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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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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东力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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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东力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2007年08月2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浙江省宁波市江东仇毕工业区)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以下简称“本次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公司不得修改公司章程中的此项规定。”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控股股东东力集团和实际控制人宋济隆与许丽萍夫妇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等股份。

      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德斯瑞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2,000万股本公司股票,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等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250万股本公司股票,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等股份。另外,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锁定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上市公告书已披露2007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市后不再披露2007年半年度报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宁波东力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发行人”或“东力传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208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60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2,400万股,发行价格为8.20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宁波东力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07]137号文)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东力传动”,股票代码“002164”,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2,400万股股票将于2007年8月23日起上市交易。

      本公司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07年8月23日

      3、股票简称:东力传动

      4、股票代码:002164

      5、发行后总股本:12,000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3,000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东力集团和实际控制人宋济隆与许丽萍夫妇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等股份。

      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德斯瑞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2,000万股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等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250万股股票,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等股份。

      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并保证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2,40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中文)宁波东力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Ningbo Donly Transmission Equipment Co.,LTD

      法定代表人: 宋济隆

      设立日期:    2006年1月20日

      公司住所:    宁波市江东仇毕工业区

      注册资本:    9,000万元

      邮政编码:    315040

      董事会秘书: 陈晓忠

      联系电话:    (0574) 87587000

      传     真: (0574) 87586999

      互联网网址: http://www.donly.com.cn

      电子信箱:    dm@donly.com.cn

      经营范围:    减速电机、减速器、电器机械及器材、通用设备的制造、加工、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许可经营项目:道路普通货运(有效期至2009年1月20日)。

      所属行业:    C71普通机械制造业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发行人股票的情况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一)控股股东

      1、基本情况

      名称:        浙江东力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许友法

      设立日期:    2005年4月15日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实收资本:    5,000万元

      注册地址:    宁波市江东区铸坊街35号

      公司控股股东东力集团更名前为宁波江东松涛电气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4月15日。经营范围为:家用电器、电子元件的制造、加工;专用设备制造;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的批发,电子产品的零售;机械设备租赁,家用电器修理;普通货物仓储;实业投资咨询服务。

      2、持股情况

      东力集团持有公司股份4,950万股,占发行前公司总股本55.00%,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41.25%,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东力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未被质押,也不存在其它争议。

      3、股权结构

      宋济隆持有东力集团70%股权,许丽萍持有东力集团29.2%股权,许友法持有东力集团0.8%股权。

      4、财务数据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信会师杭审[2007]第22号审计报告,截止2006年12月31日,东力集团总资产45,856.63万元,总负债26,314.35万元,所有者权益11,566.19万元。2006年主营业务收入30,983.97万元,净利润2,059.24万元。

      (二)实际控制人

      宋济隆持有东力集团70%的股权和发行人10%的股权,许丽萍持有东力集团29.2%的股权和发行人10%的股权,宋济隆夫妇直接和间接控制发行人75%的股份,是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宋济隆:中国公民,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30622196308260090,住所为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501弄61号503室。

      许丽萍:中国公民,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30622196501040022,住所为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501弄61号503室。

      四、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发行结束后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五、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东人数情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东总数为15,476户,其中本次发行新增股东15,472户。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3,000万股

      2、发行价格:8.20元/股

      3、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配售向配售对象配售的股票为600万股,有效申购为161,560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比例为0.37137905%,认购倍数为269.27倍。本次发行网上定价发行2,400万股,中签率为0.1621818322%,超额认购倍数为617倍。本次发行网上不存在零股,网下存在212股零股。

      4、募集资金总额:24,600万元

      5、本次发行费用1,618.83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每股发行费用0.54元(每股发行费用=本次发行费用/本次发行股数)

      6、募集资金净额:22,981.17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07年8月13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已出具信会师报字(2007)第11716号验资报告。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3.34元(按照公司截至200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摊薄计算)

      8、发行后每股收益:0.27元/股(按照公司200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摊薄计算)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2007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其中,2007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对比表中2006年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06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市后本公司不再披露2007年半年度报告,敬请投资者注意。单位:元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1、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6726.1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255.25万元,增长34.13%,主要原因为经营规模扩大,销售业务增加,尤其模块化减速电机和大功率重载齿轮箱增长明显。

      报告期实现利润总额3,081.51万元,同比增长165.09%,其中营业外收支同期增加509万元,主要因转让江东仇毕土地及在建工程产生营业外收入647万元。报告期营业利润同期增长1,410.08万元,增长140.86%。主要原因是公司定位高端的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的产品策略优势体现,各类产品竞争力更加突出,销售规模扩大,规模效应发挥,单位产品固定成本下降;同时,公司通过不断优化产品工艺流程、电动机由外购转为自行生产等措施,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2007年上半年,毛利比同期增加2,409.73万元,毛利率比同期增加6.8个百分点,达到36.55%。

      实现净利润1,769.07万元,同比增长92.16%,为利润总额增加所致,增长率低于利润总额增长率,主要由于2006年调回所得税递延负债117万元。

      2、公司不存在其他重要事项对相关财务数据和指标的影响。

      3、公司2007年上半年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更或差错更正等事项

      4、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新会计准则,公司的会计政策变化主要体现在长期股权投资、研究和开发阶段的费用确认等方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发行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的有关规则,在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完善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

      二、发行人自2007年7月31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发行人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本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生产经营状况正常,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2、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发行人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3、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发行人未进行重大投资。

      4、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发行人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5、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发行人住所没有变更。

      6、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变化。

      7、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发行人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8、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发行人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9、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0、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发行人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人情况

      上市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金钟广场

      联系电话:(021)63411624

      联系传真:(021)63411627

      联系人:金铭 孙剑锋 相文燕 黄洁卉 周伟铭 汪烽 侍江天

      二、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认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符合上市条件,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关于宁波东力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上市保荐人的保荐意见如下: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宁波东力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宁波东力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愿意推荐宁波东力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附件:1、宁波东力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6月30日与2006年12月31日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

      2、宁波东力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1-6月与2006年1-6月的比较式利润表;

      3、宁波东力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1-6月现金流量表;

      4、宁波东力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5、宁波东力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资 产 负 债 表

      编制单位:宁波东力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资 产 负 债 表(续)

      编制单位:宁波东力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利 润 表

      编制单位:宁波东力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现 金 流 量 表

      编制单位:宁波东力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现 金 流 量 表 附 表

      编制单位:宁波东力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合 并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编制单位:宁波东力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编制单位:宁波东力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宁波东力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8月22日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二00七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