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第二次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7年8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事宜的通知。现公告本次临时股东会议的第二次通知。
一、召开临时股东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时,如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3、股权登记日:2007年8月21日(星期二)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7年8月30日(星期四)下午2时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东大名路815号高阳商务中心底楼多功能厅。
6、网络投票时间:2007年8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于2007年8月21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在履行必要的登记手续后,均有权出席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上述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3)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暨重大资产购买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
(3)发行数量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5)发行价格
(6)发行数量、发行价格的调整
(7)锁定期安排
(8)上市地点
(9)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情况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安排
(11)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3、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4、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暨重大资产购买相关事项的议案》
5、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议案》
6、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已于2007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
2、联系方式:电话:021-53858859 传真:021-53858879
联系人:阚兆森、陈英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7年8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表决议案
(2)表决意见
(3)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4、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上实发展”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提交的第3个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其申报流程分别如下:
5、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股东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能撤单。
(2)在议案2中,申报价格2.00元代表议案2项下的全部11个子项,对议案2中各子项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议案组2的表决申报。
(3)申报价格99.00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的一揽子申报,对各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所有议案的一揽子申报。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注意事项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