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7年8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期为2007年1月1日起至2007年6月30日止。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基金简介
(一)基金简介
1、基金名称:银华优质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简称:银华优质增长
3、基金代码:180010
4、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5、基金合同生效日:2006年6月9日
6、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3,464,029,347.42份
7、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8、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无
9、上市日期:无
(二)基金产品说明
1、投资目标:通过投资于兼具优质增长性和估值吸引力的股票,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力求取得基金资产的长期较快速增值。
2、投资策略: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在一般情况下,股票投资在基金资产中将保持相对较高的比例。在投资中,本基金首先选取质地良好、估值合理的公司,并从中精选具备优质增长特征或处于优质增长阶段的公司进行投资;在债券投资中,重点关注到期收益率、流动性较高以及价值被低估的债券。
3、业绩比较基准:新华富时A200指数×80%+新华雷曼中国全债指数×20%。
4、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基金产品,其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将力求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较高的投资收益。
(三)基金管理人
1、名称: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报业大厦十九层(邮政编码:518034)
3、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报业大厦十九层(邮政编码:518034)
4、法定代表人:彭越
5、信息披露负责人:凌宇翔
6、联系电话:0755-83516888
7、传真:0755-83516968
8、电子邮箱:yhjj@yhfund.com.cn
(四)基金托管人
1、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3、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4、邮政编码:100818
5、国际互联网址:http://www.boc.cn
6、法定代表人:肖 钢
7、信息披露负责人:宁敏
8、联系电话:010-66594977
9、传真:010-66594942
10、电子邮箱:tgxxpl@bank-of-china.com
(五)信息披露
1、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2、登载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yhfund.com.cn
3、基金半年度报告置备地点: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办公地址
(六)其他有关资料
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报业大厦十九层
第二节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一、 基金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二、 基金净值表现
1、基金历史各时间段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列表
2、 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的比较
银华优质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2006年6月9日至2007年6月30日)
注:根据《银华优质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
① 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浮动范围:60%-95%;除股票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投资比例浮动范围为5%-40%,其中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5%。
②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规。
③ 本基金于2006年6月22日参与苏宁电器定向增发,定向增发获得的500万股市值占当时基金资产净值2.64%,由于苏宁电器分别在2006年9月和2007年4月各进行了一次公积金转增股本,并且苏宁电器业绩持续增长,股价同步上扬,致使该股票的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超过10%,本基金托管人及时进行了风险提示,由于此部分定向增发的股票在禁售期内(2007年6月21日前)不能流通,致使本基金无法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2007年6月21日禁售期满后本基金已及时调整合规。除前述情况外,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严格执行了《银华优质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第三节 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28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基金字[2001]7号文)设立的全国性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公司的股权结构为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29%)、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29%)、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1%)及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21%)。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发起设立基金、基金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
截止到2007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着一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天华和七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优质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经理情况
蒋伯龙先生,经济学硕士。曾就职于北大方正集团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1月加入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业研究员、投资管理部估值经理、投资管理部副总监。现兼任“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况群峰先生,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招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本市场策划部担任项目经理及战略部高级研究员;2004年4月加入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现兼任“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二)报告期内基金运作的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银华优质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于2006年6月22日参与苏宁电器定向增发,定向增发获得的500万股市值占当时基金资产净值2.64%,由于苏宁电器分别在2006年9月和2007年4月各进行了一次公积金转增股本,并且苏宁电器业绩持续增长,股价同步上扬,致使该股票的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超过10%,本基金托管人及时进行了风险提示,由于此部分定向增发的股票在禁售期内(2007年6月21日前)不能流通,致使本基金无法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2007年6月21日禁售期满后本基金已及时调整合规。
(三)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与解释
(1)行情回顾及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市场整体呈现震荡上升走势,总体上延续了牛市格局,主要推动因素在于中国宏观经济表现良好、上市公司业绩超预期以及充沛的市场流动性。报告期内,市场在资金推动下进入高估值时代,波动性增大成为市场的重要特征。市场从全面普涨逐步发展至结构分化,价值主线将逐渐清晰。蓝筹股业绩增长的预期不断得到验证,在后期表现相对较好,部分资产注入的概念股在大幅上涨之后出现调整。报告期内,我们坚持以蓝筹股为投资对象,重点配置高景气行业,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本基金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2.6386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67.6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57.93%。
(3)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我们对市场的长期走势依然保持相对乐观的态度,主要在于:1、从宏观层面看,中国经济依然保持强劲增长;从微观层面看,企业盈利状况良好;2、上市公司业绩大幅增长,对市场形成支撑;3、在股权激励、资产重组等因素的作用下,众多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将大幅改善;4、人民币升值趋势依旧,流动性依然充足,储蓄向证券市场分流的趋势日益明显。
