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1999年9月8日湘证基金持有人大会决议及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9]31号文批准,湘证证券投资基金于1999年11月11日将基金份额总份额由原有2亿份基金份额扩募至15亿份基金份额,存续期限延长5年至2007年5月31日,扩募后更名为裕元证券投资基金。原基金持有人获配认购的基金份额于1999年11月15日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2007年3月3日,基金裕元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裕元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7]85号《关于核准裕元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批复》核准,基金裕元的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7年3月29日发布了《裕元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提前终止裕元基金的上市交易,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债字[2007]23号《关于裕元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决定》的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裕元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和《裕元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等的有关规定,基金裕元于2007年4月11日进行终止上市权利登记,2007年4月12日终止上市,《裕元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起失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1999(21号文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2 、会计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会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裕元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如会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根据《裕元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的规定,本基金存续期至2007年5月31日终止。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基金裕元于存续期结束前改制为博时第三产业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并相应延长存续期至不定期,因此本基金会计报表仍以持续经营假设为编制基础。
3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a)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会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4月11日。
(b)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c)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基金的记账基础为权责发生制。除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权证投资按市值计价外,所有报表项目均以历史成本计价。
(d)基金资产的估值原则
(i) 股票投资
上市交易的股票按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场交易均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均价估值。首次公开发行但未上市的股票,按成本估值;由于配股和非定向增发形成的暂时流通受限制的股票,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均价估值。
(ii)债券投资
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国债按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场交易均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均价估值。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企业债券及可转换债券按估值日市场交易均价减去债券均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均价减去债券均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估值。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和未上市流通的债券按成本估值。
(iii)权证投资
从获赠确认日或因认购新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而取得的权证从实际取得日起到卖出日或行权日止,上市交易的权证投资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该权证投资的市场交易均价估值;未上市交易的权证投资(包括配股权证)按公允价估值。
(iv)实际投资成本与估值的差异计入“未实现利得/(损失)”科目。
(v)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基金管理人应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e)证券投资基金成本计价方法
(i) 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收到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于股权分置方案实施复牌日冲减股票投资成本。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差价收入/(损失)。出售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ii) 债券投资
买入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买入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实际支付价款时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其中所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认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成交日先按支付的全部价款确认为债券投资,后于权证实际取得日按附注3(e)(iii)中所示的方法单独核算权证成本,并相应调整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贴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损失);卖出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损失)。出售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iii)权证投资
获赠权证(包括配股权证)在确认日,按持有的股数及获赠比例计算并记录增加的权证数量;因认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而取得的权证在实际取得日,按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债全部公允价值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确认为权证成本。
(f)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差价收入/(损失)于卖出股票成交日按卖出股票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差价收入/(损失)于卖出成交日确认;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差价收入/(损失)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损失)按应收取全部价款与其成本、应收利息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权证差价收入于卖出权证成交日按卖出权证成交总额与其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股利收入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于除息日确认。
买入返售证券收入按融出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证券持有期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g)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如果由于卖出回购证券和现金分红以外原因造成基金持有现金比例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超过部分不计提基金管理人报酬。
本基金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融入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回购期限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h)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
(i)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基金当年收益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基金当年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方式,每年分配一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净收益的90%。基金收益分配后,每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持有人权益转出。
4、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
(a) 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时基金”) 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 基金托管人
泰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泰阳证券”) 基金发起人
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1)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银监局和金华市人民政府的公告,金信信托自2005年12月30日起停业整顿。金信信托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由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停业整顿工作组托管。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b)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的证券交易及交易佣金
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并由券商
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
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c)基金管理人报酬
支付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X1.5% / 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4月11日止期间需支付基金管理人报酬13,400,773.49元,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止期间为13,333,350.66元。
(d)基金托管费
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X0.25% / 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4月11日期间需支付基金托管费2,233,462.29元,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止期间为2,222,286.58元。
(e)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收入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保管,并按银行间同业利率计息。基金托管人于2007年6月30日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为37,726,032.81元(2006年6月30日:85,775,747.50元)。本期由基金托管人保管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为1,043,456.82元(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498,507.31元)。
5、报告期末流通转让受到限制的基金资产
(a)本基金截至2007年4月11日止持有以下因股权分置改革而暂时停牌的股票,这些股票将在股权分置改革规定的程序结束后复牌。
(b)基金可使用以基金名义开设的股票账户,比照个人投资者和一般法人、战略投资者参与新股认购。其中基金作为一般法人或战略投资者认购的新股,根据基金与上市公司所签订申购协议的规定,在新股上市后的约定期限内不能自由转让;基金作为个人投资者参与网上认购获配的新股或增发新股,从新股获配日至新股上市日之间不能自由转让。
本基金截至2007年4月11日止投资的流通受限制的股票情况如下:
七、博时第三产业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报告期末为2007年6月30日,报告期间为2007年4月12日至2007年6月30日)
(一)本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本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三)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四)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1、本期累计买入价值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二十名股票明细
单位:人民币元
2、本期累计卖出价值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二十名股票明细
单位:人民币元
3、报告期内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五)报告期末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各类债券。
(六) 报告期末的基金投资前五名债券明细
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各类债券。
(七)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基金其他资产的构成:
4、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6、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八、基金裕元投资组合报告
(报告期末为2007年4月11日,报告期间为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4月11日)
(一)本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本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三)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四)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1、本期累计买入价值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二十名股票明细
单位:人民币元
2、本期累计卖出价值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二十名股票明细
单位:人民币元
3、报告期内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五)报告期末的债券投资组合
(六) 报告期末的基金投资前五名债券明细
(七)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基金其他资产的构成:
4、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本报告期内基金持有的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明细:
6、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九、本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在裕元基金扩募时认购15,000,000.00份基金份额,占基金总规模的1%,报告期内本基金拆分后管理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变为33,181,825.24份,截至2007年6月30日,占基金总规模的0.20%。
十、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
(一)博时第三产业基金
截至2007年6月30日博时第三产业基金持有人情况如下:
1、持有人户数
2、持有人结构
注:截止到2007年6月30日,本公司基金从业人员共计持有本基金55,966.67份,占本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为0.00034%。
(二)基金裕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