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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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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07年08月2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

      重 要 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全部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7 年8 月 21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报告期为2007年1月1日起至2007年6月30日止,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第一章 基金简介

      (一)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中邮核心优选

      交易代码: 590001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6年9月28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866,877,865.09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二)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以 “核心”与“优选”相结合为投资策略主线,在充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分享中国经济成长带来的收益,进而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本基金在投资策略上充分体现“核心”与“优选”相结合的主线。

      “核心”包含核心趋势和公司核心竞争优势两个层面。通过自上而下的研究,从宏观经济和产业政策走向、行业周期和景气变化、市场走势等方面,寻找促使宏观经济及产业政策、行业及市场演化的核心驱动因素,把握上述方面未来变化的趋势;与此同时,强调甄别公司的核心竞争要素,从公司治理、公司战略、比较优势等方面来把握公司核心竞争优势,力求卓有远见的挖掘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公司。

      “优选”体现在对公司价值的评价和估值水平的横向比较,利用绝对估值和相对估值等方法来优选个股。本基金针对不同行业和公司的特点,通过建立估值模型来分析评价公司的内在价值,并进行横向比较来发现具有估值优势的公司,从而达到优选个股的目的。(详见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业绩比较基准:本基金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是新华富时A200指数,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债券总指数。

      整体业绩比较基准=新华富时A200指数×80%+中国债券总指数×20%。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具有较高风险和较高收益的特征。一般情形下,其风险和收益均高于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三)基金管理人

      名    称: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李远欣

      联系电话:010-82295160-126

      传    真:010-82295155

      电子邮箱: liyx@postfund.com.cn

      客户服务热线:010-58511618 400-880-1618

      网    址:www.postfund.com.cn

      (四)基金托管人

      名    称:中国农业银行

      信息披露负责人:李芳菲

      联系电话:010-68424199

      传    真:010-68424181

      电子邮箱:lifangfei@abchina.com

      (五)信息披露方式

      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登载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postfund.com.cn

      基金年度报告置备地点: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第二章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 位 (元)

      

      (二)基金净值表现

      1、 本基金历史各时间段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列表

      

      2、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的比较

      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

      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6年9月28日至2007年6月30日)

      

      备注: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的投资建仓期为自2006 年9 月28 日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建仓期满至今,本基金的投资组合达到本基金合同第十一条之(七)规定的比例限制及本基金投资组合的比例范围。

      第三章 管理人报告

      第一节: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经理情况介绍

      许炜先生,国际金融学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10余年证券投资经验。曾任职于中银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公司和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第二节: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投资决策、投资交易程序、投资权限等各方面均符合规定的要求;交易行为合法合规,未出现异常交易、操纵市场的现象;未发生内幕交易的情况;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基金各种账户类、申购赎回及其他交易类业务、注册登记业务均按规定的程序、规则进行,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或违反基金合同的行为。

      第三节: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与解释

      由于我们坚信宏观经济仍将保持快速平稳运行,上市公司的业绩具备较高水平的增速,加之人民币升值和资本市场制度变革的大背景下,股票市场作为经济晴雨表将直接反映宏观和微观层面的变化。因此我们坚定看好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认为市场上涨运行的趋势仍将持续。在这一逻辑观点下,我们在基金投资上采取了积极的运作,股票投资仓位基本保持较高水平。投资策略上紧扣产业驱动和金融驱动两大推动牛市的核心因素,选股上严格按照价值标准作为投资取向,同时锁定盈利具备较高增长的行业和公司,充分分享经济增长带来的回报。在具体操作中,我们采取了绝对估值和相对估值的细致比较,重点选择了金融地产、钢铁、装备制造、医药和消费行业进行了核心配置,同时结合主动操作,在高位减持了部分已到达估值目标的配置,锁定了收益。在二季度市场出现波动的时候,我们增加了大盘蓝筹的配置,重点锁定具备明确稳定增长的公司。

      第四节: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经济增长的质量和良性的结构调整比简单的数字增长更值得我们关注。加之节能环保政策的实施以及十一五规划中改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逐步落实,都将使得宏观经济未来的运行具备较坚实的基础。在全球产能转移、产业升级、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背景下,中国逐步培养出具备核心竞争优势的产业和公司,通过不断的规模扩张和集中度的提升,引领经济走向良性运行的轨道。而宏观调控则使得经济运行处于一稳定区间,避免大起大落,对微观层面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可以较好的熨平经济周期波动。而证券市场则是对宏观和微观变化的预期反映,我们认为宏观经济运行和人民币升值的趋势没有变化之前,证券市场仍保持良性的运行,估值的提升反映了上市公司的业绩增长和市场信心的提高。在具体行业选择上,我们应高度关注符合未来经济运行和产业政策相关的行业,表现在:人民币升值中受益的行业,如金融地产造纸业;温和通胀环境下的消费行业;行业景气中受益的行业如装备制造、钢铁和建材行业;受节能环保中受益的行业如资源行业和节能行业;医药行业则受益于医疗改革具备长期的投资价值。

      第四章 托管人报告

      在托管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约定,对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托管人认为,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本托管人认为,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

      第五章 财务会计报告

      第一节:基金会计报表

      1、 资产负债表(人民币:元)

      

      2、 经营业绩表及收益分配表

      

      (2)收益分配表(人民币:元)

      

      3、基金净值变动表(人民币:元)

      

      第二节:会计报表附注

      一、本基金的基本情况

      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第158号《关于同意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等有关规定和《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起,并于2006年9月28日募集成立。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1,588,076,765.12元,经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京都验字(2006)第06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投资组合中各类资产占基金净值的目标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60%-95%,债券、权证、短期金融工具以及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40%(其中,权证的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 0%-3%),并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二、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

