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可上市数量为95,830,125 股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可上市流通日为2007 年8 月28 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 年6月26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 年6月15 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 年8 月28 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安排追加对价。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遵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原非流通股股份限售期限的规定,即: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经公司董事会核查,各原非流通股股东严格履行了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所做出的上述承诺,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12 个月内未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各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和比例也未发生变化。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发生大股东占用资金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的结论意见如下:梅雁水电相关股东履行了股改中做出的承诺,上市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相关规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可上市数量为95,830,125 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可上市流通日为2007 年8 月28 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可上市明细清单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没有差异;
5、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8月23日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4、其他文件
股票简称:梅雁水电 证券编码:600868 编号:临2007-023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时间:2007 年8 月28日14:30
二、会议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湾水塘梅雁大楼八楼
三、会议召集人: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将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五、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7 年8 月28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六、出席人资格: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2007 年8 月20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受托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议题:
1、审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2、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4、逐项审议关于公司200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4.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4.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
4.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
4.4锁定期;
4.5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4.6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方式;
4.7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用途;
4.8募集资金量;
4.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4.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
5、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6、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八、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股东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卖股票,其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二。
九、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
2、登记地点:广东梅州市湾水塘梅雁大楼。
3、登记时间:2007年8月24 (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4、参会股东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十、联系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湾水塘梅雁大楼,邮编:514011
十一、联系人姓名:李海明、胡苏平
联系电话:0753-2218286,0753-2226928
传真:0753-2232983
十二、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会议交通、住宿自理。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8月23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日期:2007年 月 日
委托人股东帐户卡: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和复印件均有效。
附件二: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加二○○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7年8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
2.网络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申报一笔买入委托即可对本次议案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证券代码:738868 证券简称:梅雁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738868;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具体情况如下:
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于议案4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4.00元代表对议案4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4.01元代表议案4中子议案4.1,4.02元代表议案4中子议案4.2,依此类推。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投票不能撤单;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