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所持股权质押解除的公告
2007年08月2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简称:S*ST聚酯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07-047
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所持股权质押解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7年8月23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公司第一大股东海南华顺实业公司(以下简称:华顺实业)1600万股权质押登记解除通知。华顺实业于2001年12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的质押登记已于2007年8月22日解除。
有关华顺实业股权的质押情况详见2001年12月20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告。
海南华顺实业公司持有本公司法人股股份6736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1.57%,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截止目前,有265万股尚未解除司法冻结,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4%。
特此公告。
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