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7年08月2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8月13日以专人送达及传真的方式下发给公司9名董事。会议于2007年8月23日通过通讯方式表决。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李建华董事长主持,经过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07年半年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合资公司山东斯道拉恩索华泰纸业有限公司提供股东贷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与斯道拉恩索亚洲出版用纸有限公司签订的《合资经营合同》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合资公司山东斯道拉恩索华泰纸业有限公司建设和运营中不时产生的资金需求差额,应由其股东根据股权比例安排或者组织贷款解决(“股东贷款”)。
股东贷款总额共计人民币7亿元,其中,斯道拉恩索将向合资公司提供等值于人民币4.2亿元的美元股东贷款(“斯道拉恩索贷款”),占股东贷款总额的60%;公司将向合资公司提供人民币2.8亿元的股东贷款,占股东贷款总额的40%。
公司和斯道拉恩索均将尽力以最优惠的条件向合资公司提供股东贷款,并承诺不会为其自身利益而补正当地损害合资公司的利益。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308 证券简称:华泰股份 公告编号:2007-016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