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重要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7年8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财务会计报告、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期自2007年1月1日起至2007年6月30日止。
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师审计。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一、基金简介
(一)基金简称:基金裕富
交易代码:050002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3年8月26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21,488,209,932.46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二)基金投资目标:分享中国资本市场的长期增长。本基金将以对标的指数的长期投资为基本原则,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数量化风险管理手段,力争保持基金净值增长率与标的指数增长率间的正相关度在95%以上,并保持年跟踪误差在4%以下。
投资策略:本基金为被动式指数基金,原则上采用被动式投资的方法,按照证券在标的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本基金投资组合的目标比例为:股票资产为95%以内,现金和短期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5%。
业绩比较基准: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95%的新华富时中国A200指数加5%的银行同业存款利率。其中,股票资产运作以新华富时中国A200指数为标的指数,债券资产运作以新华富时中国国债指数为标的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由于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的指数化投资方法,基金净值增长率与标的指数增长率相偏离的风险尤为突出。本基金将严格执行风险管理程序,最大程度地运用数量化风险管理手段,以偏离度、跟踪误差等风险控制指标对基金资产风险进行实时跟踪控制与管理。
(三)基金管理人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孙麒清
联系电话:0755-8316 9999
传 真:0755-8319 5140
电子邮箱: webmaster@bosera.com
(四)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信息披露负责人:尹东
联系电话:010-6759 5104
传 真:010-6627 5865
电子邮箱:yindong@ccb.cn
(五)登载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 www.bosera.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置备地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二、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一)主要财务指标
上述财务指标采用的计算公式,详见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号《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及披露》。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申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二)基金净值表现
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2. 图标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变动的比较
本图示报告期间为2003年8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07年6月30日止。
3.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构建以及再平衡过程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新华富时A200指数由新华富时指数公司构建和发布。具体的编制规则和再平衡过程请参见新华富时指数编制基本规则。(网址为:http://www.ftse.com/indices_marketdata/fxi/index_home.jsp)。
三、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简介
1. 基金管理人简介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1998]26号文批准设立。公司股东为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
2. 基金经理简介
陈亮先生,硕士。1999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国民经济学系,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98年至2001年先后在中信证券金融产品开发小组、北京玖方量子软件技术公司工作。2001年3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金融工程师、博时价值增长基金经理助理、博时裕富基金经理。2006年8月调任股票投资部数量化投资组主管,兼任基金裕富基金经理。2007年2月起同时兼任裕泽基金经理。
张晓军先生,博士。2005年毕业于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管理与科学工程。1992至1997年在新疆水利电力物资总公司财务科工作,任科员。1997至2000年在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学习,获硕士学位;2001至2005年在中科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学习,获博士学位。2005年3月入职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数量化投资部金融工程师。2006年8月23日起调任股票投资部数量化研究员。2007年3月起,任数量化研究员兼博时裕富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二)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情况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博时裕富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个别监督指标在个别时点被动偏离有关规定时,基金管理人在合理期限内进行了调整,未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造成损害。
(三)本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
1. 业绩回顾
报告期内净值增长率为59.77%。本基金的投资基准增长率为71.89%。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基金净值在2006年12月31日为1.916元,2007年4月3日本基金实施第二次收益分配,每10份基金份额分配红利4.50元,2007年5月11日本基金实施第三次收益分配,每10份基金份额分配红利14.80元,至2007年6月30日,博时裕富基金份额净值1.016元。基金份额报告期初为859,631,955.83份,期末为21,488,209,932.46份,增长了25倍。
2. 2007年上半年经济回顾
200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继续保持平稳快速增长。上半年GDP同比增长11.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仍在高位运行,同比增长25.9%,其中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6.7%。上半年消费保持了较好的发展势头,6月末,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5.4%,增幅为1997年以来的新高;上半年CPI同比上涨3.2%,主要是受食品价格上涨的影响,非食品价格依然保持稳定。出口总额同比增长27.6%。
总体来看,国民经济运行态势良好。股票市场对基本面的良好发展给出积极回应。
3. 投资组合管理的回顾
博时裕富是遵循指数投资理念的指数型基金。指数投资注重承担市场风险,获取市场收益,跟踪误差和相关度是重要的衡量指标。因此,在整个管理过程中,基金经理借助系统软件的支持严密控制跟踪误差,在最小化成本的前提下做出适当的调整,减少或者避免过多交易。
指数投资是舶来品,对于中国证券市场来说是个新理念,实践中也遇到了中国市场一些特殊问题,例如问题股的处理。博时裕富对此类指数样本股做了适当的调整,使得基金资产规避掉了此类资产的风险,同时份额净值增长率基本同指数一致,具体来说就是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
4. 对未来的展望
2007年上半年整体经济的强劲上升和企业盈利的大幅增加,带动了上半年股票市场的持续攀升。在消费升级、城市化和全球产业转移的推动下,中国中长期的经济增长动力依然强劲,尽管面临短期的宏观调控,但本轮经济景气周期依然具备较强的可持续性,这为A股上市公司未来几年的业绩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
股权分置的改革、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推行,极大地改善了资本市场的环境,制度性变革激发了大股东注入优质资产和上市公司释放业绩的动力。
宏观经济的健康运行和市场环境的逐步改善为投资者分享中国经济的增长提供了机遇,但与此同时,随着A股估值水平的不断抬升,市场风险也在集聚,上市公司的业绩的可持续性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下半年,经济继续高位运行。宏观调控将成为常态,我们期望宏观政策的合理性进一步增强,避免大起大落。但是,投资者应该密切关注政策层面的变化,相机决定在指数基金上的投资。
四、托管人报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博时裕富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博时裕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托管博时裕富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博时裕富基金)。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博时裕富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财产,按规定如实、独立地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本基金运作情况报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本报告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本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博时裕富基金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发现个别监督指标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并及时通知了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合理期限内进行了调整,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未造成损害。
由博时裕富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本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五、财务会计报告
(一)博时裕富基金半年度会计报表(未经审计)
1. 博时裕富证券投资基金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2.博时裕富证券投资基金经营业绩表
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止期间 单位:人民币元
3. 博时裕富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表
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止期间 单位:人民币元
4. 博时裕富证券投资基金净值变动表
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止期间 单位:人民币元
(二)会计报告书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1. 基金基本情况
