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定代表人:胡佃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俊岭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维福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07年1-6月
编制单位: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胡佃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俊岭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维福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07年1-6月
编制单位: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胡佃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俊岭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维福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07年1-6月
编制单位: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胡佃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俊岭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维福
7.3 报表附注
7.3.1 如果出现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有关内容、原因及影响数。
根据2006年2月15 日发布的[财会(2006)3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的规定,本公司于 2007年 1 月 1 日 起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相应修订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同时,在编制对比会计报表时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 7 号――新旧会计准则过渡期间比较财务会计信息的编制和披露》的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追溯调整。
(1)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由原来采用权益法改为成本法。
(2)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公司对存货、应收账款的减值准备不再在管理费用中列示,统一在资产减值损失中反映。
(3)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的规定,公司对应付工 资、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进行了梳理,单列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反映。
(4)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在首次执行日,公司停止采用应付税款法,改按资产负债法对所得税进行处理。计提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将资产账面价值小于资产计税基础的差额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并相应调整留存收益。
(5)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及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原会计政策下按成本 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兴业银行股票”于 2007 年 2 月 5 日该公司上市日后确认并改按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核算,并将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所有者权益,该项变更增加公司期末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2,510,802,430.60元。
7.3.2 本期将本公司之母公司成立的全资子公司乌海市西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