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间:2007年1月1日至6月30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长城久泰中信标普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7年8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期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本半年度报告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基金简介
(一)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长城久泰中信标普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长城久泰
基金代码:200002(前端收费)\201002(后端收费)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4年5月21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509,053,485.18份
(二)基金投资基本情况
投资目标:以增强指数化投资方法跟踪目标指数,分享中国经济的长期增长,在严格控制与目标指数偏离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超越目标指数的投资收益,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投资策略:(1)资产配置策略:本基金为增强型指数基金,以中信标普300指数作为目标指数。除非因为分红或基金持有人赎回或申购等原因,本基金将保持相对固定的股票投资比例,通过运用深入的基本面研究及先进的数量化投资技术,控制与目标指数的跟踪误差,追求适度超越目标指数的收益。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比例为基金净资产的90~95%,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净资产的5%。(2)股票投资策略:本基金的指数化投资采用分层抽样法,实现对中信标普300指数的跟踪,即按照中信标普300指数的行业配置比例构建投资组合,投资组合中具体股票的投资比重将以流通市值权重为基础进行调整。股票投资范围以中信标普300指数的成份股为主,少量补充流动性好、可能成为成份股的其他股票,并基于基本面研究进行有限度的优化调整。(3)债券投资策略:本基金债券投资部分以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提高基金投资收益为主要目标,主要投资于到期日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等。
业绩比较基准:95%×中信标普300指数收益率+5%×银行同业存款利率。
风险收益特征:承担市场平均风险,获取市场平均收益。
(三)基金管理人
名称: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彭洪波
联系电话:0755-23982338
传真:0755-23982328
电子邮箱:support@ccfund.com.cn
(四)基金托管人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姜然
联系电话:0755—83195226
传真:0755—83195201
电子邮箱:jiangran@cmbchina.com
(五)信息披露方式
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ccfund.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置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41层
第三节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一)主要财务指标(2007年1月1日—200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二)基金净值表现
1、长城久泰各时间段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2、长城久泰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附注:
1、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比例为基金净资产的90-95%,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净资产的5%。本基金在投资运作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遵守了基金合同的约定。
2、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选择符合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第四节 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1、基金管理人简介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由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方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原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第15家基金管理公司,2001年12月27日在深圳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是发起设立基金、管理基金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目前,公司管理的基金有封闭式基金:久嘉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基金: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泰中信标普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消费增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富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基金经理简介
杨建华先生,生于1969年,北京大学力学系理学学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经济学硕士,注册会计师。曾就职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财务部、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2001年10月进入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久富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自2004年5月21日基金成立至今任“长城久泰中信标普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二)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长城久泰中信标普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和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报告期运作过程中曾出现投资组合指标被动偏离规定标准的情况,本基金管理人在规定的合理期限内进行了调整,有效地保护了基金持有人利益。
(三)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及解释
2007年上半年,国内消费稳步增长、外贸净出口继续增大、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维持高位水平,宏观经济继续保持快速发展态势,GDP增长率达到11.5%。与宏观经济高速增长相伴的是食品价格上升带动的CPI不断走高、人民币升值加快、资金流动性过剩、信贷投放偏快等。针对宏观经济显露的过热迹象,从5月份开始,政府陆续出台了一些宏观调控措施,包括调整部分商品的进出口关税和出口退税、调高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加息、降低利息税等,针对证券市场的局部过热也推出了提高证券交易印花税等措施。上半年证券市场也以提高证券交易印花税为分水岭,热点表现出较明显的变化,年初至提高印花税前,低价股、重组股被过度炒作,从补涨到走向疯狂,开户数不断增加,个人投资者尤其是新入市的投资者成为市场新增资金的主要来源,成交量急剧放大,投机气氛渐浓;提高印花税后,市场逐渐回归理性投资和价值投资,成交量也逐渐回落,股价明显缺乏基本面支持的品种走上了价值回归之路,业绩增长预期较好、估值有吸引力的品种重新受到青睐。
作为一只增强型指数基金,本基金严格遵循基金合同的各项规定,将跟踪目标指数、控制跟踪误差作为首要目标。在此前提下,本基金根据市场运行的特点和热点切换节奏,也在策略上进行了一些调整,年初开始,本基金采取了均衡化的配置策略,个股权重尽可能与其自然权重配置吻合,紧密控制与目标指数的跟踪误差,基本上跟上了目标指数的涨幅;二季度,在低价股、重组股炒作愈演愈烈,调控政策逐步出台时,本基金在继续控制跟踪误差的前提下,个股配置权重适度向未来成长性预期明确、估值有吸引力、将得益于中国宏观经济快速增长的行业和公司倾斜,而对于明显受到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抑制、未来成长难以明确预期的公司尽可能地将权重配置在不高于其自然权重的水平。从上半年本基金净值表现看,本基金采取的这种操作策略基本得当。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基本实现了控制跟踪误差、适度超过比较基准的投资目标。报告期内本基金目标指数中信标普300指数涨幅为85.40%,本基金比较基准涨幅为80.15%,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82.05%,超额收益为1.90%。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累计日均跟踪误差为0.1806%,年化跟踪误差为2.7973%,处于基金合同允许的范围之内。
