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盛小洪先生、财务总监娄健颖女士及会计主管财务部经理周亚栋女士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的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币种:人民币)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 适用 √ 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5 董事会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发扬企业创新精神和品牌影响力,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抓住机遇、迎接挑战,紧紧围绕“创新、发展、整合、完善”的总体工作思路,持续创新引进先进技术、稳健发展加强品牌实力、加速整合形成规模效应、极力完善推进卓越管理。在挑战中谋发展,在机遇中强品牌。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630.89万元,同比增幅85.37%;实现营业利润1,393.42万元,同比增幅79.86%;实现净利润1,016.19万元,同比增幅65.01%。
⒈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情况
⑴紧抓市场机遇,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能力。在医药零售方面,不断调整商品结构,创新经营模式,积极推广自动化药房系统,使第一医药商厦的主营业务收入同比上升15.83%,取得了可喜的成效;在医药批发方面,积极发展总代理和总经销产品,销售额和毛利均有了同步的提升。
⑵注重品牌化经营,从提升服务质量、深化药学服务等方面入手,进一步深化品牌内涵,提高企业经营的附加值。
⑶实施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绩效考核、学习培训等工作的运行质量,使公司的工作效率有了提高,管理效能进一步得到释放。
⒉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
⑴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额同比增减变化及原因:(单位:元、%)
变动的主要原因:①既存业务进一步发展,市场拓展能力增强,经营业绩同比上升;②合并报表范围变化的影响。
⑵总资产、股东权益项目与期初相比的变化及原因:(单位:元、%)
变动的主要原因: 本期实现的净利润
⑶现金流量同比增减变化及原因:(单位:元、%)
变动的主要原因:*1批发业务增幅较大,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2投资收益同比减少;自动售药系统投入;*3归还部分银行借款。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币种:人民币元)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3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4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5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5.6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6.1 募集资金运用
□ 适用 √ 不适用
5.6.2 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7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 适用 √ 不适用
5.8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9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10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币种:美元
6.3 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⒈公司曾于2006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公告原告中国农业银行南京市城北支行诉被告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归还编号为100LC980098信用证项下的垫款本金及利息和归还编号为100LC980089、100LC980107信用证项下的垫款本金及利息。报告期内,公司分别收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上述案件的民事判决书:
⑴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宁民二初字第31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2,065,694.37美元及利息(自1998年12月11日起按外汇流动资金贷款愈期利率计算至前款付清之日止)。
⑵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宁民二初字第31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3,131,973.03美元及利息(其中1,372,076.61美元自1999年2月26日起计息,1,759,896.42美元自1999年1月29日起计息,上述利息均按外汇流动资金贷款愈期利率计算至前款付清之日止)。
对上述判决,公司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依据违反了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以求司法公正,公司已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以维护法律的尊严。
在2001年资产重组过程中,本公司原第三大股东华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上海华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具承诺函:承诺对本公司为江苏银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南京市城北支行开立的五笔信用证贷款担保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⒉公司曾于2003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公告原告中国农业银行南京市城北支行诉被告江苏银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偿还原告银行借款USD3,649,085.00元及利息,本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一案。经2003年7月28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本公司3,571,099.80元的银行存款及位于上海市黄浦区陆家路976号608室及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6号房屋产权。
2004年4月2日本公司收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宁民二初字第14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江苏银信偿付农行城北支行欠款USD3,649,085.00元及利息,本公司对江苏银信所欠本金USD3,415,240.00元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有权向江苏银信追偿。
2004年4月16日本公司提出上诉,并于2004年8月26日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04)苏民二终字第163号民事判决书,驳回本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决。
截止2006年12月31日,公司已就该案支付了1752.60万元人民币。
2001年在本公司重组过程中,公司第三大股东华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上海华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具承诺函:承诺对公司上述担保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上述款项已由其承担。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6.5.1 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和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5.2 公司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5.2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07年06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盛小洪 财务负责人:娄健颖 会计主管:周亚栋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07年06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盛小洪 财务负责人:娄健颖 会计主管:周亚栋
合并利润表
2007年1-6月
编制单位: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盛小洪 财务负责人:娄健颖 会计主管:周亚栋
母公司利润表
2007年1-6月
编制单位: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盛小洪 财务负责人:娄健颖 会计主管:周亚栋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07年1-6月
编制单位: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盛小洪 财务负责人:娄健颖 会计主管:周亚栋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07年1-6月
编制单位: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