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2007年8月20日)折算前基金份额净值为2.5363元,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为2.536335136元(第9位以后舍去),本基金管理人按照1:2.536335136的折算比例将原基金安久的基金份额进行了折算。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1.0000元,相应地,原基金安久每1份基金份额折算为2.536335136份,基金份额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原基金安久的基金总份额由500,000,000.00份折算为1,268,167,568.49份。
本基金管理人已根据上述折算比例,对各原基金安久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份额进行了计算,并由注册登记机构进行投资者相应基金份额的登记确认。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久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7]210号),对于原基金安久份额持有人因暂未进行份额托管等原因产生的未领取现金红利共计4,248,686.26元人民币,本基金管理人已于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2007年8月20日)按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1.0000元确认为基金份额4,248,686.26份,并由注册登记机构进行投资者相应基金份额的登记确认。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 8月21日
华安策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集中申购结果的公告
华安策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久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7]210号),自2007年8月15日起向全社会进行集中申购,截至2007年8月15日本基金集中申购工作顺利结束。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本次华安策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集中申购的有效申购申请金额为76,821,405,912.01元人民币(不包括利息),已超过《华安策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集中申购期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下简称“《发售公告》”)规定的100亿元(不包括利息)规模上限。根据《发售公告》,本基金管理人对于最后一个集中申购日,即2007年8月15日的有效申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原则予以确认,确认比例为13.0172051%(保留到小数点后七位),本基金的最终有效申购确认金额为9,999,995,322.55元人民币,扣除集中申购费后,本基金的最终净有效集中申购确认金额为9,853,248,612.96元人民币,折合基金份额9,853,248,612.96份。集中申购款项在基金验资确认日之前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318,719.94元人民币,折合基金份额318,719.94份。本次基金集中申购的所有资金已于2007年8月20日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华安策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专户。
本次集中申购有效申购户数为1,712,912户,按照份额折算后每份基金份额净值1.0000元人民币计算,本次净有效集中申购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共计9,853,567,332.90份,已分别计入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归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截至2007年8月20日止,原安久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总份额由500,000,000.00份折算为1,268,167,568.49份,原安久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因暂未进行份额托管等原因产生的未领取现金红利4,248,686.26元人民币确认为基金份额4,248,686.26份。华安策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总份额由500,000,000份变更为11,125,983,587.65份。
集中申购期结束后,为保证基金转型后的平稳运作,基金管理人将在至少一个月后开放日常申购。基金管理人可在集中申购结束后暂停办理基金的赎回,暂停期间不超过一个月。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至少1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公告。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