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重要提示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7年8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一、基金简介
(一)基金简称:富国天合
交易代码:100026
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6年11月15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2,352,377,379.69份
(二)投资目标:本基金主要采用“核心-卫星”总体策略,以优选并复制绩优基金重仓股为基石,有效综合基金管理人的主动投资管理能力,力争投资业绩实现基金行业平均水平之上的二次超越,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最大化增值。
投资策略:本基金诉求“三重优化”概念,通过优选基金、(构建)优选指数、优选个股进行投资操作,将主动管理与被动跟踪有效结合,力争实现稳健投资业绩基础上的“二次超越”。
业绩比较基准:中信标普300指数×80%+中信国债指数×15%+同业存款利率×5%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是一只主动投资的股票型基金,力争在稳健投资的基础上实现对基金业平均收益水平的超越,属于较高预期收益、较高预期风险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
(三)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林志松
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传真:021-68597799
电子邮箱:public@fullgoal.com.cn
(四)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管理负责人:姜然
联系电话:0755-83195226
传真:0755-83195254
电子邮箱:jiangran@cmbchina.com
(五)登载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fullgoal.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置备地点: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5、6层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二、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一)主要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提示: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二)基金净值表现
1、富国天合稳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历史各时间段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富国天合稳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2006年11月15日至2007年6月30日,自合同生效日至截止日不足一年)
注:截止日期为2007年6月30日。
三、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1、 基金管理人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1999年4月13日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首批十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于2001年3月从北京迁址上海。2003年9月加拿大蒙特利尔银行(BMO)参股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毕,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为国内首批成立的十家基金公司中,第一家中外合资的基金管理公司。截止2007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管理汉盛证券投资基金、汉兴证券投资基金、汉鼎证券投资基金三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富国天源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利增长债券投资基金、富国天益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瑞强势地区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富国天时货币市场基金、富国天合稳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富国天博创新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八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经理
周蔚文,生于1973年,管理学硕士,自2000年开始从事证券行业工作。曾在光大证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先后任光大证券研究所研究员,富国基金研究部行业研究员、高级研究员。
(二)遵规守信说明
本报告期,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富国天合稳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严格按照《基金法》、《证券法》、《富国天合稳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以尽可能减少和分散投资风险,力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并谋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的增长为目标,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三)对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与解释
本报告期内,天合基金按照基金合同规定主要还在建仓期内,报告期内取得63.82%的收益率,期间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50元。按照晨星公司分类,本基金在88只积极配置型基金中排名第25。
本基金报告期内业绩略低于业绩比较基准,没有取得很好的收益。其主要原因有:
首先是年初确定的投资策略是主要选择长期持续成长的个股长期投资,将股票资产主要配置在金融(包括银行、保险、证券)、商业、食品饮料等稳定类行业以及可长期持续增长的个股上。但本报告期内,这些行业股票,特别是食品饮料、商业类股票由于估值相对较高,盈利超预期的较少,市场在牛市气氛中偏好短期内业绩大幅增长,但业绩增长持续性不一定强的资产,因此商业、食品饮料这些股票表现相对较差。其次,本基金操作风格是换手相对较少,板块切换操作做的很少。但本报告期内,有些行业、板块有明显的轮动效应。在这方面,相对同行有些负面超额收益。
下半年,我们在坚持价值投资,坚持选择业绩增长持续性强公司的同时,还要做些调整。在资产配置方面,行业与板块配置上要再均衡一些。在个股选择方面,视野要相对更广一些。在操作上,要适度灵活一些。
(四)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展望
我们对2007年下半年及今后宏观经济还是乐观看好。其主要原因是中国的制造业由于在成本优势、生产效率提高、产业集群效应等多方面具备领先发达国家以及一般发展中国家的综合优势,未来较长一段时间,这种优势还将持续,中国还将成为全球的制造中心。在制造业发展的同时,中国的第三产业以及消费行业必将同步保持较高增长。
考虑到目前中国社会经济的现状以及政府对这方面的认识,我们认为未来各个制造业的细分行业在产业结构调整方面都将取得比以前明显的进展,那种依靠简单规模扩大的低附加值、高污染、高耗能企业将难以发展。同时在国家防止经济由偏快转向过热的政策指导下,紧缩“银根”、“地根”的政策将持续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将可能降低。
对于下半年以及未来的A股市场,我们持续看好。首先是如我们上述分析,中国宏观经济仍将保持较高增长,企业利润将保持较高增长,在股价不变的情况下,整个市场的估值将随着时间推移而下降。其次是资金面上,由于中国制造业有明显优势、美国保持货币扩张趋势、人民币缓慢升值,中国的出口仍将保持较高增长,整个市场流动性依然充足。
下半年我们继续看好金融(银行、保险、证券)为代表的服务业,因为中国的服务业在过去相当长时间内其发展是滞后于整体经济的发展,未来成长性应该高于整体经济增长率。我们继续看好消费行业,因为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居民已经累计了相当大的购买力,其自身有较高增长率。在政府增加医疗卫生、教育等财政支出以及其它鼓励消费的政策引导下,消费行业将持续保持较高增长率。我们还看好有自主创新能力的制造业企业,中国现在不缺制造能力,最缺自主创新能力,自主创新能力强的公司将在未来持续成长。此外,我们会寻找一些行业或板块的阶段性机会。
四、托管人报告
托管人声明:在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
2007年8月24日
五、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一)会计报告书
1、2007年06月30日资产负债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所附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2、2007年上半年度经营业绩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所附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2)本基金成立日期为2006年11月15日,因此无同期对比数据
3、2007年上半年度收益分配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所附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2)本基金成立日期为2006年11月15日,因此无同期对比数据。
4、2007年上半年度净值变动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所附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2)本基金成立日期为2006年11月15日,因此无同期对比数据。
(二)会计报表附注
1、基金基本情况
