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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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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友邦华泰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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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友邦华泰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07年08月2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友邦华泰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7年8月1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报告期为2007年1月1日起至2007年6月30日止,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一、基金简介

      (一)基金基本资料

      

      (二)基金产品说明

      

      (三)基金管理人

      

      (四)基金托管人

      

      (五)信息披露

      

      二、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基金净值表现

      1、基金历史各时间段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列表

      

      2、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的比较

      红利ETF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至本报告期末

      

      红利ETF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二

      ----自建仓完毕日起至本报告期末(跟踪期间)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06年11月17日生效,2007年1月10日建仓完毕并进行了份额折算,2007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截至报告日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3个月内为建仓期,截至报告日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第十六条(二)投资范围及投资比例中规定的比例,即投资于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5%。

      三、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于2004年11月18日成立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目前的股东构成为AIG Global Investment Corp.、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分别为49%、49%和2%。目前公司旗下管理友邦华泰盛世中国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友邦华泰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和友邦华泰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成员情况

      张娅女士,美国俄亥俄州肯特州立大学金融工程硕士、MBA,具有多年海内外金融从业经验。曾在芝加哥期货交易所、Danzas-AEI公司、SunGard Energy和联合证券工作,2004年初加入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投资研究和金融工程工作。

      (二)报告期内基金运作的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忠实履行基金管理职责,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未发现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三)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与解释

      2007年上半年,宏观经济继续保持了快速增长的态势。上半年GDP同比增长11.5%,创12年来最高增速: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前5月的利润同比增速达到42%。其中,1-5月份,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速为25.9%,作为下游主要拉动支柱的房地产行业前5月累计投资同比增速维持了27.5%的高位;6月份当月出口1032亿美元,同比增长27.1%;1-5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5.2%,呈现出较为明显的加速趋势。

      2007年上半年,在市场流动性充足、企业盈利能力继续上升和超预期的背景下,上证综指累计上涨42.8%,上证红利指数累计上涨77.16%。政府出于对市场估值上升过快以及催生资产价格泡沫的担心,于5月底宣布增收印花税,引发市场于2007年5月底进入调整震荡阶段,同期加之市场对于即将出台的前半年经济运行数据过热可能引发较深程度的宏观调控的担忧,交易量较前期有所萎缩,6月期间,结构性分化开始加强。

      红利指数的第一大权重行业钢铁,在延续了五个月较为强劲的上涨趋势之后,由于市场对出口退税政策的担忧,使得钢铁行业的整体表现在6月份较明显地落后于大盘,也因此带动红利指数在6月份相对走弱。

      本基金从1月10日开始进入跟踪期,本基金在跟踪期内,严格按照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跟踪偏离最小化的投资策略进行被动投资。该期间内,本基金的累计跟踪偏离为0.28%,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为0.03%,较好地实现了本基金的投资目标。

      (四)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展望

      本基金认为下半年宏观经济将继续维持高景气运行:首先,政府主导的基础建设投资模式、高储蓄率、以及相对便宜的劳动力优势是中国经济得以持续增长的根本因素,这些因素尚无逆转信号发出。其次,本基金对于下半年对实体经济可能产生影响的两个主要风险因素持谨慎乐观的看法:

      首先,随着中国对美出口份额占比重要性的相对下降,以及主要贸易顺差国和逆差国通过“失衡共盈”使全球经济得以持续扩张的模式将有可能在相当程度上延长美国经济的景气周期,本基金认为:美国经济的或将走软对中国经济的实质性拖累将较为有限;第二,在稳步升值、经济增长模式由出口导向逐渐转向内需拉动的长期背景下,今后宏观调控的重点将更多地围绕解放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的能源资源瓶颈、以及促进中国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型而展开。鉴于经济转型的长期性和逐步性,本基金认为,未来出台的各项宏观调控政策的行业针对性将更强,对于实体经济而言,将更多体现的是结构性影响,而并非对经济整体层面的显著影响。

      对于下半年的证券市场,本基金认为,只要流动性推升市场以较快速度不断创出新高的局面没有得到改变,政府将会继续出台各项收紧流动性的政策和措施,除了发行特别国债、加速QDII以及大型股票回归进程之外,不排除继续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和加息。

      这些措施,在整体市场估值已经偏高、以及下半年实体经济面临不确定性风险因素增大(如美国次级债危机、以及出口退税的实施等)的背景下,将促使市场的整体行为特征相对于上半年而言更加趋于理性。

      总体而言,本基金认为:由于预期下半年内外实体经济能够继续保持较为强劲的增长,整体牛市趋势尚不会发生根本性变化,但同时随着下半年不稳定和不确定因素的增多,主要包括对市场阶段性高估值的忧虑、美国经济的或将走软、出口退税等调控措施对相关行业的负面影响以及流动性在不断收紧措施下的可能性逆转等,都将加大市场整体运行的波动性。市场下半年的结构性机会特征将更为明显。

