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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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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宏证券投资基金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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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宏证券投资基金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07年08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景宏证券投资基金

      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7年8月2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更新。

      本报告期为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止,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基金简介

      

      第三节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一、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二、基金净值表现

      1、 基金历史各时间段净值增长率

      

      2、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

      景宏证券投资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的历史走势图

      (1999年5月4日至2007年6月30日)

      

      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截至报告日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第七条之(四)投资组合中规定的各项比例: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资产总值的80%,投资于国家债券的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20%;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第四节 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小组情况

      1、基金管理人情况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9]10号文批准,于1999年4月12日正式成立,是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首批十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为深圳。目前公司由四家股东组成,分别为中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48%)、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5%)、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5%)、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3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景宏、基金景阳、基金景福,以及9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债券投资基金、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财富管理2020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刘明先生,基金经理,硕士,14年金融证券从业经历。曾任厦门证券公司鷺江营业部总经理、厦门产权交易中心副总经理及香港时富金融服务集团投资经理,2004年3月加盟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监。

      袁青先生,基金经理助理,硕士,7年证券从业经历。曾就职于平安证券综合研究所研究员,大成基金管理公司投资部研究员。

      二、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景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基金管理运作中,基金景宏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组合、证券交易行为、信息披露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则和基金合同等规定,本基金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运用基金财产进行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以及进行有损基金投资人利益的关联交易,整体运作合法、合规。本基金将继续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在规范基金运作和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努力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三、基金经理工作报告

      1、本基金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3.0752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66.98%,同期上证指数涨幅为42.8%,基金业绩表现好于同期上证指数表现。

      2、市场回顾与运作情况

      上半年股市继续处于典型牛市的上升期,连续越过3000点和4000点两个整数关口,创出4300多点的新高。股市的上涨与宏观经济的快速发展密不可分,上半年我国GDP增速达到11.5%的历史较高水平,贸易顺差达到创记录的1125亿美元,在内需和对外出口的双重拉动下,国民经济呈现出强劲发展势头。上市公司作为我国优秀企业的代表,业绩增长速度达到历史较好水平,从已公布中报和预增公告中可以看到大面积的超预期行业和公司涌现。股市作为宏观经济的晴雨表,其上涨有基本面支持。

      由于CPI的增长也有加快趋势,资产价格短期涨幅偏快,央行动用汇率、利率和存款准备金率等多种手段进行宏观调控,市场也在两个整数关口出现较大振荡整理。5月30上调股票交易印花税对一般散户的短线投机行为打击较大,题材股、概念股迅速降温,价值投资理念重新占据主流,以大盘蓝筹股为主导的行情正在展开。

      2007年一季度本基金重点增持证券类股票,同时减持大银行股,增持中小银行股,买入性价比突出的机械装备类股票。当时的低价股、题材股被热炒,大盘蓝筹股表现平稳,由于对热点板块参与度不高,本期净值增长率表现不突出。

      2007年二季度重仓的证券类股票对净值贡献较大,在取得良好的投资回报后减持了部分参股券商类股票,增持高成长的中小银行股。在宏观基本面良好的背景下,银行是经济发展的中流砥柱,能充分分享国民经济增长的成果。对有创新能力的成长型医药类股票也有增持,研发、创新是企业成长的原动力,我们对中国企业参与到这一进程中充满信心。

      3、市场展望与投资策略

      股市在伴随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同时,不可否认有隐忧存在,近期食品价格的快速上涨导致CPI高企,对进一步加强宏观调控的举措在预期之中。虽然我国外贸顺差的快速增长导致了一定程度的贸易摩擦,但人民币升值的速度继续保持在小幅可控的范围内,外需仍是整体经济强劲增长的动力,这样我们认为加息这种抑制内需的政策出台力度将相当有限,否则会加剧整个国民经济的失衡。同时,在CPI温和放大的背景下,宏观经济和证券市场将能够承受相对较高的利率环境而不会显著放慢增长速度。