富国天合稳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06年8月9日证监基金字【2006】178号文批准,于2006年10月16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安永大华业字(2006)第621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2006年11月15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式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设立时募集的扣除认购费后的实收基金(本金)为人民币4,478,749,793.60元,在募集期间产生的活期存款利息为人民币2,822,289.99元,以上实收基金(本息)合计为人民币4,481,572,083.59元,折合4,481,572,083.59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人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财务会计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会计报表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而编制。
3、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本会计期间为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
(2)记帐本位币:人民币
(3)记帐基础和计价原则:
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权证按市值计价外,其余报表项目均以历史成本计价。
(4)基金资产的估值原则
a 上市流通的股票按估值日该股票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股票,以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
b 未上市的股票的估值
送股、转增股、公开增发新股或配股的股票,以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估值日的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
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按其成本价估值;
c 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的估值
根据基金部通知[2006]37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风险控制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年11月13日前投资的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按估值日该股票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证券,以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2006年11月13日后投资的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按以下方法估值:
a. 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应采用在证券交易所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作为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
b. 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应按以下公式确定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
FV=C+(P-C)×(Dl-Dr)/Dl
(其中:FV为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C为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P为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Dl为该非公开发行股票锁定期所含的交易天数;Dr为估值日剩余锁定期,即估值日至锁定期结束所含的交易天数,不含估值日当天)。
d 上市债券以不含息价格计价,按估值日证券交易所挂牌的收盘价计算后的净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净价估值,并按债券面值与票面利率扣除应由债券发行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在债券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e 未上市债券和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以不含息价格计价,按成本估值,并按债券面值与票面利率扣除应由债券发行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在债券持有期间内计提利息;
f 上市流通的权证按估值日该权证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权证,以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
g 未上市流通的权证,由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综合考虑市场情况、标的股票价格、行权价格、剩余期限、市场无风险利率、标的股票价格波动等因素,按照最能反映权证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h 配股权证,从配股除权日到配股确认日止,按收盘价高于配股价的差额估值;如果收盘价等于或低于配股价,则估值额为零;
i 分离交易可转债,上市日前,按以下方法分别计算债券和权证的估值:获得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债券部分时,按成本估值;获得权证部分后,按照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债券报价和权证报价分别确定当日债券和权证的估值;
自上市日起,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D、F原则进行估值;
j 资产支持证券以不含息价格计价,按成本估值,并按该证券面值与票面利率扣除应由债券发行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在债券持有期间内计提利息;
k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对基金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基金资产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l 如有新增事项或变更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5)证券投资的成本计价方法
A.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帐;因股权分置改革而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股票复牌日,冲减股票投资成本;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差价收入/(损失),出售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B. 债券投资
买入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帐,其中所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实际支付价款时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入帐,其中所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央行票据和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损失);卖出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损失)。出售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C. 权证投资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帐;
配股权证及由股权分置改革而被动获得的权证,在确认日记录所获分配的权证数量,该等权证初始成本为零;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权证差价收入/(损失),出售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D. 买入返售证券
通过证券交易所进行融券业务,按成交日扣除手续费后的应付金额确认买入返售证券投资;通过银行间市场进行融券业务,按实际支付的价款确认买入返售证券投资。
E. 分离交易可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权益登记日获得债券,按分离交易可转债的面值确认债券成本;于权证获得日按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当日权证报价确认权证成本,按面值减去权证成本的差额调整债券成本。
上市后,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B、C中相关原则进行计算;
F. 资产支持证券
买入资产支持证券于成交日确认为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其中所包含该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
卖出资产支持证券于成交日确认资产支持证券差价收入/(损失)。出售证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6)待摊费用的摊销方法和摊销期限
本科目核算已经发生的、影响基金单位净值小数点后第五位的费用,应分摊计入本期和以后各期的费用,如注册登记费、上市年费、信息披露费、审计费用和律师费用等。待摊费用按直线法在当期逐日摊销。
(7)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A.股票差价收入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入账;
B. 债券差价收入:
卖出交易所上市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差价收入,并按应收取的全部价款与其成本、应收利息和相关费用的差额入账;
卖出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债券:于实际收到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并按实际收到的全部价款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C. 权证差价收入于卖出权证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权证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入账;
