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21,489,109股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8月30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8月14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8月28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8月30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是否安排追加对价:是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安排了追加对价条款。截止本公告之日,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没有达到追送股份的触发条件,没有实施追加对价方案。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1、法定承诺: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A股市场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2、特殊承诺: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是否发生过除分配、转增以外的股本结构变化: 否
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的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总股本也未发生变化。
2、股改实施后至今,各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比例是否发生变化: 是
股改实施后至今,原本公司股东深圳市飞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其控股子公司洋浦同福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将其所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0,442,119股(占公司总股份7.91%)全部转让给洋浦同福投资有限公司,完成登记过户手续后,洋浦同福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0,442,119股(占公司总股份7.91%),深圳市飞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保荐机构西南证券有限公司对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承诺履行、股改实施后公司股权变化、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等情况以及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之相关文件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各相关股东严格履行了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福建东百集团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影响其上市流通的问题。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21,489,109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8月30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单位:股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差异一: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钦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不参与本次上市。
差异二: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市飞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其控股子公司洋浦同福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将其所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0,442,119股(占公司总股份7.91%)以4389.12万元价格全部转让给洋浦同福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深圳市飞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差异三:因历史送配股原因,在股改实施日前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算系统登记的股本数为132,008,724股,与公司对外信息披露的股本数132,008,690股存在34股的差异,具体见下表:
经协商,决定借本次股改的契机,将登记公司登记的股本数与对外披露的数量调整一致。为确保本次调整对股改前的流通股股东利益不受损害,非流通股东对流通股东的股份对价按照登记公司登记的流通股本实施,即本次股改向流通股股东实际支付的对价股份数量为7,230,103股。本次股改支付对价完成后,流通股股本差异将扩大到37股。为此,公司控股股东钦舟实业同意从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中抵扣37股以弥补上述差异。钦舟实业原在登记公司登记持有公司股份22,674,567股,抵扣37股后,钦舟实业现在登记公司登记持有公司股份22,674,530股。经过上述调整,公司总股本为132,008,690股。
差异四:其他56家非流通股股东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4,378,022股,因其未完成偿还
对价股份事项,因此未安排其所持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
5、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八、其他说明
(1)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钦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因变更注册地,由原注册地深圳市迁至福州市,并将其企业名称变更为:福建钦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 股改实施后至今,原本公司股东深圳市飞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其控股子公司洋浦同福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将其所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0,442,119股(占公司总股份7.91%)全部转让给洋浦同福投资有限公司,完成登记过户手续后,洋浦同福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0,442,119股(占公司总股份7.91%),深圳市飞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对于该部份股份,洋浦同福投资有限公司出具了承诺书,表示将继续遵守深圳市飞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股改过程中所做出的相关承诺,保证原股东所持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对应的上市流通总量不因原股东转让而发生变化(详见2007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福建东百集团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8月23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3、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