(四)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简要展望
展望2007年下半年,人民币升值的步伐可能逐步加快,可能还会有进一步的加息、提高准备金率等政策继续推出,继续收紧信贷和土地供应,结构性地调整出口退税率和关税,围绕节能减排等目标进行的市场准入控制力度进一步增大。宏观经济依然会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证券市场也将受到政策调控的间接影响。A股市场经过连续大幅度的上涨目前总体估值水平已经进入合理区域,短期内看略有偏高,但是影响证券市场走势的根本因素依然没有变化,宏观经济快速发展、人民币升值、流动性过剩、上市公司业绩快速增长的趋势均没有变化,证券市场依然长期向好。随着配套制度的完善,红筹股有望回归,下半年证券市场有望迎来较大规模的扩容,投资者也将有更多的投资品种选择。市场热点仍将继续在价值重估、业绩成长、资产重组等不同的主题之间轮换。
本基金将继续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努力控制跟踪偏差,争取获得适度的超额收益。在增强操作方面,本基金将在下半年积极关注在国家产业政策中受益的行业和公司,包括消费服务、装备制造、节能减排、新材料等,同时关注人民币升值背景下金融、地产、资源品价值提升带来的投资机会,同时尽量回避由于调控政策带来负面影响的行业和公司。
第五节 托管人报告
托管人声明:在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了《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了《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第六节 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一)长城久泰半年度会计报表
1、长城久泰2007年6月30日及2006年12月31日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2、长城久泰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比较式经营业绩表
单位:人民币元
3、长城久泰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比较式收益分配表
单位:人民币元
4、长城久泰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比较式净值变动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二)长城久泰半年度会计报表附注
附注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的核准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51号
核准名称:长城久泰中信标普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4年5月21日
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总额:1,512,020,891.32份
附注2、半年度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上年度会计报表相一致。
附注3、主要税项:
A.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8〕55号、财税〔2001〕61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和财税(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规定: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征策的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
B.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8〕55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规定: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征策的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税〔2005〕103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C.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规定,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按照2%。的税率征收印花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1号的规定,自2005年1月24日起买卖股票印花税率为0.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7)84号文的规定,自2007年5月30日起买卖股票印花税率为0.3%。
根据财税〔2005〕103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D.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规定: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2号文《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及财税〔2005〕107号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自2005年6月13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财税〔2005〕103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附注4、本报告期内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附注5、关联方关系及交易
(1)关联方关系
注:经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会2007年第四次会议决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7)138号文批准,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所持本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5%的股权分别转让给其他原有股东,转让后本基金管理人股东分别为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7.059%)、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7.647%)、中原信托投资有限公司(17.647%)、北方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7.647%)。上述股权变更事项已于2007年5月25日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关联方交易
①本基金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的交易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本基金对关联方席位交易佣金的计算方式及佣金比率与其他非关联方交易佣金的计算方式及佣金比率一致。
**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
除进行证券交易外,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②关联方报酬
③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报告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④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A.本基金管理人本期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本期及上期均未投资本基金,期末也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B.基金管理人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机构在期末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它机构本期末未持有本基金。
⑤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
⑥从关联方取得的利息收入
附注6、本报告期内流通转让受到限制的基金资产
本基金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因临时停牌流通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基金资产情况如下:
第七节 投资组合报告
(一)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基金积极类股票投资按行业分类的投资组合:
2、报告期末基金指数类股票投资按行业分类的投资组合:
(三)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明细
1、期末基金积极类股票投资前五名明细:
注:报告期末只持有一只积极类股票
2、期末基金指数类股票投资前五名明细: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cfund.com.cn)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四)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1、本报告期内累计买入价值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的股票明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