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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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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81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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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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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07年08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原景业证券投资基金转型)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7年8月2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自2007年1月16日景业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之日起,原景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名称变更为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原景业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期自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月15日止,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期自2007年1月16日起至2007年6月30日止。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基金简介

      (一)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基金基本资料

      1、基金简称: 大成成长

      2、基金交易代码: 519017

      3、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4、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7年1月16日

      5、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935,163,093.11份

      6、基金合同存续期: 无

      7、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无

      8、上市日期: 无

      二、基金产品说明

      1、投资目标: 在优化组合投资基础上,主要投资于有良好成长潜力的上市公司,尽可能规避投资风险,谋求基金财产长期增值。

      2、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根据GDP增长率、工业增加值变化率、固定资产投资趋势、A股市场平均市盈率及其变化趋势、真实汇率、外贸顺差、消费者价格指数CPI增长率、M2、信贷增长率及增长结构等指标以及国家政策的变化,对宏观经济及证券市场的总体变动趋势进行定量、定性分析,作出资产配置决策。本基金还力争通过财务指标分析、成长型筛选、估值比较、实地调研等深入、科学的基本面分析,挖掘具有良好成长性的上市公司进行投资。

      3、业绩比较基准: 新华富时600成长指数收益率×80%+新华雷曼中国全债指数收益率×20%

      4、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成长性的上市公司,属于中高风险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

      三、基金管理人

      1、名称: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信息披露负责人: 杜鹏

      3、联系电话: 0755-83183388

      4、传真: 0755-83199588

      5、电子邮箱: dupeng@dcfund.com.cn

      四、基金托管人

      1、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

      2、信息披露负责人: 李芳菲

      3、联系电话: 010-68435588

      4、传真: 010-68424181

      5、电子邮箱: lifangfei@abchina.com

      五、信息披露

      登载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dcfund.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置备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金玉大厦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

      (二)原景业证券投资基金

      一、基金基本资料

      1、基金简称: 基金景业

      2、基金交易代码: 500017

      3、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封闭式

      4、基金合同生效日(规范后): 2000年8月15日

      5、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00,000,000份

      6、基金合同存续期: 15年

      7、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8、上市日期: 2001年12月19日

      二、基金产品说明

      1、投资目标: 在优化组合投资基础上,尽可能规避投资风险,谋求基金资产增值和收益的最大化。

      2、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中长线投资为主,辅以适当的短线操作,并注重投资对象的良好流动性和投资组合的合理分散性。投资对象重点关注具有一定技术含量、成长性良好的新兴产业如信息业、新材料等以及适当关注传统产业成长性良好以及新兴产业转型的企业。

      3、业绩比较基准: 无

      4、风险收益特征: 无

      三、基金管理人

      1、名称: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信息披露负责人: 杜鹏

      3、联系电话: 0755-83183388

      4、传真: 0755-83199588

      5、电子邮箱: dupeng@dcfund.com.cn

      四、基金托管人

      1、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

      2、信息披露负责人: 李芳菲

      3、联系电话: 010-68435588

      4、传真: 010-68424181

      5、电子邮箱: lifangfei@abchina.com

      五、信息披露

      登载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dcfund.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置备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金玉大厦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

      第三节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一、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二、基金净值表现

      1、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净值表现(自2007年1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07年6月30日止)

      (1)基金历史各时间段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列表: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的比较

      大成成长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7年1月16日至2007年6月30日)

      

      注:1、按基金合同规定,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自基金上市之日起3个月内为建仓期,截至报告日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第十四条投资组合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2、2006年12月11日,景业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并获中国证监会2006年12月27日证监基金字[2006]263号文核准。自2007年1月16日起,景业证券投资基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其由《景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正式生效。

      3、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07年1月29日对投资者持有的原景业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景业”)进行了基金份额转换操作。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确认,拆分基准日(1月29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7024元,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为1.702421102元(第9位以后舍去),本基金管理人按照1: 1.702421102的转换比例将原基金景业的基金财产进行了拆分。拆分后,基金份额净值变为1.000元,相应地,原基金景业每1份基金份额转换为1.702421102份,基金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整数位,所产生的误差归入基金财产。原基金景业的基金总份额由500,000,000.00份转换为851,210,551.12份。

      2、原景业证券投资基金净值表现(自2007年1月1日起至2007年1月15日(基金合同失效日)止)

