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决议暨
关于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8月10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送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07年8月22日上午9:30在上海浦东新区浦东大道720号国际航运金融大厦27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际出席及委托出席董事14人,董事蒋春婷、汤宏委托董事陈大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董事鲍承毅请假。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到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中远汇丽建材有限公司出售众城商厦裙楼及地下车库的议案》。
为缓解公司资金紧张局面,并为公司子公司进一步发展提供流动资金,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转让公司持股90%的子公司上海中远汇丽建材有限公司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161号众城商厦一层、二层裙楼及地下车库。该房产建筑面积为6608.2平方米,其中一层面积为1783.9平方米、二层面积为2310.19平方米、地下车库面积为2514.11平方米。
根据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上海银信汇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银信汇业评报字[2007]第1315号《上海中远汇丽建材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评估报告书》,众城商厦裙楼及地下车库在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账面净值总计为40,004,464.27元,调整后账面价值总计为40,004,464.27元,资产评估价值总计为44,918,800.00元,评估增值4,914,335.73元。本次评估对涉及的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含土地使用权)分别采用成本法和收益法,评估基准日为2007年6月30日。
公司拟以上述评估价为基础,与潜在买受访洽谈转让众城商厦裙楼及地下车库事宜。授权经营班子在不低于上述评估价的前提下,全权负责转让众城商厦裙楼及地下车库相关事宜。
本议案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07年9月11日(星期二)上午9:30在康桥东路299号召开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宜如下:
1、会议时间及方式:2007年9月11日(星期二)上午9:30,会期半天,现场召开方式
2、会议地点:在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南汇区康桥工业区康桥东路299号)一楼会议室
3、会议议题:
(1)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中远汇丽建材有限公司转让众城商厦裙楼及地下车库的议案;
(2)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4、参加人员及参加办法: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凡2007年8月31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B股最后交易日为2007年8月28日);
(3)具备上述资格的股东的授权委托代理人;
(4)公司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
(5)出席会议的股东持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以及证券帐户卡;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于2007年9月5日(星期三)到本公司办公室登记,异地及境外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6)股东登记后,本公司不再另行通知;
(7)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食宿等有关费用自理。
5、其他事项:
(1)公司股票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当日停牌一天,并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复牌。
(2)公司地址及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中国上海市南汇区康桥工业区康桥东路299号
邮政编码:201319
联 系 人:杜先生、樊先生
联系电话:86-21-58138718,58138400
传 真:86-21-58134499
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小姐)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享有表决权。委托期限为自委托日起至股东大会临时会议闭幕为止。
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900939 证券简称:*ST汇丽B 编号:临2007-026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8月10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送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07年8月22日上午在上海浦东新区浦东大道720号国际航运金融大厦27楼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监事应到5人,实到4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谈震环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07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2007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中远汇丽建材有限公司出售众城商厦裙楼及地下车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出售众城商厦裙楼及地下车库有利于缓解公司资金紧张局面,并为公司子公司进一步发展提供流动资金。拟出售资产经过评估,拟出售价格不低于评估价,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
(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七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