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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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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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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07年08月2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长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报告期间:2007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

      第一节 重要提示

      长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7年8月2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期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本半年度报告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基金简介

      (一)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长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长城安心回报

      基金代码:200007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6年8月22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745,506,450.60份

      (二)基金投资基本情况

      投资目标:以获取高于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税前)利率2倍的回报为目标,通过动态的资产配置平衡当期收益与长期资本增值,争取为投资人实现长期稳定的绝对回报。

      投资策略:分析上市公司股息率、固定收益品种当期收益率、上市公司持续成长潜力,动态配置基金资产。采用"注重收益、关注成长、精选个股"的投资策略,通过把握上市公司股息率预期、持续成长潜力,选择具有持续分红能力或持续成长潜力的企业作为主要投资对象。

      业绩比较基准: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税前)利率的2倍。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是绝对回报产品,其预期收益与风险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三)基金管理人

      名称: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彭洪波

      联系电话:0755-23982338

      传真:0755-23982328

      电子邮箱:support@ccfund.com.cn

      (四)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

      信息披露负责人:李芳菲

      联系电话:010-68435588

      传真:010-68424181

      电子邮箱: lifangfei@abchina.com

      (五)信息披露方式

      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ccfund.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置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41层

      第三节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一)主要财务指标(2007年1月1日—2007年6月30日)

      

      (二)基金净值表现

      1、 长城安心回报本报告期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2、长城安心回报净值累计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注:(1)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10%-85%;权证投资比例为0%-3%;债券投资比例为10%-85%;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为基金净资产的5%以上。本基金在投资运作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遵守了基金合同的约定。

      (2)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06年8月22日起生效。

      (3)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披露时点不满一年。

      (4)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选择符合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第四节 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1、基金管理人简介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由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方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原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第15家基金管理公司,2001年12月27日在深圳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是发起设立基金、管理基金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目前,公司管理的基金有封闭式基金:久嘉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基金:长城安心回报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泰中信标普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消费增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富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经理简介

      杨毅平先生,生于1964年。1993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区域经济专业,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营业部,君安资产管理公司投资部,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资金运用部,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任副总监、基金经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任总监、基金经理。2006年1月进入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职首席策略分析师,自2006年2月25日至2007年4月11日任“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06年8月22日至今任“长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杨毅平先生曾于2002年3月22日-2003年1月24日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泰和”基金经理、2003年4月25日-2005年2月26日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华行业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二)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长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和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报告期运作过程中曾出现投资组合指标被动偏离规定标准的情况,本基金管理人在规定的合理期限内进行了调整,有效地保护了基金持有人利益。

      (三)报告期内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及解释

      2007年上半年,长城安心回报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为49.97%,远超越本基金比较基准,但与同行比较,仍有一定的差距。在1-2月,本基金由于重点配置了金融、交通运输、钢铁、医药等行业的大盘蓝筹股,基金净值增长较好,但在3-5月,有资产注入和整体上市预期的股票和低价题材股出现强劲补涨的局面,本基金在这类资产上的配置不足,考虑到长城安心回报基金产品的特点和基金持有人的风险承受能力,我们仍将主要资产配置在盈利前景良好,估值具吸引力的优质股上,而这些资产处于调整蓄势状态,导致基金业绩表现不佳。

      (四)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简要展望

      我们认为,由于社会的人口结构和城镇化进程,我国经济长期增长前景看好,这一轮经济增长有望持续十年以上,证券市场具备大牛市的基础,人民币长期升值的预期和股权分置改革的完成使得投资者对中国证券市场的未来充满信心。但股市经过两年的持续上涨,也积累了一些问题,如部分股票的上涨动力主要来自估值提升而不是盈利增长,在第二季度,股市结构性的泡沫开始显现。

      进入6月份,市场的负面因素在逐渐增加。首先是上调股票交易印花税产生的负面效应。自今年3月以来,股票成交量持续放大,在印花税上调后,交易成本大增,大量资金消耗将使得赚钱效应逐渐减弱,短线资金将逐步退出市场。其次是股票供给将急剧增加。包括红筹股的回归,国内IPO的加速,大小非的逐步解禁和抛售,这些因素使得A股的估值水平有较大的向下压力。再次是市场对紧缩流动性的忧虑。包括加息,提高存款准备金率,降低利息税,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等。但利好的因素同样存在,蓝筹股估值短期基本合理,从长期看仍然偏低,短期市场如果继续下挫,将吸引新资金源源不断进入证券市场,有利于大盘蓝筹股的企稳和上扬。总体来说,大牛市的根基不变,目前的调整是上升过程中的正常调整,牛市格局依旧,积极调整持股结构是规避风险的有效方法。由于绩差股的暴跌会打击人气,短期股指将呈振荡局面,但下行空间有限。我们预计前景明朗,估值合理的行业仍然值得重点投资,金融,钢铁,医药,煤炭等行业和中报业绩增长超出预期的公司,在未来一段时间的表现将有可能强于市场。

      第五节 托管人报告

      在托管长城安心回报证券投资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长城安心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城安心回报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约定,对长城安心回报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托管人认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长城安心回报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本托管人认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长城安心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

      2007年8月21日

      第六节 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一)长城安心回报半年度会计报表

      1、长城安心回报2007年6月30日及2006年12月31日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2、长城安心回报本报告期经营业绩表

      单位:人民币元

      

      3、长城安心回报本报告期收益分配表

      单位:人民币元

      

      4、长城安心回报本报告期净值变动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二)长城安心回报半年度会计报表附注

      1、基金的基本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的核准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123号

      核准名称:长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6年8月22日

      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总额:1,416,548,067.74份

      2、本报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本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上年度会计报表相一致。

      (2)主要税项:

      ①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8〕55号、财税〔2001〕61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和财税(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规定: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征策的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

      ②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8〕55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规定: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征策的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税〔2005〕103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③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规定,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按照2%。的税率征收印花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1号文的规定,自2005年1月24日起买卖股票印花税率为0.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7)84号文的规定,自2007年5月30日起买卖股票印花税率为0.3%。

      根据财税〔2005〕103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④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规定: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2号文《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及财税〔2005〕107号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自2006年6月13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财税〔2005〕103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本报告期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4、关联方关系及交易

      (1)关联方关系

      

      注:经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会2007年第四次会议决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7)138号文批准,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所持本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5%的股权分别转让给其他原有股东,转让后本基金管理人股东分别为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7.059%)、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7.647%)、中原信托投资有限公司(17.647%)、北方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7.647%)。上述股权变更事项已于2007年5月25日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关联方交易

      i)本基金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的交易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本基金对关联方席位交易佣金的计算方式及佣金比率与其他非关联方交易佣金的计算方式及佣金比率一致。

      **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

      除进行证券交易外,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ii)本基金提取的关联方报酬

      

      iii)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iv)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A.本基金管理人本期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本期及上期均未投资本基金,期末也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B.基金管理人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机构在期末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它机构本期末未持有本基金。

      v)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

      

      vi)从关联方取得的利息收入

      

      5、本报告期末流通转让受到限制的基金资产

      (1)本基金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因召开股东大会临时停牌,流通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基金资产情况如下:

      

      (2)本基金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因参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获配新股而持有的流通转让受限制的股票情况如下:

      

      6、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无或有事项。

      第七节 投资组合报告

      (一)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三)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注:1、以上股票名称以2007年6月30日公布的股票简称为准。

      2、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cfund.com.cn)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四)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1、本报告期内累计买入价值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前20名的股票明细如下:

      

      2、本报告期内累计卖出价值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以上的股票明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