      在高增长的宏观背景下,上市公司业绩增长持续超预期,以大盘蓝筹股为主导的行情将在下半年继续演绎。下半年海外大型红筹股回归A股的进程正在加快,给国内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投资选择,众多资金追逐少量好股票的供求紧张状况会有所改变。同时QDII的相关政策正加快出台,国内投资者投资海外市场的壁垒逐步消除,随着与国际市场联动性的加强,国内股市的上涨将趋于缓和、理性。

      下半年,我们继续秉承精选个股的投资策略,对上市公司业绩动向密切跟踪,策略性地更多配置低估值和业绩可能超预期个股。下半年,我们将重点在以下几个行业寻找投资机会:首先,我们依然看好未来3到5年的资本市场,我们认为未来资本市场必然会走向比较繁荣,与资本市场关系密切的大金融板块,如银行、券商、银行、保险、期货行业,都会有投资机会。其次,我们看好医药行业,这个行业正在经历制度性的变革,国家正花大力气整顿,有管理能力、研发实力强且有品牌的优秀公司能从整顿中获益。我们也看好周期性强的钢铁行业,我们认为未来几年供需改善,钢价将会稳步上升,加上上市公司的规模扩张,盈利能力大幅提高,目前这个行业估值水平偏低,也有很多的投资机会。

      第五节 托管人报告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景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8月21日

      第六节 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一、基金会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1、2007年6月30日资产负债表

      

      2、2007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经营业绩表

      

      3、2007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基金收益分配表

      

      4、2007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基金净值变动表

      

      二、会计报表附注

      (除特别标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附注1. 主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上年度会计报表是一致的。

      附注2. 本报告期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无。

      附注3.关联方关系及关联方交易

      (1)关联方关系

      

      本报告期内关联方关系未发生变化

      * 中国证监会于2005年11月6日作出对广东证券取消业务许可并责令关闭的行政处罚。广东证券持有本基金收益的处理权尚待明确。

      ** 银河证券持有的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权于2007年6月7日被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冻结,该部分股权处理方案尚未明确。

      *** 中经开现已被撤消,其作为本基金发起人的权利义务及持有的基金份额的继承机构尚待明确。(中国人民银行于2002年6月7日发布公告([2002]第16号)宣布撤销原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并于2006年4月9日根据财政部下达的文件(财金函[2006]57号)将景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变更为中经信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1月24日裁定大鹏证券破产,大鹏证券作为本基金发起人的权利义务及持有的基金份额的继承机构尚待明确。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2)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的交易及佣金情况

      A 股票买卖

      

      B 债券买卖

      

      C 债券回购

      

      D 权证买卖

      无。

      E 佣金

      

      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并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

      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A 回购交易

      无。

      B 债券交易

      无。

      (4)关联方报酬

      A 基金管理人报酬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计提,若本基金持有现金的比例超过资产净值的20%,超出部分不计提基金管理费。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本基金持有现金比例超过20%部分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本基金于本期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管理费共计人民币37,626,957.09元,其中已支付基金管理人人民币29,979,998.03元,尚余人民币7,646,959.06元未支付。(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共计提基金管理费16,638,027.98元,已全部支付。)

      B 基金托管人报酬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本基金于本期应支付基金托管人托管费共计人民币6,271,159.55元,其中已支付基金托管人人民币4,996,666.37元,尚余人民币1,274,493.18元未支付。(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共计提基金托管费2,773,004.74元,已全部支付。)

      C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收入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并按银行间同业利率计息。基金托管人于2007年6月30日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为74,724,680.91元,本报告期由基金托管人保管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为903,894.48元。(2006年6月30日基金托管人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为3,990,979.35元,2006年1月1日至6月30日由基金托管人保管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为47,899.29元)。

      (5)基金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附注4.报告期末流通转让受到限制的基金资产

      

      附注5.其他重要事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7]84号文,自2007年5月30日起,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现行1%。调整为3%。 。

      第七节 投资组合报告

      一、本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本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三、本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cfund.com.cn)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四、本报告期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1、本报告期内累计买入价值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二十名股票明细

      

      2、本报告期内累计卖出价值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二十名股票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