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7年08月2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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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和列席会议全体人员,会议于2007年8月23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6人,实到5人,公司副董事长郑际贤先生因公出差在外,授权委托董事长张静静女士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静静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决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
《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2007年8月24日《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8月24日
股票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上海新梅 编号:临20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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