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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 风
“商人为什么需要哲学?”安·兰德,一个坚定地为商人辩护的公共知识分子、哲学家,对商人提出了这个问题。
哲学,在古希腊人那里,就是“爱智慧”。商人当然需要智慧,尤其需要对于自己、对于市场、对于社会的智慧。兰德的看法是:只有借助哲学,商人才能够拨开文人知识分子所散布观念迷雾,正确地认识到并承担其自己的天职。
在兰德看来,西方,甚至在商业气氛最浓厚的美国,已经形成了一种根深蒂固的反商业、反商人、反自由市场、反资本主义的伦理观念和文化气氛。众所周知,大学教授,除了少数例外,几乎都是自由市场的怀疑者和反对者。笔者也曾经编译过那些支持自由市场的学者思考此一现象的文章(见吉林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资本主义与历史学家》、《知识分子为什么反对市场》两书)。
仅仅指出文人知识分子为什么反对市场是不够的。兰德更进一步指出,在这样的精神气氛中,商人自己甚至也认同了这些知识分子对自己的认知。大约正是鉴于这种局面,兰德提出了她的一整套哲学体系,这套以伦理学为核心的思想体系旨在论证,商人追求自己利益的行为是合乎美德的,且在现代社会,商人具有最高美德。相反,知识分子、政客才是寄生虫。
此处所谓的“商人”,毋宁是说“企业家”,或者说是“企业家精神”(entrepreneurship)。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家,从米塞斯、熊彼特到当代的Israel Kirzner,还有现执教于台湾逢甲大学的余赴礼教授等,对于企业家及企业家精神作过全面讨论。他们认为,企业家是经济发展的动力,是市场的驱动力量,是社会财富创造过程的核心。从这个角度看,兰德的伦理学是以奥地利学派经济学为基础的,尽管这更多只是得自她那伟大的直觉,就像她的伦理学也更多地得自她的直觉一样。
兰德的很多著述,都在思考这些承担责任的巨人不被理解的症结。既然企业家是罗马神话中以自己的肩膀支撑天穹的巨人(Atlas),是“伟大的解救者”,那整个社会就应当尊敬他们,甚至应当感激他们。社会当然并未如此。在兰德笔下,这些巨人不被世人理解。怎么办?兰德的哲学告诉这些巨人,他们必须忍受世人的愚蠢和无知。他们必须孤独地面对自己的责任,因为,力量越大,责任越大。最低限度上,企业家自己必得正确地认识到自己的角色。因此,商人需要哲学,需要自己的哲学。
接下来,就是用你的哲学去战胜那些尽管很流行但却错误的哲学,然后,就像兰德最重要的阐释者伦纳德·佩柯夫所说的,理性地捍卫你自己的权利:“如果政府推行一种试行方案,以便以公共利益的名义征用或控制所有超过1000万美元的工业财产,你有两种可能的方式去抵抗。你可能坚持原则———在这种情况下,按期私有财产权和个人权利的原则———并拒绝妥协,你可能为了权利而坚决斗争到底……可选择的另一种做法就是妥协,”而这样做的结果将是你失去曾经拥有的一切。
兰德的企业家伦理学确实是一种精英的哲学:它赞美企业家,也因此,它要求企业家必须正确地认识到自己的权利和利益,并且坚守原则,“在采取行动时要正直,而不是自觉有罪和胆怯”。如果不能做到这一点,那他们就不配赞美。
其实,在市场制度相当稳固的社会,商人所要坚持的原则,其实并没有多大风险,也许通过哲学的教导,就会承担起自己的伦理责任。但在市场制度还没有建立起来的社会,商人的伦理责任就重大得多。因为,他们需要建立这样的制度,而这个过程中个人坚持原则,要冒非常大的风险。
可以设想,大多数企业家恐怕会怯于接受这种伦理学。毕竟,如果普通人连自由都要逃避,那企业家当然也愿意逃避原则和伦理责任。商人们似乎更愿意与权力调情,做管制的同谋。而主流经济学家告诉这些商人,这种逃避是理性的。主流经济学家教导企业家,碰到政府的管制,用金钱去贿买,不仅可以实现自己收益最大化,甚至也算是社会进步呢。至于原则,在中国主流经济学家的辞典里,压根儿就没有这个词。他们的辞典里只有两个字:利益。
兰德一定会认为,如此仅以利益为追求目标的商人,完全忘记了个人的伦理责任,根本算不上一个自私的人,也不具备理性,因为他没有认识清楚自己的正确利益何在。这也正是中国的商人需要阅读兰德的哲学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