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运用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的公告
2007年08月2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96号《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运用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现将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运用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公司拟于2007年8月24日通过代销机构申购国泰金龙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20002)不超过800万元,申购费500元。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司章程和有关投资管理制度、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规定,遵循谨慎、稳健、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投资,严格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积极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