      (1)基金历史各时间段净值增长率

      

      (2)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

      基金景业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历史走势图

      (2000年8月15日至2007年1月15日)

      

      注:1、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截至报告日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第七条之(五)投资组合中规定的各项比例: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资产总值的80%;投资于国家债券的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20%;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2006年12月11日,景业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并获中国证监会2006年12月27日证监基金字[2006]263号文核准。自2007年1月16日起,景业证券投资基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其由《景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正式生效。

      第四节 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小组情况

      1、基金管理人情况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9]10号文批准,于1999年4月12日正式成立,是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首批十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为深圳。目前公司由四家股东组成,分别为中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48%)、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5%)、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5%)、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3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景宏、基金景阳、基金景福,以及9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债券投资基金、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财富管理2020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经理简介

      周一烽先生,基金经理,硕士,1962年出生,毕业于上海复旦大学。1984年-1992年,历任上海市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人员、宏观经济研究室副主任、上海企业发展研究所副所长;1992年起历任广联(南宁)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特别助理及证券投资业务负责人、上海广联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01年起任中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2005年4月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助理总经理,2006年5月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6月27日起担任大成积极成长基金基金经理。

      瞿蕴理女士,基金经理,工学硕士。7年证券从业经历,曾就职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策略分析师、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2007年6月27日起不再担任大成积极成长基金基金经理。

      何光明先生,基金经理助理,13年证券从业经历。1999年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策略分析师和基金经理。2007年6月27日起担任大成积极成长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二、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景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截至2007年1月16日)、《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2007年1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基金管理运作中,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组合、证券交易行为、信息披露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则和基金合同等规定,本基金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运用基金财产进行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以及进行有损基金投资人利益的关联交易,整体运作合法、合规。本基金将继续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在规范基金运作和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努力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三、基金经理工作报告

      尽管上半年国家出台了较为密集的宏观调控政策,包括加息、上调存款准备金率、调整出口退税等,但在固定资产投资、消费与净出口高速增长的拉动下,上半年GDP 增速高达11.5%,为近年来的高点,经济增长有从偏快向过热发展的趋势,通胀压力不断增大,国际收支不平衡带来外汇储备急剧增加,通过外汇占款导致人民币流动性泛滥,进而驱动房地产和股票等人民币资产价格大幅飙升,不排除已出现局部泡沫化迹象。

      上半年市场继续维持牛市的强劲上扬格局。以5月30日大跌为分界线,“5.30”大跌以前,低价绩差股普遍借助朦胧的优质资产注入、整体上市或者资产重组等外延增长预期大幅上升,而大盘蓝筹股由于2006年四季度涨幅较大,只能在市场整体估值上升过程中借助估值洼地效应获得间歇性上涨,其整体涨幅远远落后于低价绩差股。市场整体估值水平随着指数的上涨同步上升,按照WIND所统计的券商分析师一致的2007年的赢利预测,剔除亏损股以后,沪深300指数成分股2007年的动态市盈率已从年初的22倍最高上升到32倍,部分板块和个股已出现较明显的泡沫化迹象。5月30日印花税上调政策出台,市场终于步入震荡调整,前期被热炒的绩差股报复性大幅下跌,而前期涨幅落后的蓝筹股凭借良好的基本面和估值优势相对抗跌甚至逆势上涨,蓝筹股重新主导市场。

      本基金是由原基金景业在年初通过封转开和扩募而成,基金规模从原来的5亿份扩募到过百亿,基于本基金经理小组对2007年市场比较乐观的判断以及行业个股流动性的考量,在扩募资金到位后,本基金经理小组采取了偏快的建仓策略,重点买入金融地产、交通运输、钢铁、汽车、食品饮料、通信和电力等行业的龙头股。由于年初至“5.30”大跌大盘蓝筹股涨幅远远落后于具有外延增长预期的重组股和业绩超预期的优质成长股,本基金在第一季度未能获得预期的超额收益。本基金经理小组在二季度对投资组合作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大幅增加了保险、券商、地产、机械、电气设备和化工等行业的配置比重,减持钢铁、交通运输、电力、汽车和造纸行业的配置比重,整个投资组合主要以预期业绩增长将大幅超预期的优质成长股为主,辅之以外延增长预期比较确定且备考估值吸引力较大的个股。通过组合优化,基金资产净值表现已全面改观。

