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股份大股东为何不要“馅饼”
2007年08月2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见习记者 徐锐
收购后获利可达数千万的股权“馅饼”,金城股份的控股股东竟决定不去“拾捡”。金城股份昨日公告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锦州鑫天纸业有限公司通知,后者因收购资金不足决定取消收购公司第二大股东凌海市大有农场芦苇公司持有的金城股份1000万股股权。
通过简单计算可以看到,以金城股份目前的股价为标准,上述1000万股股权市值近亿元。而根据金城股份7月16日发布的《收购报告书》,鑫天纸业只需依照相关协议规定在三年内为金城股份偿还锦州市财政局世界银行借款2500万元,便可拥有这市值近亿元的股权。但从先前的达成协议到如今的取消收购,鑫天纸业在短短一个月时间内为何突然收购资金不足了呢?对此,有业内人士戏言称,“哪怕先借高利贷来获取该部分股权,再通过二级市场卖掉股票来还贷,鑫天纸业依然会有很大的获利空间。”由此看来,收购资金不足作为取消收购的原因似乎有些牵强。
同时,记者注意到,鑫天纸业此前共持有金城股份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8565.04万股,占金城股份总股本的29.8%。而若此次收购完成,其对金城股份的持股比例将达到33.2%,而这一比例恰好触碰了《证券法》有关要约收购的“警戒线”。《证券法》规定,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鑫天纸业是不是想通过此次收购“暗度陈仓”,从而规避要约收购呢?
“鑫天纸业此次取消收购有可能是因涉及到要约收购而被有关部门叫停了。”一位长期关注金城股份的行业分析师对记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