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医药控股股东中国远大集团关于对华东医药资产注入的承诺没有得到兑现。
今日华东医药发布公告称,《关于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履行股改承诺向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制药企业股权的议案》遭到董事会否决。
华东医药在公告称,董事会审议了关于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履行股改承诺,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将其所拥有的雷允上药业有限公司70%的股权、武汉远大制药集团有限公司70.98%的股权、四川远大蜀阳药业有限公司40%的股权注入本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议案。根据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审计报告,截至2007年6月30日,上述三家企业净资产总额合计为52962.15万元,对应转让标的的净资产总额合计为30074.20万元;上述三家企业的净利润总额为4163.92万元。根据上海银信汇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07年8月6日出具的评估报告,截至2007年6月30日,上述三家企业的评估价值合计为136838.36万元,对应转让标的的评估价值合计为76278.25万元。
公告称,根据中国远大集团提交的转让方案,本次重大关联交易涉及的标的股权拟以上述评估结果为转让价格的依据,由华东医药以现金方式支付。
华东医药与会董事从华东医药现实情况和未来发展的角度认为,尽管拟收购资产的总体质量尚可,但公司如收购上述资产,投资回报率远低于公司目前的净资产收益率水平,投资回收期长,股权转让的溢价会大大摊薄公司的股东权益,最终降低公司的每股收益。公司收购上述资产的经济效益较差。而且,上述三家标的公司与公司产品关联度低,收购后跨地域经营管理和资源整合难度大,未来整合的预期不高。同时,此项重大关联交易涉及的资产收购事项标的额巨大,若用现金收购上述标的资产,对公司的支付压力很大。综上所述,华东医药不收购上述资产而获得较好发展的可能性更大。
不过,记者查询的华东医药在2006年7月3日的《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显示,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远大集团承诺: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两年内,将择机采取定向增发、资产收购、资产置换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把承诺人所拥有的(包括但不限于)雷允上药业有限公司70%的股权、武汉远大制药集团有限公司70.98%的股权、四川远大蜀阳药业有限公司40%的股权等优质资产以公允价格注入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