      尽管下半年宏观经济继续面临较大的调控压力,适度偏紧的货币政策对泛滥的流动性有一定收缩作用,QDII政策的放宽将凸显A股市场相对H股等周边市场的估值压力,股市扩容力度进一步加大,但由于下半年的经济增长动力仍然强劲,上市公司效益有望保持较好增长态势,按照券商分析师的预测,2007年全年上市公司的业绩增幅有望达到40-50%,即使不考虑两税合并后企业实际税负的下降,2008年上市公司的业绩仍将增长20-30%,市场估值水平将随着上市公司业绩的大幅增长不断降低。股改后,基础性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快,为股市走好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阻碍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关键因素已基本消除。本基金经理小组对下半年的市场持谨慎乐观看法,大盘将维持震荡盘升格局,个股根据基本面和估值出现分化。

      下半年本基金经理小组将按照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原则,从金融地产、资源、装备制造和消费服务四个板块精选具有相对估值吸引力的优质成长股,做为重点投资品种,并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把握3G、奥运、数字电视、环保节能、新能源等主题投资板块的交易机会。在考量上市公司长期成长性时,本基金经理小组将重点关注其内涵的增长,适度关注确定性较强的由优质资产注入、资产置换或者整体上市所带来的外延性增长。本基金经理小组将结合市场的震荡,对部分高BETA的成长股,采取适度的波段操作,以达到提高短期收益和降低组合波动率的目的。

      第五节 托管人报告

      在托管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原景业基金转型)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景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景业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景业证券投资基金和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月15日景业基金和2007年1月16日至2007年6月30日大成积极成长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托管人认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景业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和大成积极成长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本托管人认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原景业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

      2007年8月21日

      第六节 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一)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期:2007年1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7年6月30日止)

      一、基金会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1、2007年6月30日资产负债表

      

      2、2007年1月16日至6月30日止期间经营业绩表

      

      3、2007年1月16日至6月30日止期间基金收益分配表

      

      4、2007年1月16日至6月30日止期间基金净值变动表

      

      二、会计报表附注

      (除特别标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附注1. 基金基本情况

      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景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6]263号)核准,由景业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7年1月16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景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6]263号)和《关于原景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拆分结果的公告》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确定2007年1月29日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拆分日。当日原景业基金资产净值为851,210,551.12元,拆分前基金份额总额为500,000,000份,拆分前基金份额净值为1.7024元。根据基金份额拆分公式,基金份额折算比例为1: 1.702421102,拆分后原景业基金份额总额为851,210,551.12份,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元。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根据上述拆分比例,对原景业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了拆分,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变更登记。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景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6]263号)、《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集中申购期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规定,本基金自2007年1月17日至2007年2月9日止期间开放集中申购,并于2007年1月23日公告提前结束集中申购。本次集中申购募集不包括申购资金利息共募集9,759,434,115.70元,按《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集中申购期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共折合为9,759,434,115.70份基金份额,截至2007年1月29日止,经确认的集中申购期间集中申购资金利息共计人民币1,385,514.40元,按每份集中申购价格1.00元折合为1,385,514.40份基金份额,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7)第1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限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权证、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主要投资对象为深、沪两市上市A股中成长性好、发展前景广阔的上市公司。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权证投资比例范围为0-3%。固定收益类证券和现金投资比例范围为5-40%,其中,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比例范围为0-20%,现金和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等短期金融工具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附注2.会计报表编制基础、主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会计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会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如会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2)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基金2007年上半年度会计报表的实际编制时间为2007年1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7年6月30日。

      (3)记帐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4)记帐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基金的记账基础为权责发生制。除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权证投资按市值计价外,所有报表项目均以历史成本计价。

      (5) 基金资产的估值原则

      (i) 股票投资

      上市交易的股票按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首次公开发行但未上市的股票,按成本估值;由于配股和非定向增发形成的暂时流通受限制的股票,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

      (ii) 债券投资

      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国债按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企业债券及可转换债券按估值日市场交易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估值。

      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按不含息成本与市价孰低法估值,市价按估值日银行间同业市场公布的加权平均成交净价确定;估值日无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加权平均成交净价确定。如有确凿证据表明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按上述办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基金管理人在综合考虑市场成交价、市场报价、流动性、收益率曲线等因素的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未上市流通的债券按成本估值。