      四、托管人报告

      托管人声明:在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基金合同,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五、财务会计报告

      (一)基金会计报表

      1、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经营业绩表及收益分配表

      经营业绩表 (单位:元)

      

      收益分配表 (单位:元)

      

      3、基金净值变动表 (单位:元)

      

      (二)基金财务会计报表附注

      1、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1)编制基金会计报表所遵循的主要会计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

      本基金的会计报表按照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及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如会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2)会计年度

      本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3)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4)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基金的记账基础为权责发生制。除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权证投资按市值计价外,所有报表项目均以历史成本计价。

      (5)基金资产的估值原则

      ①上市交易的股票按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

      ②首次公开发行但未上市的股票,按成本估值;

      ③由于配股和非定向增发形成的暂时流通受限制的股票,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

      ④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国债按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

      ⑤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计算所得的净价估值;

      ⑥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和未上市流通的债券按成本估值;

      ⑦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从配股除权日起到配股确认日止,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该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高于配股价的差额估值,若市场交易收盘价低于配股价,则估值为零。

      ⑧从获赠确认日起到卖出日或行权日止,上市交易的权证投资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该权证投资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未上市交易的权证投资按公允价值估值。

      ⑨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基金管理人应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6)证券投资的成本计价方法

      ①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差价收入/(损失)。出售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②债券投资

      买入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买入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实际支付价款时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其中所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央行票据和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损失);卖出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损失)。出售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③权证投资

      获赠权证(包括配股权证)在确认日,按持有的股数及获赠比例计算并记录增加的权证数量。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权证差价收入/(损失)。出售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7)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的摊销方法和摊销期限

      ①待摊费用核算已经发生的、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五位,应分摊计入本期和以后各期的费用,如信息披露费、审计费用和律师费用等,待摊费用在实际发生时入账,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②预提费用核算预计将发生的、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五位,应预提计入本期的费用,如信息披露费、审计费用和律师费用等,预提费用在预计发生时入账。

      (8)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①申购赎回原则:本基金采用份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和赎回均以份额申请。

      ②申购对价和赎回对价:申购对价指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赎回对价指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应交付给赎回人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③申购与赎回:在收到基金投资人申购或赎回申请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对该申请份额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④申购/赎回待结转指申购/赎回申请日尚未确认(结转)为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对价。

      (9)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①卖出股票差价收入于卖出股票成交日按卖出股票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赎回股票差价收入于赎回申请日按支付的股票市值总额与其成本的差额确认。

      ②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差价收入于卖出成交日确认;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差价收入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按应收取全部价款与其成本、应收利息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③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④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⑤股利收入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于除息日确认。

      ⑥买入返售证券收入按融出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证券持有期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⑦权证差价收入于卖出权证成交日按卖出权证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10)替代损益

      ①可退替代款指投资者采用可以现金替代方式申购本基金时,在基金补足被替代股票(或采取强制退款)之前,该股票的实际替代金额与申购日估值的差额。

      ②应付替代款指投资者采用可以现金替代方式申购本基金时,在基金补足被替代股票(或采取强制退款)之后,以该股票的替代金额与买入成本的差额确定应退还给投资者或应由投资者补缴的现金替代款。

      ③可退替代款与应付替代款之差形成替代损益。

      (11)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①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5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②本基金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③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融入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回购期限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12)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

      ①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

      ②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③基金管理人每季度定期对基金相对标的指数的超额收益率进行一次评估,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累计报酬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报酬率达到1%以上,方可进行收益分配;

      ④基金收益分配比例的确定原则:根据上证红利指数成份股当季分红实际情况,尽量做到每季均匀分红,并使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的千分之一。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还原后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

      ⑤全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基金可供分配收益的90%,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4次;

      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

      3、本报告期关联方关系发生变化的情况,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1)关联方关系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关联方关系未发生变化。

      

      关联方与基金进行的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中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而订立的。

      (2)关联方交易

      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上述佣金按股票交易量的千分之一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并由券商承担的股票、债券和回购交易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关联方的佣金比率和计算方式与非关联方一致。

      2)关联方报酬

      ① 管理人报酬

      本基金应支付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 E × 0.50% ÷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管理人报酬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报酬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② 托管人报酬

      本基金应支付基金托管人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 E × 0.10% ÷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

      

      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交易。

      4)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①基金管理公司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公司未投资本基金。

      ②基金管理公司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机构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期末数是经过份额折算后的份额,期初数是未经过份额折算的份额。

      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本报告期,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的银行存款按银行间同业存款利率计息。

      5、报告期末流通转让受到限制的基金资产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流通转让受到限制的基金资产。

      六、投资组合报告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三)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www.aig-huatai.com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四)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1、报告期内累计买入价值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2、报告期内累计卖出价值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3、报告期内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五)报告期末债券投资组合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六)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也没有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

      2、基金投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基金投资权证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