之标准守则以及本公司制订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份的管理办法》作为董事及监事证券交易的守则和规范;在向所有董事及监事作出特定查询后,本公司确定本公司董事及监事于本报告期内均有遵守上述守则和规范所规定有关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
6.17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辖下审核委员会由四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其中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已具备适当的专业资格。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已经与管理层审阅本集团采纳的会计原则、会计准则及方法,并探讨审计、内部监控及财务汇报事宜,包括审阅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6个月未经审计的中期账目。
6.18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19.1 本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和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19.2 本公司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于2001年11月以现金形式认购中国光大银行股份,现时持有该银行605万股。
2、本公司于2002年9月16日向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占该公司20%的股权。
6.19.3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财务报告
7.2 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于2007年6月30日)
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