      (iii)权证投资

      从获赠确认日、买入成交日或因认购新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而取得的权证从实际取得日起到卖出成交日或行权日止,上市交易的权证投资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该权证投资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未上市交易的权证投资(包括配股权证)按公允价值估值。

      (iv)实际投资成本与估值的差异计入“未实现利得/(损失)”科目。

      (v)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本基金管理人应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6) 证券投资基金成本计价方法

      (i)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收到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于股权分置方案实施复牌日冲减股票投资成本。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差价收入/(损失)。出售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ii)债券投资

      买入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买入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实际支付价款时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其中所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认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成交日先按支付的全部价款确认为债券投资,后于权证实际取得日按本会计报表附注2.(6)(iii)中所示的方法单独核算权证成本,并相应调整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贴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损失);卖出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损失)。出售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iii)权证投资证券投资成本

      获赠权证(包括配股权证)在确认日,按持有的股数及获赠比例计算并记录增加的权证数量;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相应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因认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而取得的权证在实际取得日,按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债全部公允价值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确认为权证成本。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权证差价收入/(损失)。出售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7) 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差价收入/(损失)于卖出股票成交日按卖出股票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差价收入/(损失)于卖出成交日确认;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差价收入/(损失)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损失)按应收取全部价款与其成本、应收利息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权证差价收入/(损失)于卖出权证成交日按卖出权证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股利收入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于除息日确认。

      (8)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本基金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9)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包含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本基金包含转型前原封闭式基金份额和转型后原封闭式基金资产基金份额拆分折算的基金份额。基金开放后,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调整变动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和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10) 未实现利得/(损失)

      未实现利得/(损失)包括因投资估值而产生的未实现估值增值/(减值)和未实现利得/(损失)平准金。

      未实现利得/(损失)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利得/(损失)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11)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未分配基金净收益/(累计基金净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基金净收益/(累计基金净损失)。

      (12)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基金收益分配每年不超过六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当期已实现净收益的60%。基金当期收益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基金当年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年度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完成。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持有人权益转出。

      附注3.主要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1号《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84号《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 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自2005年6月13日起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时暂减按50%(此前按10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即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4)基金买卖股票2007年5月30日前按1%。、2007年5月30日后按3%。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5)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附注4. 本报告期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无。

      附注5.关联方关系及关联方交易

      (1)关联方关系

      

      本报告期内关联方关系未发生变化

      *银河证券持有的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权于2007年6月7日被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冻结,该部分股权处理方案尚未明确。

      ** 中国证监会于2005年11月6日作出对广东证券取消业务许可并责令关闭的行政处罚。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2)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的交易及佣金情况

      A 股票买卖

      

      B 债券买卖

      

      C 债券回购

      无。

      D 权证买卖

      

      E 佣金

      

      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并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

      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无。

      (4)关联方报酬

      A 基金管理人报酬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五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本基金于本期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管理费共计人民币73,685,439.53元,其中已支付基金管理人人民币60,809,751.03元,尚余人民币12,875,688.50元未支付。

      B 基金托管人报酬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本基金于本期应支付基金托管人托管费共计人民币12,280,906.63元,其中已支付基金托管人人民币10,134,958.54元,尚余人民币2,145,948.09元未支付。

      C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收入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保管,并按银行间同业利率计息。基金托管人于2007年6月30日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为474,980,242.98元,本报告期由基金托管人保管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为8,399,792.34元。

      (5)基金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A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期末持有本基金份额情况及报告期内持有份额的变化情况。

      

      注: 报告期间基金拆分按照折算比例1.702421102折算后计算。

      B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主要股东在期末持有本基金份额情况。

      无。

      C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从业人员投资本基金情况

      无。

      附注6.报告期末流通转让受到限制的基金资产

      无。

      附注7.其他重要事项

      无。

      (二)原景业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期: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月15日(基金合同失效日)止)

      一、基金会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1、2007年1月15日资产负债表

      

      2、2007年1月1日至1月15日止期间经营业绩表

      

      3、2007年1月1日至1月15日止期间基金收益分配表

      

      4、2007年1月1日至1月15日止期间基金净值变动表

      

      二、会计报表附注

      (除特别标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附注1. 主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上年度会计报表是一致的。

      附注2. 本报告期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无。

      附注3.关联方关系及关联方交易

      (1)关联方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