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冻结的公告
2007年08月2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215 股票简称:长春经开 编号:2007-027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冻结的公告
近日公司接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根据(2007)吉民二保字第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7825.92万股(性质限售流通股 ,占公司股份的21.88%)及孳息被司法冻结,冻结期限从2007年8月17日起至2008年8月16日止。
另根据(2007)吉民二保字第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上述7825.92万股被司法轮候冻结,期限从2007年8月17日起至2008年8月16日止。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