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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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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友邦华泰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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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友邦华泰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07年08月2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友邦华泰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

      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7年8月1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报告期为2007年1月1日起至2007年6月30日止,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一、基金简介

      (一)基金基本资料

      

      (二)基金产品说明

      

      (三)基金管理人

      

      (四)基金托管人

      

      (五)信息披露

      

      二、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基金净值表现

      1、基金历史各时间段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列表

      

      2、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的比较

      友邦短债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注:1、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3个月内为建仓期,截至报告日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第十三条(二)投资范围、(七)投资组合中规定的各项比例,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净资产的5%。

      2、业绩基准日收益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Ri:业绩基准第i日收益率;Yi:第i日2年期国债平价收益率;Ti:第i日日历

      三、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于2004年11月18日成立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目前的股东构成为AIG Global Investment Corp.、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分别为49%、49%和2%。目前公司旗下管理友邦华泰盛世中国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友邦华泰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和友邦华泰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成员情况

      汪晖先生,1991年毕业于南京化工大学无机材料专业,获硕士学位;2000年获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1994年至2002年任华泰证券有限公司高级经理;2002年至2003年任华宝信托投资公司信托基金经理;2003年至2004年任华泰证券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04年7月加入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报告期内基金运作的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友邦华泰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忠实履行基金管理职责,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未发现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三)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与解释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98%,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银行间债券市场(中国货币网)公布的二年期国债平价收益率,同期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70%。

      上半年,债券市场呈现下跌趋势。一方面,央行继续实施紧缩货币政策,综合运用各种工具回收流动性,五次提高准备金率并持续增加存贷款利率。另一方面,通货膨胀趋势明确,6月份CPI上升至4.4%。同时,财政政策变化,如取消利息税和发行特别国债也对债券市场构成非常不利影响,债券收益率曲线继续上移并陡峭化,中、长债收益率明显上升,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出现明显波动。

      本基金根据对宏观经济、货币政策以及资产价格的判断,认为央行将继续实施紧缩货币政策,07年上半年出台密集紧缩政策的可能性极大,债券市场存在较大利率风险。因此主动控制组合久期,保持资产的高流动性,规避利率风险。

      (四)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展望

      本基金认为07年下半年宏观经济将保持较高增速,固定资产投资继续保持较高增速,通货膨胀趋势进一步显现。另一方面,贸易顺差继续扩大,外汇占款持续增加将进一步增加金融市场的流动性。央行从内部和外部均衡角度出发,一方面防止经济过热和通货膨胀趋势加大,另一方面为了防止商业银行贷款冲动和流动性泛滥可能带来的资产泡沫将继续采取紧缩的货币政策。综合运用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加息、货币互换、公开市场操作等工具回收过多的流动性。特别是提高准备金率将成为未来央行常用的操作工具以提高政策效果。因此,本基金认为,紧缩的货币政策不会放松,进一步加息和提高准备金率的可能性仍然存在。

      从财政政策角度看,降低利息税相当于加息效应,提高市场无风险利率。发行特别国债将急剧增大长期债的供给,债券收益率曲线增陡趋势将继续。

      总体来看,央行调控的效应已经显现出来,长期债券仍然面临一定压力,货币市场利率将平稳。因此本基金将继续保持以流动性管理为主的投资策略,在市场波动中把握个券的投资机会,坚持规范运作、审慎投资,勤勉尽责地为基金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定的回报。

      四、托管人报告

      托管人声明:在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基金合同,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五、财务会计报告

      (一)基金会计报表

      1、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经营业绩表及收益分配表

      经营业绩表 (单位:元)

      

      收益分配表 (单位:元)

      

      3、基金净值变动表 (单位:元)

      

      *2006年上半年指本基金合同生效日2006年4月13日至2006年6月30日。

      (二)基金财务会计报表附注

      1、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半年度报告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上年度会计报表一致。

      2、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

      3、本报告期关联方关系发生变化的情况,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1)关联方关系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关联方关系未发生变化。

      

      关联方与基金进行的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中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而订立的。

      (2)关联方交易

      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上述佣金按债券和回购交易量的十万分之一点五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并由券商承担的债券和回购交易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本基金未租用其他券商专用交易单元。

      2)关联方报酬

      ① 管理人报酬

      本基金应支付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4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 E × 0.45% ÷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管理人报酬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报酬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② 托管人报酬

      本基金应支付基金托管人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 E × 0.15% ÷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

      

      ③ 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应支付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 E × 0.25% ÷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

      基金需支付给关联方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如下:

      

      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交易。上年度同比期间的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交易如下:

      

      4)与关联方进行交易所大宗交易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5)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①基金管理公司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公司未投资本基金。

      ②基金管理公司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机构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本报告期,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的银行存款按银行间同业存款利率计息。

      5、报告期末流通转让受到限制的基金资产的说明

      (1)因回购质押的债券

      截至本报告期末,无因进行银行间质押式回购交易而质押的债券。

      (2)基金认购新发行的债券

      截至本报告期末,无因未上市交易而流通受限的新发行的债券。

      六、投资组合报告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三)报告期末基金投资前十名债券明细

      

      (四)报告期末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所有明细

      

      (五)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

      2、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3、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重大偏离。

      4、基金的其他资产构成

      

      七、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

      (一)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

      

      (二)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

      

      八、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截至2007年6月30日,公司员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有关制度尚未履行向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备案程序,公司尚未允许员工购买本基金。

      九、重大事项揭示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三)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四)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五)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2007年3月5日,本基金实施了2007年第一次暨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第四次分红,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06元。

      2007年6月25日,本基金实施了2007年第二次暨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第五次分红,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04元。

      (六)基金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未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七)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形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八)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选择代理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的标准

      1)资金雄厚,信誉良好。

      2)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一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有关管理机关的处罚。

      3)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本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4)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5)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及时、定期、全面地为基金提供宏观经济、行业情况、市场走向、股票分析的研究报告及周到的信息服务,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题研究报告。

      2、选择代理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的程序

      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和证券研究服务协议。

      3、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数量

      

      4、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交易情况

      

      5、本报告期内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无变更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情况。

      (九)其它事项

      

      十、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友邦华泰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友邦华泰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友邦华泰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友邦华泰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友邦华泰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的公告

      (二)存放地点和查阅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