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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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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07年08月2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

      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7年8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相关财务资料未经审计,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基金简介

      (一)基金名称: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银华保本增值

      基金代码:180002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4年3月2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516,957,312.56份

      (二)投资目标:在确保保本周期到期时本金安全的基础上,谋求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本基金采用“恒定比例投资组合保险策略”(CPPI),以实现基金的保本与增值。CPPI主要是通过数量分析,根据市场的波动来调整、修正收益资产与保本资产在投资组合中的比重,以确保投资组合在保本周期结束时的保值增值。

      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各类债券、股票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业绩比较基准:以保本周期同期限的3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其风险收益配比关系为低风险、稳定收益。

      (三)基金管理人名称: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报业大厦十九层(邮政编码:518034)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报业大厦十九层(邮政编码:518034)

      法定代表人:彭越

      信息披露负责人:凌宇翔

      联系电话:0755-83516888

      传真:0755-83516968

      电子邮箱:yhjj@yhfund.com.cn

      (四)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邮政编码:100032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信息披露负责人:尹东

      联系电话:(010)67595104

      传真:(010)66275853

      电子邮箱:yindong@ccb.cn

      (五)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yhfund.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置备地点: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办公地址

      (六)注册登记机构名称: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报业大厦十九层

      第三节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一、基金主要财务指标

      

      注:根据《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后自动转入第二个保本周期运作,第二个保本周期期限为三年,自2007年3月2日起至2010年3月1日止,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为更准确披露,对该期间分别列示。

      二、本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三、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a) 第一个保本周期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b) 第二个保本周期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注:1、根据《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

      ①债券投资在资产配置中的比例不低于60%;本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完成建仓;从第二个保本周期开始,基金管理人自保本周期开始之日起3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②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和银行存款以外的资产在资产配置中的比例不高于15%。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严格执行了《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第四节 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情况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28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基金字[2001]7号文)设立的全国性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公司的股权结构为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29%)、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29%)、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1%)及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21%)。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发起设立基金、基金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

      截止到2007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着一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天华和七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优质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经理情况

      姜永康先生,硕士学位。2001年至2005年就职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组合经理等职。2005年9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养老金管理部投资经理职务。

      三、遵规守信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2007年1月24日本基金持有的现金与到期日在一年内的政府债券投资市值占基金净值比例低于有关规定要求,造成比例超标的原因是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于2007年3月1日到期,为充分保护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在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前逐步变现保本资产,同时为了有效提高基金收益,保护持有人利益,基金管理人以部分现金资产参与兴业银行网上申购,造成该比例暂时低于规定要求,1月25日本基金以央行票据为质押融入资金后该比例已调整完毕。

      四、基金经理报告

      2007年上半年股票市场整体表现为震荡上行格局,并且结构分化特征突出。促使股票市场上行的因素主要有两个,一是上市公司一季报盈利增长大幅超出市场预期,二是个人投资者积极开户入市,总开户数已经突破1亿户。引起市场震荡的也有两个因素,一是5月中旬以后,为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向过热,政府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的调控政策;二是个人投资者热情降温,新开户数大幅回落。此外,低价股、题材股和绩优股则因投资者结构分化而走势显著分化。其中,低价股、题材股为新入市者所偏爱,但由于缺乏业绩支撑,其走势与新入市者情绪波动高度相关而大起大落;绩优股主要为机构持有,机构普遍长期看好中国股市而持筹稳定,并且绩优股业绩长期增长可以预期,因此其股价主要表现较为平稳并呈上升趋势。

      债券市场,央行继续采取数量调控为主,价格调控为辅的紧缩货币政策。而猪肉价格意外大幅上涨推高了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进一步提升了市场对央行的加息预期,此外,特别国债也加大了市场对供给增加的担忧。受此影响,市场利率持续攀升。

      操作方面,第一保本周期到期日(2007年3月1日)前,考虑到股市、债市波动加大的情况,本基金变现了所有可以变现的证券资产,以有效保护持有人投资收益的安全性,确保满足投资者在第一保本周期到期后选择各种处理方式的要求。3月2日,本基金进入第二保本周期,着手构建投资组合,基于对市场利率上行的判断,我们采取低久期防御策略,构建了以短期债和浮动利率债券为主的保本资产组合;股票方面,按照CPPI策略,随着安全垫的增厚,本基金逐步增加了股票的投资比例,结合当前资产重估和消费增长加速的形势,选择以“资源+消费”为主题的投资方向,重点挖掘业绩具有持续增长潜力并且估值合理的品种,在承担有限风险的情况下,尽可能的提高投资收益率。