博时裕富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第83号《关于同意博时裕富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核准,由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博时裕富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后更名为《博时裕富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起,并于2003年8月26日募集成立。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5,122,784,859.66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验字(2003)第107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博时裕富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最近公布的《博时裕富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将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新华富时中国A200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新股(IPO或增发)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本基金为被动式指数基金,标的指数为新华富时中国A200指数,投资目标是通过对标的指数的长期投资,保持基金净值增长率与标的指数增长率间的正相关度在95%以上,并保持年跟踪误差在4%以下。为了有效的保障投资人的利益,本基金可在管理过程中对指数样本中的问题股作出适当的剔除,同时选择其他样本股替代。本基金各类资产占基金净值的目标比例为:股票资产比例95%以内,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比例不低于5%。
2. 会计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会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博时裕富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如会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3.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a)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比较会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止。
(b)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c)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基金的记账基础为权责发生制。除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权证投资按市值计价外,所有报表项目均以历史成本计价。
(d)基金资产的估值原则
(i) 股票投资
上市交易的股票按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首次公开发行但未上市的股票,按成本估值;由于配股和非定向增发形成的暂时流通受限制的股票,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
(ii)债券投资
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国债按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企业债券及可转换债券按估值日市场交易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估值。
(iii)权证投资
从获赠确认日或因认购新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而取得的权证从实际取得日起到卖出成交日或行权日止,上市交易的权证投资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该权证投资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未上市交易的权证投资(包括配股权证)按公允价值估值。
(iv)实际投资成本与估值的差异计入“未实现利得/(损失)”科目。
(v)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基金管理人应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e)证券投资基金成本计价方法
(i) 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收到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于股权分置方案实施复牌日冲减股票投资成本。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差价收入/(损失)。出售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ii)债券投资
买入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其中所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认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成交日先按支付的全部价款确认为债券投资,后于权证实际取得日按附注3(e)(iii)中所示的方法单独核算权证成本,并相应调整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贴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损失);出售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iii)权证投资
获赠权证(包括配股权证)在确认日,按持有的股数及获赠比例计算并记录增加的权证数量;因认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而取得的权证在实际取得日,按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债全部公允价值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确认为权证成本。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权证差价收入/(损失),出售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f)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差价收入/(损失)于卖出股票成交日按卖出股票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差价收入/(损失)于卖出成交日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损失)按应收取全部价款与其成本、应收利息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权证差价收入/(损失)于卖出权证成交日按卖出权证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股利收入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于除息日确认。
(g)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98%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本基金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h)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i) 未实现利得/(损失)
未实现利得/(损失)包括因投资估值而产生的未实现估值增值/(减值)和未实现利得/(损失)平准金。
未实现利得/(损失)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利得/(损失)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j)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未分配基金净收益/(累计基金净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基金净收益/(累计基金净损失)。
(k)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一次。基金当期收益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基金当年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持有人权益转出。
4. 主要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84号《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b)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c)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自2005年6月13日起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时暂减按50%(此前按10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即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d)基金买卖股票于2007年5月30日前按照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自2007年5月30日起按0.3%的税率缴纳。
(e)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5. 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
(a)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
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b)基金管理人报酬
支付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98%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98% / 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需支付基金管理人报酬27,239,785.29元。(2006年同期:11,631,030.55元)
(c)基金托管费
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0% / 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需支付基金托管费5,559,139.89元。(2006年同期:2,373,679.65元)
(d)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收入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基金托管人于2007年6月30日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为3,694,390,561.22元(2006年同期:108,149,813.05元)。本报告期由基金托管人保管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为3,719,776.70元(2006年同期:643,393.91元)。
(e)本基金未租用关联方席位。
(f) 本基金没有与关联方进行的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以及回购交易。
(g)本基金关联方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6. 流通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基金资产
(a)本基金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持有以下因股权分置改革而暂时停牌的股票,这些股票将在上市公司完成与流通股股东的沟通协商程序后或在股权分置改革规定的程序结束后复牌。
注:S*ST石炼的估值原则为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
(b)基金可使用以基金名义开设的股票账户,比照个人投资者和一般法人、战略投资者参与新股认购。其中基金作为一般法人或战略投资者认购的新股,根据基金与上市公司所签订申购协议的规定,在新股上市后的约定期限内不能自由转让;基金作为个人投资者参与网上认购获配的新股或增发新股,从新股获配日至新股上市日之间不能自由转让。
本基金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投资的流通受限制的股票情况如下:
注:中国远洋的估值原则为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
六、投资组合报告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三)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四)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1. 本期累计买入价值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二十名股票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