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财经要闻
  • 3:广告
  • 4:焦点
  • 5:观点·评论
  • 6:金融·证券
  • 7:时事·海外
  • 8:特别报道
  • 9:特别报道
  • 10:特别报道
  • 11:上证研究院·经济学人
  • 12:上证研究院
  • A1:公 司
  • A2:上市公司
  • A3:产业·公司
  • A4:专 版
  • A5:信息大全
  • A6:信息大全
  • A7:信息大全
  • A8:信息披露
  • A9:信息披露
  • A10:信息披露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90:信息披露
  • A89:信息披露
  • A88:信息披露
  • A87:信息披露
  • A86:信息披露
  • A79:信息披露
  • A77:信息披露
  • A68:信息披露
  • A69:信息披露
  • A70:信息披露
  • A71:信息披露
  • A72:信息披露
  • A73:信息披露
  • A74:信息披露
  • A75:信息披露
  • A76:信息披露
  • A91:信息披露
  • A92:信息披露
  • A93:信息披露
  • A94:信息披露
  • A95:信息披露
  • A96:信息披露
  • A97:信息披露
  • A98:信息披露
  • A99:信息披露
  • A51:信息披露
  • A100:信息披露
  • A101:信息披露
  • A102:信息披露
  • A103:信息披露
  • A104:信息披露
  • A105:信息披露
  • A106:信息披露
  • A107:信息披露
  • A108:信息披露
  • A109:信息披露
  • A110:信息披露
  • A111:信息披露
  • A112:信息披露
  • A113:信息披露
  • A114:信息披露
  • A115:信息披露
  • A52:信息披露
  • A53:信息披露
  • A54:信息披露
  • A55:信息披露
  • A56:信息披露
  • A57:信息披露
  • A58:信息披露
  • A59: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A49:信息披露
  • A50:信息披露
  • A60:信息披露
  • A61:信息披露
  • A62:信息披露
  • A63:信息披露
  • A64:信息披露
  • A65:信息披露
  • A66:信息披露
  • A67:信息披露
  • A78:信息披露
  • A85:信息披露
  • A84:信息披露
  • A83:信息披露
  • A82:信息披露
  • A81:信息披露
  • A80:信息披露
  • A128:信息披露
  • A116:信息披露
  • A117:信息披露
  • A118:信息披露
  • A119:信息披露
  • A120:信息披露
  • A125:信息披露
  • A124:信息披露
  • A123:信息披露
  • A121:信息披露
  • A122:信息披露
  • A126:信息披露
  • A127:信息披露
  • B1:理财
  • B2:开市大吉
  • B3:个股精选
  • B4:股民学校
  • B5:维权在线
  • B6:财富人生
  • B7:专栏
  • B8:书评
  • C1:基金周刊
  • C2:基金·基金一周
  • C3:基金·封面文章
  • C4:基金·基金投资
  • C5:
  • C6:基金·投资基金
  • C7:基金·投资基金
  • C8:基金·投资者教育
  • C9:基金·投资者教育
  • C10:基金·QFII
  • C11:基金·海外
  • C12:基金·数据
  • C13:基金数据
  • C14:基金·私募
  • C15:基金·研究
  • C16:基金·互动
  •  
      2007 年 8 月 27 日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B5版:维权在线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B5版:维权在线
    陕西缘何成原始股最大“供应地”
    ETF基金如何交易?
    维权信心源于恒心 维权风险提前化解
    监管高送转 从荣华实业开始
    维权路漫漫 唯有坚持方取胜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588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陕西缘何成原始股最大“供应地”
    2007年08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资料图
      ⊙本报见习记者 徐锐

      

      本报原始股维权行动自开展以来,已受到投资者的积极响应,全国各地投资者纷纷通过来电来函的方式向本报维权律师团讲述了其买卖原始股的遭遇。而随着原始股维权律师行动的深入进行,记者发现,被投资者投诉的86家买卖原始股公司中有42家来自陕西,究竟是何原因令陕西成为原始股交易的最大“供应地”呢?

      “陕西目前存在100家多家原始股公司,且其均通过中介机构转让过公司股权,而每家公司股东人数都在1000至2000人左右,由此算来,全国各地拥有陕西非上市公司股权证的投资者将达到10万人”,一位关注原始股维权进展的知情人士对记者表示,陕西之所以会有如此众多的原始股公司,其源于陕西在2002年出台过一部地方性法规,其中便有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可以扩大股东人数的规定。

      根据知情人士的表述,再结合投资者的受骗经历,原始股公司进行股权买卖的框架图已大致构建起来。首先,在一家股份有限公司中设置适当数量的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随后便展开地下销售股票的行为,即将发起人中的自然人股东或皮包公司持有的法人股低价转卖给中介机构。这样,即便事情败露,公司也可以“买卖公司股票是公司股东行为,与公司无关”为由来推脱责任,但公司有时也会直接非法代理买卖非上市公司的股票,从而省去了上述步骤。此后,中介机构便通过广告的方式大肆进行上市宣传,广告内容多为对企业情况的美好描述,甚至会召开上市介绍会,向投资者大谈特谈美好前景,以增加投资者对原始股的信任。最后,公司或中介机构便寻找产权交易所进行股票托管,以进一步增加公司股票的可信度。在上述步骤实施后,中介公司便将手中的法人股“顺利”转卖给了公众投资者,其赚取其中的差价以牟利。

      而记者从原始股投资者提供的资料中可以看到,其用大量资金从中介机构领取的所谓股权凭证大多为一张股权证;一张协议书以及各地产权交易所提供的股权托管卡。而据部分陕西投资者反映,正是因为股权交易是在合法正式的产权交易所或股权托管中心进行,才使得其认为原始股交易可靠。那么产权交易所或股权托管中心是不是成为原始股买卖的“避风港”了呢?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此前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曾表示,交易所现在根本不办理所谓的购买原始股业务,因此打着这种旗号的投资咨询公司基本上都是骗人的,无法在海外上市。并建议已经购买了原始股的投资者可以去当地股权托管中心查询此股份公司有无托管,以此确认股权交易的真假。而上海股权托管登记中心也称,公司上市是要得到相关部门批准的,就算在海外上市,也需要有所在国家的相关法律来批准,因此不能轻信一些机构吹嘘的海外上市的说法。投资者与投资中介机构签订的合同和协议并不能保证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因为其随时可能“跑路”。由此可以看到,产权交易所及股权托管中心对原始股买卖还是保持警惕的,并没有出现股权托管转让机构对原始股买卖大开“绿灯”的现象。

      “鉴于陕西以往曾出现过一些政策性法规,因此原始股维权在陕西应作为一个特例看待。”一位法律界人士对记者称,仅凭投资者目前的证据,只能把中介公司推上被告席,而出让股权的源头公司则很难成为被告。陕西省作为目前原始股交易的最大“供应地”,建议相关部门出台对应政策法规来统一解决该问题。例如在国家去年年底发布《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之前的原始股交易制定以解决办法;而在《通知》发布后仍进行原始股交易的案件则可利用法律渠道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