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8月10日以传真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07年8月17日以通迅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5名,实际参加董事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及江苏证监局的相关通知要求,公司成立了治理专项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积极认真地开展治理专项活动,通过自查后形成了公司《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详见公司临2007-015号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修改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 600105 证券简称: 永鼎光缆 编号:临2007-015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
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交所、江苏监管局的要求和统一部署,公司制定出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的工作计划。根据计划安排,公司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对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认真深入地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特别提示: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有待改进的问题
1、公司应进一步发挥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作用。
2、公司应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3、公司应加强对董监事及高管人员的培训力度,增强其规范运作意识。
4、公司应多采取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制度,充分发挥中小投资者的参与权。
5、公司应当按照新近法规的要求,制订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二、公司治理概况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由永鼎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鼎集团"或"控股股东")联合其他二家股东于1994年4月份发起设立的,目前总股本27211.0462万股,其中永鼎集团持有100136528股,占总股本的36.8%。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修订完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公司治理结构逐步完善,运作规范。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确保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能充分行使股东权利,享有平等地位。
2、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通过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没有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也未要求本公司为其或其关联方提供任何担保。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机构、财务和业务方面做到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3、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会议按照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各位董事能够勤勉尽责地行使权利,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4、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选举监事,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1名。监事会会议按照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全体监事认真履行诚信、勤勉职责,对公司财务以及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行为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监督。
5、关于绩效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建立了年度绩效考核制度,按年度对董事、监事和经理人员的表现、履行的职责、绩效等情况进行考评,并制订相应年薪;公司正逐步完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激励约束机制,公司经理人员的聘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
6、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并多次修订完善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议事规则,制定完善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并不断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以及《业务操作流程》,从财务、审计、生产经营、销售、物资、人事、技术质量等全方位规范了公司各个环节,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内部业务控制制度。
为发挥监督管理作用,及时发现和解决内控制度缺陷,公司根据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设立专门审计部门,负责对各项业务、下属企业、财务会计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与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
7、公司信息披露与透明度情况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注重信息披露的公正、公平和公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整、准确、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工作。
三、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公司应进一步发挥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作用。
公司董事会已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关的实施细则,明确了每个专业委员会的职责权限,由于公司董事组成成员较少,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存在交叉性,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并无实质性运作,只是通过董事会统一行使职责权限,未能发挥其专业的作用。
2、公司应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并通过专线电话、电子信箱、公司网站及接待投资者来访等方式与投资者保持密切的联系,由于公司日常工作重点主要集中在生产和经营方面,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开展的形式不够丰富,需进一步加强。
3、公司应加强对董监事及高管人员的培训力度,增强其规范运作意识。
由于国家不断出台新的法律法规及监管文件,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因在日常工作中事务较繁忙,不能及时学习新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的情况,公司应适时组织学习,并安排相关人员参加证券监管部门组织的学习和培训,不断增强其规范运作意识。
4、公司应多采取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制度,充分发挥中小投资者的参与权。
除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会议外,公司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仅限于现场会议,没有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主要是受网络技术支持等方面的影响,公司今后应加强这方面的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召开股东大会,充分发挥中小投资者的参与权。
5、公司应当按照新近法规的要求,制订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由于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不断推出,公司应当根据自查情况,按照新近法规的要求,制订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四、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及责任人
1、关于进一步发挥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作用
整改措施: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业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会人员变动的情况,对各专业委员会成员作相应的调整,调整后的各专业委员会按相关实施细则开展工作,切实履行各专业委员会的职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整改时间:2007年9月30日前,调整各专业委员会成员组成及相关工作制度,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加强和完善。
整改责任人:公司董事长
2、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整改措施: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公司网站建设,通过开辟投资者专栏,组织投资者参观公司项目等多种形式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树立公司良好的社会和市场形象。
整改时间: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加强和完善
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3、关于加强对董监事及高管人员的培训力度,增强其规范运作意识
整改措施:1)、公司组织董监事及高管人员的学习和培训;
2)、组织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及监管部门的相关培训;
3)、由公司证券部及时将证券监管部门的信息传递给公司董监事及所有高管人员。
整改时间:已在日常工作中进行
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4、关于多采取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制度,充分发挥中小投资者的参与权
整改措施:按照《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司股东大会相关制度,尽量以网络和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参与权。
整改时间:根据公司情况,逐步落实。
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5、关于按照新近法规的要求,制订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整改措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照公司自查情况,制订和完善《总经理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整改时间:2007年9月30日前
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五、有特色的公司治理做法
1、公司注重企业文化建设,倡导“开拓、创新、奋进”的企业文化,贯彻公司“抓实、抓深、抓到底”的经营理念,充分抓住企业信息化这一平台,推进公司各项管理工作的进程。公司定期开展企业文化宣传活动,每季度编制《永鼎之光》报刊,加深员工对企业文化的理解。公司领导关心员工的身体健康,2006年,公司所有员工享受了免费系统体检,让员工能够踏实工作。
2、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张,为了更好地适应市场需要,挖掘市场潜力,公司正从单一的投资主体逐渐向多元化、多领域、全方位方向拓展,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确保新的利润增长点。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上述为我公司关于公司治理情况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欢迎监管部门和广大投资者对我公司治理情况进行分析评议并提出整改建议。
为促进我公司的治理水平的进一步提升、推动专项活动的顺利进行,公司设立“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互动平台, 互动方式如下:
电话:0512-63272395,0512-63272489
传真:0512-63271866
电子信箱:zqb@yongding.com.cn
网络平台:http://www.yongding.com.cn,公司网站设有“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互动平台”专栏。
附件: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治理自查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8月
股票简称:永鼎光缆 股票代码:600105 编号:临2007-016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8月17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慰芳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并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07年半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7年半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未发现参与2007年半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及江苏证监局的相关通知要求,公司成立了治理专项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积极认真地开展治理专项活动,通过自查后形成了公司《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七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