      第五节 托管人报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托管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银华保本增值基金)。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银华保本增值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财产,按规定如实、独立地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本基金运作情况报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本报告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本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银华保本增值基金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由银华保本增值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本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六节 财务会计报告

      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

      资产负债表

      2007年6月30日

      人民币元

      

      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

      经营业绩表

      2007年6月30日

      人民币元

      

      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净值变动表

      2007年6月30日

      人民币元

      

      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收益分配表

      2007年6月30日

      人民币元

      

      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

      会计报表附注

      2007年6月30日

      人民币元

      1. 基金的基本情况

      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9号文《关于同意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批准,由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基金发起人募集成立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4年3月2日,合同生效日基金总份额为6,073,617,942.08份基金份额。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已按规定报送中国证监会备案。对于适用于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有关保本条款的情形,为确保履行保本条款,本基金由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本基金于2007年3月1日对投资者持有的原银华保本证券投资基金进行了基金份额拆分操作。当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844元,精确到小数点后第九位为1.184422454元(第九位以后舍去),本基金按照1: 1.184422454的拆分比例将原银华保本基金(基金代码为【180002】)的基金财产进行了拆分。拆分后,基金份额净值变为1.00元,相应地,原银华保本基金(基金代码为【180002】)每1份基金份额转换为 1.184422454 份,转入份额采用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财产所有。原银华保本基金(基金代码为【180002】)的基金总份额由 1,296,470,404.54 份转换为 1,535,568,444.54 份。

      2007年3月2日本公司集中申购的保本二期(基金代码为【180022】)的基金份额合并至原银华保本基金(基金代码为【180002】)的基金份额,总份额为 2,264,698,231.67 进入第二个保本周期。在第二个保本周期内,本基金仍使用原名称(银华保本增值基金)与代码【180002】办理日常交易等业务。

      2. 主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半年度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上年度会计报表相一致。

      3. 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

      4. 税项

      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按照2%。的税率征收印花税。

      根据财税字[2005]1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的规定,自2005年1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现行的2%。调整为1%。。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05年6月13日起,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7〕84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的规定,从2007年5月30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现行1%。调整为3%。。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3%。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05年6月13日起,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和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和债券发行企业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收入和债券的利息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7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财税[2005]102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5年6月13日起,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05年6月13日起,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5.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关联方关系

      

      2006年8月16日本基金管理人的非控股股东—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现正处于破产清算程序。

      下列关联方交易均在正常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2)、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的交易

      

      

      

      

      

      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并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并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

      该类佣金协议的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3).关联方报酬

      1. 基金管理人报酬

      A.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2%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B.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本基金于本期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管理费共人民币12,483,018.61元,其中已支付基金管理人人民币10,808,825.65元,尚余人民币1,674,192.96元未支付。(2006年半年度共提取管理费24,842,187.19元。)

      2. 基金托管人报酬

      A.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B.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本基金于本期应支付基金托管人托管费共人民币2,080,503.08元,其中已支付基金托管人人民币1,801,470.94元,尚余人民币279,032.14元未支付。(2006年半年度共提取托管费4,140,364.54元。)

      C.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收入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保管,并按银行间同业存款利率计息,由基金托管人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产生的利息收入情况如下:(单位:元)

      

      

      (4)、与关联方进行的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的债券交易如下:

      

      (5)关联方持有基金份额

      A.基金管理人所持有的本基金份额

      本基金之基金管理人于本报告期及2006年半年度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B. 基金管理人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机构所持有的本基金份额

      本基金之基金管理人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机构于本报告期及2006年半年度并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C. 基金管理人员工所持有的本基金份额

      本报告期末基金管理人员工持有本基金份额总计49,500份,占期末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为0.0033%。

      6. 本期已分配基金净收益

      本基金本期未分配基金净收益。

      7. 流通转让受到限制的基金资产

      A.本基金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流通转让受到限制的新股情况如下:

      

      B.本基金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流通转让受限制的债券资产情况如下:

      本基金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以债券作为质押,该等债券在约定的卖出回购期内暂时无法流通。于2007年6月30日,因该原因引起的流通受限的债券如下:

      

      8.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于2007年7月1日起实施新会计准则。实施新会计准则后,基金将全面采用公允价值进行会计计量,基金估值方法及个别会计政策方面的变更不会对投资者利益造成实质性影响。

      除以上事项外,截止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第七节 投资组合报告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三、报告期末按市值占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www.yhfund.com.cn

      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四、股票投资组合变动

      (一)、报告期累计买入价值前二十名股票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