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基金投资债券前五名明细
(七)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该报告期内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均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和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未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股票。
3、其他资产的构成
4、本报告期末无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内因股权分置改革获得权证的类别及数量明细表
6、本报告期本基金主动投资获得的权证
7、本报告期本基金因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所获得的权证
第八节 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
(截止日期:2007年6月30日)
第九节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第十节 重大事件揭示
(一)本报告期没有举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三)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业务没有发生诉讼事项。
(四)本报告期基金投资策略没有改变。
(五)本报告期本基金累计收益分配380,757,301.86元。
(六)本报告期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基金的审计事务所。
(七)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形。
(八)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席位的有关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人民币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本报告期内新增租用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093900席位1个。
2.选择专用席位的标准和程序:
①资金实力雄厚,信誉良好;
②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③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受到监管机关的处罚;
④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⑤具有较强的研究实力,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向基金管理人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市场分析报告、行业研究报告、个股分析报告及其他报告和资讯;并根据基金管理人的委托,提供委托课题研究报告。
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证券经营签订协议,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九)中信红利精选基金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保证除按照《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一系列有关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的法规履行披露义务外,对投资者做出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也应予以披露。
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0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