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5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6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报告期内本行利润分配情况、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及发行新股方案的执行情况
6.1.1 2006年全年利润分配情况
本行于2007年3月8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对于自2005年12月31日至股份公司设立日2006 年 12月31日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发起人协议》的相关约定,以现金方式上交中信集团。该分配方案已实施。
6.1.2 2007年1月1日至本行上市前利润分配政策
经2007年3月8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行2007 年 1 月 1 日至上市日(即2007年4月27日)期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该分配方案尚未实施。
6.1.3 2007年中期利润分配
本行未计划进行2007年中期利润分配。
6.2 A股及H股上市情况
2007年4月27日,本行成功实现上海、香港两地同日公开发行上市。本次公开发行上市共发行A股2,301,932,654股,H股 5,618,300,000股(包括中信集团划转给社保基金理事会的国有股份以及BBVA和中信国金分别行使的反摊薄权利和追加认购权利)。公开发行后,本行共有A股26,631,541,573股,H股12,401,802,481股,总股本39,033,344,054股。A股和H股的发行价格分别为人民币5.80元和港元5.86元,经汇率调整,A股和H股的发行价格一致。
本次A股与H股合计共筹集资金(未扣除发行费用)458.18亿元人民币,其中A股筹集资金133.51亿元人民币;H股筹资总额折计324.67亿元人民币。
6.3 购回、出售或赎回本行股份
本行于2007年4月27日在香港联交所首次公开发行H股数量为4,885,479,000股,于4月30日行使超额配售权,发行H股732,821,000股。
本行于2007年4月4日起发行2,301,932,654股新A股股份,A股股份于2007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开始进行交易。
除上述披露外,本行及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行任何股份。
6.4 实际经营成果与招股上市文件相关披露的比较报告
报告期内,本行实际经营成果与本行招股上市文件的相关披露一致。
6.5 重大关联交易
请参见会计报表及审阅报告之简要会计报表注释中第32条关联交易。
6.6 重大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事项
报告期内,除已披露者外,本行没有发生重大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事项。
6.6.1 收购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6.2 出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6.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6.7 重大合同及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没有发生重大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的事项,亦不存在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租赁本行重大资产事项。
担保业务属于本行常规的表外项目之一。报告期内,本行除经批准的经营范围内的金融担保业务外,没有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担保事项
报告期内,本行没有发生重大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事项。
6.8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除已披露者外,本行未发生对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存在正常业务中发生的若干法律诉讼事项,但本行管理层认为该等法律诉讼事项不会对本行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6.9 持有其他公司股权的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持有其他公司股权的情况如下表列示:
6.10 公司、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行、本行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受有权机关调查、司法纪检部门采取强制措施、被移送司法机关或追究刑事责任、中国证监会稽查、行政处罚、证券市场禁入、通报批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被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况发生。
6.11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的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除已披露者外,本行未修改经营计划。
6.12 审计与关联交易委员会
本行已根据上市地相关法律法规成立了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审核本行内部及外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其效率和合规性。本行审计委员会全部由非执行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主席由艾洪德担任,其它成员包括居伟民、谢荣、白重恩、王翔飞及蓝德彰。审计委员会已与高级管理层一起审阅本行采纳的会计政策及惯例,并探讨内部控制及财务报告事宜,包括审阅本行未经审计的简要合并中期财务信息等。
6.13 遵守上市地关于信息披露要求
本行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要求,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披露本行各项重大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享有平等获得信息的权利,在境外市场披露的信息同时在境内市场披露,反之亦然。
6.14 符合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07年上半年的中期财务报告符合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在列报和披露方面,本中期财务报告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的要求。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财务报告
√未经审计 □审计
7.2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现金流量表变动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未经审计)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未经审计)(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未经审计)(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负债表(未经审计)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负债表(未经审计)(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未经审计)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表(未经审计)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未经审计)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未经审计)(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未经审计)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未经审计)(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未经审计)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未经审计)(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未经审计)(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现金流量表补充说明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未经审计)(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流量表(未经审计)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流量表(未经审计)(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流量表(未经审计)(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现金流量表补充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