      (一)编制基金会计报表所遵循的主要会计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而编制。

      (二)本半年度会计事项说明。

      本半年度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上年度会计报表一致。

      (三)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五)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基金的记账基础为权责发生制。除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权证按市值计价外,所有报表项目均以历史成本计价。

      (六)基金资产的估值原则。

      (1)股票投资:上市交易的股票按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首次公开发行但未上市的股票,按成本估值;由于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增发形成的暂时流通受限制的股票,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估值方法为: ①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应采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作为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②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应按下列公式确定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

      FV=C+(P-C)×((Dt-Dr)/Dt))

      其中:FV为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C为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P为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Dt为该非公开发行股票锁定期所含的交易天数;Dr为估值日剩余锁定期,即估值日至锁定期结束所含的交易天数(不含估值日当天)。

      (2)债券投资: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国债按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企业债券及可转换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估值。未上市流通和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按成本估值。

      (3)权证投资

      配股权证:从配股除权日起到配股确认日止,若收盘价高于配股价,则按收盘价和配股价的差额进行估值;若收盘价低于配股价,则不进行估值。

      基金持有的权证:从持有确认日起到卖出日或行权日止,上市交易的权证投资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该权证投资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未上市交易的权证投资(包括配股权证)按公允价值估值。

      (4)实际投资成本与估值的差异计入“未实现利得/(损失)”科目。

      (5)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基金管理人应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七)证券投资的成本计价方法。

      (1)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成交总额和相关费用)入账。资金交收日,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进行清算。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差价收入。股票差价收入按卖出股票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入账。卖出股票应逐日结转成本,结转的方法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

      股票持有期间分派的股票股利,应于除权日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按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数及送股或转增比例,计算确定增加的股票数量,在“股票投资”账户进行记录。

      股票投资应分派的现金股利,在除息日确认为股利收入。

      (2)债券投资

      买入上市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应支付的全部价款中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应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资金交收日,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进行资金交收。

      买入非上市债券应于实际支付价款时确认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如果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应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卖出上市债券应于成交日确认债券差价收入。债券差价收入按卖出债券应收取的全部价款与其成本、应收利息和相关费用的差额入账。卖出债券的成本应逐日进行结转,结转的方法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

      卖出非上市债券应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债券差价收入按实际收到的全部价款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卖出债券的成本应逐日进行结转,结转的方法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

      (3)权证投资

      获赠权证(包括配股权证)在确认日,按持有的股数及获赠比例计算并记录增加的权证数量。

      (八)预提费用的计提方法和计提期限。

      本科目核算预计将发生的、影响基金单位净值小数点后第五位,应预提计入本期的费用,如注册登记费、上市年费、信息披露费、审计费用和律师费用等。

      计提方法:按受益期逐日计提;计提期限:受益期。

      (九)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1)股票差价收入: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入账。

      (2)债券差价收入:卖出上市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差价收入,并按应收取的全部价款与其成本、应收利息和相关费用的差额入账;卖出非上市债券,于实际收到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并按应收取的全部价款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3)债券利息收入: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并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提的金额入账。

      (4)存款利息收入:逐日计提,并按本金与适用的利率计提的金额入账。

      (5)股利收入: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入账。

      (6)买入返售证券收入:在证券持有期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并按计提的金额入账。

      (十)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2)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3)卖出回购证券支出:在证券持有期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并按计提的金额入账。

      (4)利息支出:在借款期内逐日计提,并按借款本金与适用的利率计提的金额入账。

      (十一)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基金当期收益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后,每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基金当年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不超过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已实现净收益的60%。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二)为处理对基金财务状况及基金运作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而采取的其他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无

      (十三)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理由、影响数或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

      本基金无重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十四)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本基金无重大会计差错

      三、主要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1号《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7]84号文、财税 [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5]103号《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07号《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本基金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自2005年6月13日起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时暂减按50%(此前按10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即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基金买卖股票于2007年5月30日前按照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自2007年5月30日起按0.3%的税率缴纳。

      4、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四、本报告期关联方关系及关联方交易

      (一)关联方关系(本报告期关联方关系发生变化的情况,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1、关联方关系

      

      (二)关联方交易

      1、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的交易及交易佣金

      (1)买卖股票成交量

      

      (2)交易佣金

      

      上述交易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并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

      2. 关联方报酬

      A. 基金管理费

      支付基金管理人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0%/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需支付基金管理人报酬57,817,729.95,已支付37,625,771.04元,尚余 20,191,958.91未支付。

      B. 基金托管费

      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需支付基金托管费9,636,288.32元,已支付6,270,961.85元,尚余3,365,326.47元未支付。

      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无

      4.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收入(单位:元)

      无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保管,并按银行间同业利率计息。基金托管人于2007年6月30日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为1,687,372,462.88 元。本年度由基金托管人保管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为3,114,062.94元。

      5. 关联方持有基金

      1)基金管理人所持有的本基金份额

      

      2)与基金管理人同受一方最终控制的关联方持有的本基金份额

      

      五、报告期末流通转让受到限制的基金资产的说明

      本基金流通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资产如下:

      本基金截至2007年6月30日,持有以下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票

      

      以上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估值方法为: ①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应采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作为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②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应按下列公式确定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 FV=C+(P-C)×((Dt-Dr)/Dt)) 其中:FV为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C为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P为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Dt为该非公开发行股票锁定期所含的交易天数;Dr为估值日剩余锁定期,即估值日至锁定期结束所含的交易天数(不含估值日当天)。

      第六章 投资组合报告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三、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前十名股票明细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ostfund.com.cn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四、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一)报告期内累计买入价值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二)报告期内累计卖出价值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