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07年1-6月
编制单位: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刘绍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万顺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卫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07年1-6月
编制单位: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刘绍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万顺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卫
7.3 报表附注
7.3.1如果出现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有关内容、原因及影响数。
公司于2006年12月31日之前执行原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主要变更如下会计政策:
公司所得税由原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变更为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该项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为2,874,246.56元,调增了2006年度净利润455,481.48元,调增了2006年年初留存收益2,418,765.08元,其中未分配利润调增了2,176,888.57元,盈余公积调增了241,876.51元。公司2007年1-6月比较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或上年数已按追溯调整后的数字填列。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表列报》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应付福利费、其他应付款、固定资产和预提费用分析内容后进行了重分类列报到应付职工薪酬、无形资产或其他应付款等相关项目反映。
此外,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大埔宜华林业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由原采用权益法变更为按成本法核算,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2007年1月1日前原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不予追溯调整。母公司2006年度1-6月按权益法确认对该控股子公司的投资收益为-19,432.34元,2007年1至6月改按成本法核算。
7.3.2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