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公司获得苏州地块,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本公司于2007年7月20日通过挂牌竞标获得位于苏州市吴中开发区邵昂路东侧、东吴三路南侧,编号为2007-G-21的3个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刊登于2007年7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香港商报),现本公司已与苏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个地块面积分别为192747.6、109355.4和8281.3平方米,用途和年限分别为居住70年、居住70年和商业40年,地块在2007年12月26日前平整后交付公司;3个地块出让金总额为人民币9.2亿元,分三期付清:2007年8月3日前付36800万元、2007年9月26日前付27600万元、2007年12月26日前付27600万元。
3个地块的建筑容积率分别为1.5、1.5、2.5,建筑密度分别为≤30%、≤25%、≤50%,绿地比例分别为≥37%、≥37%、≥25%。合同约定受让人在2008年12月25日之前动工建设。
合同其他内容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公司获得无锡地块,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本公司于2007年7月27日通过挂牌竞标获得位于无锡市312国道南侧,南至民丰河、西至凤宾路、北至民丰路,东为现状民丰公寓的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刊登于2007年7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香港商报),现本公司已与无锡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地块面积为118821.9平方米,用途和年限为居住70年、商业40年,地块于2008年7月10日前以净地交付公司(其中55818.1平方米于2008年1月31日前交付);地块出让金总额为人民币41791万元,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三个工作日内付30%、2008年1月31日前付20%、2008年4月30日前付20%、2008年7月10日前付30%。
地块的建筑容积率为2.2,建筑密度小于25%,绿地比例大于40%。合同约定受让人在2008年9月1日之前动工建设,于2009年6月30日前完成总建筑面积的25%以上,2011年3月1日前竣工。
合同其他内容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公司设立“无锡新城万嘉置业有限公司”。
为进行无锡地块的开发,本公司于2007年8月14日在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塘分局申请设立了“无锡新城万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称“无锡新城万嘉”),无锡新城万嘉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由本公司独资设立,持有其100%股权。无锡新城万嘉法定代表人王振华,住所为无锡市北塘区新桥花园50-1。无锡新城万嘉经营期限为自成立之日起20年,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室内装饰装潢服务。
特此公告。
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七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900950 证券简称:新城B股 编号:2007-029
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变动公告
近期,因本公司办公地点所在大厦所有方中国银行常州分行对物业进行组织调整,将大厦名称改为中银大厦,及常州市电话号码自2007年8月18日起升至8位,本公司新的联系方式为:
办公地址:常州市和平南路150号中银大厦20楼
邮政编码:213003
公司总台接待电话:0519-88122988转8620
传真:0519-88156698
投资者联系电话:0519-88127288
特此公告。
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七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