D. 资产支持证券差价收入于卖出证券成交日确认,并按实际收到的全部价款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E.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F.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该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该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资产支持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G.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帐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H.股利收入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I. 买入返售证券收入按融出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证券持有期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
J. 其他收入于实际收到时确认收入。
(8)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A.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B.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C. 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融入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回购期限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D. 其他费用中审计费按业务约定书约定的金额在会计年度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信息披露费按合同约定的金额在受益期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五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9)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A.基金收益分配比例按有关规定制定;
B. 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年度已实现收益的50%;
C.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D. 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E. 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F.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但若成立不满3个月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G.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H.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0)税项
A.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1号文《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自2005年1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2%。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决定从2007年5月30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现行1%。调整为3%。。
B. 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C.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债券发行企业及金融机构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7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自2005年6月13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财税[2005]102号文规定,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11)本报告期没有发生重大会计差错。
4、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关联方关系
(2)关联方交易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是在正常业务中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而订立的,关联交易是按照市场公允价进行定价。
A. 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的交易
注:a.上述佣金已扣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
b.股票交易佣金为成交金额的1%。扣除证券公司需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买(卖)经手费、买(卖)证管费和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等);证券公司不向本基金收取国债现券及国债回购和企业债券的交易佣金,但交易的经手费和证管费由本基金交纳,其所计提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从支付给证券公司的股票交易佣金中扣除。佣金的比率是公允的,符合证监会有关规定。管理人因此从关联方获得的服务主要包括: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c.本基金成立日期为2006年11月15日,因此无同期对比数据。
B. 关联方报酬
①基金管理人报酬———基金管理费
a.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b.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注:本基金于2006年11月15日成立。
②基金托管人报酬———基金托管费
a.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b.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
注:本基金于2006年11月15日成立。
③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含回购)交易
a.与托管行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交易明细如下:
注:本基金本期及上期与托管行未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交易。
b. 与托管行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融资(回购)交易明细如下:
注:本基金本期及上期与托管行未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融资(回购)交易。
④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收入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保管,并按银行间同业利率计 息。
由基金托管人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产生的利息收入明细如下:
(3)关联方持有基金份额
A.基金管理人所持有的本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本期及去年同期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B.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的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机构所持有的本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及其控制的机构本期及去年同期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4)关联方转让本基金管理公司股权情况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及其控制的机构本期未转让本基金管理公司股权。
5、期末流通受限的基金资产
A.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基金流通受限制的股票资产明细如下:
B.流通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债券
本基金截至2007年6月30日从事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118,800,000.00元(到期日2007年7月6日),系以如下债券作为抵押:
C.截止2007年6月30日,因股权分置改革暂时停牌的基金资产明细如下:
注:本基金本期末无因股权分置改革暂时停牌的基金资产余额。
六、投资组合报告(2007年6月30日)
(一)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截至2007年6月30日,富国天合稳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资产净值为4,359,187,812.79元,基金份额净值为1.8531元,基金份额累计净值为1.9031元。其资产组合情况如下:
(二)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三)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四)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1、报告期内累计买入价值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超过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