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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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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共康路、郑州南阳路证券营业部实施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工商银行)批量转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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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共康路、郑州南阳路证券营业部实施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工商银行)批量转换的公告
    2007年08月2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选择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进行证券投资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部署和要求,我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以下简称“第三方存管”)已于2007年8月6日起分步上线。为了加快推进第三方存管的进程,我公司上海共康路、郑州南阳路证券营业部将与工商银行实施第三方存管批量转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量转换是指我公司与工商银行对符合本公告条件,且经我公司与工商银行数据核对无误的存量合格账户实施系统批量转换,从而将持有该账户的客户直接转变为第三方存管客户。

      二、本次批量转换的范围:

      1、已在我公司上海共康路、郑州南阳路证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且仅在工商银行开通银证转账,并持有合格账户的存量客户;

      2、已在我公司上海共康路、郑州南阳路证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开通包括工商银行在内的多家银行的银证转账,且于2003年1月1日至2007年8月16日期间最近一次转账使用工商银行银证转账,并持有合格账户的存量客户;

      3、持有不合格账户的客户不在本次批量转换范围(合格与不合格账户参见我公司账户清理公告);

      4、本次批量转换的账户范围仅限于人民币资金账户,不涉及B股资金账户。

      三、本次批量转换实施时间:2007年8月25日。

      四、如果符合本公告条件的客户不同意指定工商银行为存管银行,则应在本次批量转换实施日前两个工作日(8月23-24日),由您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至开户证券营业部办理相关手续。您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我公司将视同您同意本次批量转换,并同意指定工商银行为存管银行。

      五、批量转换实施后,提请您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成功转换的客户,自本次批量转换实施日起至2008年3月31日止,您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沪深证券账户卡、资金账户卡前往开户证券营业部签署第三方存管协议。

      2、成功转换的客户,您的交易和转账不受影响,银证转账方式基本保持不变,详情请咨询开户证券营业部或者拨打工商银行当地95588电话银行进行咨询。逾期未签署第三方存管协议的客户,我公司有权暂停您的资金“证券转银行”等功能,直至第三方存管协议签署完毕。

      3、未成功转换的客户账户清单,我公司将在营业场所张贴并在我公司网站发布,请您及时查阅。如果您的资金账户在该清单上,请及时咨询开户证券营业部,并办理相关手续。未成功转换的客户仍可采用原有银证转账方式进行资金转账。

      六、不在此次批量转换范围的客户,资金存取和证券交易方式不变,批量转换的时间,敬请留意我公司的后续公告。

      七、本次批量转换的相关情况,请直接咨询开户证券营业部或登录我公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