在下一阶段中,我们将继续维持较高股票仓位运作。在具体行业选择上,继续看好受益人民币升值、内需增长和国家自主创新战略的金融证券、地产、食品饮料、零售、装备制造、医药等行业,我们认为这是未来行情的主线。同时,重点关注煤炭、钢铁、汽车、交运等行业市盈率相对低、业绩有超预期的公司。在个股选择方面,重点选择业绩增长明确、具有核心竞争能力和长期持续发展潜力的优质企业;适度关注有优质资产注入预期、政策利好预期的公司。
第四节 托管人报告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银华优质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报告期内,本基金的运作出现了单只股票投资超过基金资产净值10%,且连续超过十个交易日的情况,托管人电话及书面及时提示管理人,督促其进行调整,并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相关情况,此外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五节 财务会计报告
一:基金会计报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经营业绩表及收益分配表
(三)、基金净值变动表
二、半年度会计报表附注
(一)、本基金的基本情况
银华优质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76号文件《关于同意银华优质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申请的批复》批准,由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募集成立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6年6月9日。合同生效日基金总份额为9,834,925,970.23 份基金份额。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管理人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银华优质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银华优质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已按规定报送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本基金半年度报告中会计报表的编制遵守基本会计假设,
(三)、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变更
本半年度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上年度会计报表相一致。
重大会计差错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重大会计差错。
(四)、税项
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按照2%。的税率征收印花税。
根据财税字[2005]1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的规定,自2005年1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现行的2%。调整为1%。。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05年6月13日起,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7〕84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的规定,从2007年5月30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现行1%。调整为3%。。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3%。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营业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和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和债券发行企业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收入和债券的利息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7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财税[2005]102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5年6月13日起,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于2007年7月1日起实施新会计准则。实施新会计准则后,基金将全面采用公允价值进行会计计量,基金估值方法及个别会计政策方面的变更不会对投资者利益造成实质性影响。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基金并无其它需作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六)、关联方关系及关联方交易
(1).主要关联方关系
2006年8月16日本基金管理人的非控股股东—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现正处于破产清算程序。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2).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的交易
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并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并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
该类佣金协议的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3).关联方报酬
1. 基金管理人报酬
A.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B.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本基金于本期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管理费共人民币65,706,060.62元,其中已支付基金管理人人民币55,137,270.34元,尚余人民币10,568,790.28元未支付。(2006年6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6月30日止的会计期间:8,498,737.57元)
2. 基金托管人报酬
(a).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b).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本基金于本期应支付基金托管人托管费共人民币10,951,010.20元,其中已支付基金托管人人民币9,189,545.14元,尚余人民币1,761,465.06元未支付。(2006年6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6月30日止的会计期间: 1,416,456.26元)
C.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收入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并按银行间同业存款利率计息,由基金托管人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产生的利息收入情况如下:
(4).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2006年6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6月30日止的会计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5). 关联方持有基金份额
A. 基金管理人所持有的本基金份额
本报告期及2006年6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6月30日止的会计期间本期本基金之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B. 基金管理人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机构所持有的本基金份额
本报告期及2006年6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6月30日止的会计期间本期本基金之基金管理人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机构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C. 基金管理人员工所持有的本基金份额
本报告期末基金管理人员工持有本基金份额总计350051.47份,占期末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为0.0101%。
(七)、报告期末流通转让受到限制的基金资产
截止2007年6月30日止本基金流通转让受限制的资产明细如下:
对于增发的新股,或网下申购首次发行且公开发行部分股票已经上市的新股,以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第六节 投资组合报告
一、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三、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大小比例排列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www.yhfund.com.cn
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四、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一)、累计买入金额超过期初基金资产净值前20名的股票明细
(二)、累计卖出金额超过期初基金资产净值前20名的股票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