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一、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二、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于2007年8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四、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五、本报告相关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六、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基金简介
一、基金的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东方金账簿货币基金
基金代码: 40000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6年8月2日
本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85,978,010.40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二、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强调本金安全性、资产充分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稳定的当期收益。
投资范围:本基金主要投资于金融工具,包括:现金、通知存款、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三百九十七天以内(含三百九十七天)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 以及经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并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价值分析为基础,以主动式的科学投资管理为手段,把握宏观经济走向与微观经济脉搏,通过以剩余期限为核心的资产配置,充分考虑各类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追求基金资产稳定的当期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银行6 个月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高流动性、低风险的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三、基金管理人
名称: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盈泰商务中心2号楼16层(邮政编码: 100032)
信息披露负责人: 孙晔伟
联系电话: 010-66295888
传真: 010-66578696
电子邮箱: xxpl@orient-fund.com
四、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民生银行”)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 号(邮政编码:100032)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负责人: 辛洁
联系电话: 010-58560666
传真: 010-58560794
电子邮箱: xinjie@cmbc.com.cn
五、信息披露情况
登载半年度报告正文的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orient-fund.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置备地点: 本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托管人办公地址
第三节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收益分配情况
一、主要财务指标
注:1.本基金不收取申(认)购、赎回费用;2.本基金收益分配原则为:按日分配收益,按月结转份额。
二、基金净值表现
(一)本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二)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6年8月2日生效,截至报告日2007年6月30日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投资比例的约定:
1)投资于同一公司发行的短期融资券或短期企业债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合计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3)存款银行应当具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资格、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资格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资格。存放在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存放在不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5%;
4)基金投资于定期存款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
5)除发生巨额赎回情形外,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因发生巨额赎回导致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20%的,基金管理人应在5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6)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都不得超过180 天;
7)持有的剩余期限不超过397 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总计不得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8)通过买断式回购融入的基础债券的剩余期限不得超过397 天;
9)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本基金不受上述限制。由于证券市场波动或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原因导致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约定的比例不在限制之内,但基金管理人应在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标准。
因基金规模或市场变化等原因导致投资组合超出上述约定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在合理期限内进行调整,以符合有关限制规定。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比例限制进行证券投资。
第四节 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基金字[2004]80号)于2004年6月11日成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实施后成立的第一家基金管理公司。本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本公司股东为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股份46%;四川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持有股份18%;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18%;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18%。截止2007年6月30日,本公司管理三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经理情况
张晓东先生,哥伦比亚大学金融工程硕士,国际金融工程师协会会员;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担任中国兴南集团公司基金经理,美国Amber Mountain Capital Management, LLC金融分析师, 华泰资产管理公司固定收益分析师。2006年加盟本公司,曾任固定收益高级分析师,自本基金2006年8月2日成立以来一直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于鑫先生,清华大学MBA,CFA;具有基金从业资格,6年证券从业经历。历任吉林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业务员、世纪证券资产管理部研究策划主任、世纪证券资产管理部投资经理,曾负责深圳企业年金、丰盛理财计划以及其他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研究和投资工作。2005年加盟本公司,曾任东方精选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06年8月2日至2006年11月30日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三、基金运作合规性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四、基金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
2007年上半年,债券市场的主导因素当之无愧地归因于偏热的经济基本面,收益率曲线持续上行,看空气氛浓厚。春节过后,新债发行处于空档期、二级市场在充裕资金推动下走出了一波反弹行情,但其后的经济数据将这种乐观情绪一扫而净,由于上半年鲜蛋、猪肉等食品价格的意外飙升使得CPI从年初的2.2%一路上涨到6月份的4.4%,整个市场对加息有着强烈的预期,虽然央行在3月18日和5月19日分别加息27bp,1年期央票利率由2.7961%上涨至6月底的3.0928%,3年期央票由2.97%上涨至3.49%,10年期国债则上涨至4.5%,收益率曲线不断陡峭化。5月19日加息后,央行在公开市场引导央票发行利率保持稳定,而二级市场对恶化的经济数据及时作出了反应,一段时期内一二级市场利率呈现倒挂形态,市场参与者由于未来预期的不明确,均采取谨慎的操作。
影响债券市场的另一个关键因素———资金面,在上半年保持比较宽松的状态。贸易顺差延续去年的增长态势,再次刷新月度历史新高,6月份贸易顺差达到了269亿美元,上半年贸易顺差总计1127亿美元,同比多增517亿美元。此外,上半年到期央票18480亿元,这都为债券市场提供了源源不断的流动性,也促成央行连续5次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6月底,商业银行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水平达到11.5%。然而,从流动性的回收效力来看,资金面略显宽松,而不是有所紧缩。
上半年股票市场的持续向好,新股(尤其是优质大盘股)的连续发行也给债券市场增添了投资机会。中信银行、交通银行、中国远洋等新股发行期间,银行间和交易所质押式回购利率连续数天高企,也是本轮债市的一个重要特色。
对货币基金的组合管理,从年初以来,由于对通胀压力、新股发行密集等因素有着较强的预期和缜密的分析,组合的久期始终保持较低的水平,以较好地防御各种风险。同时,股票市场上涨增大了货币基金的赎回压力,在投资品种上倾向于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金融债,保证组合的流动性。适时增大短期融资券、浮息债的投资比例,提高整体收益水平。
对于下半年的投资策略,我们在巩固流动性管理原则的基础上,积极参与新股期间逆回购的投资交易;抓住债市的阶段性反弹机会,赚取资本利得以提高组合收益;密切关注研究宏观经济的发展方向,适时拉长组合剩余期限,在充分保证流动性的同时,稳步提高组合的总回报率。
第五节 托管人报告
中国民生银行根据《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托管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东方金账簿基金)。
本报告期,中国民生银行在东方金账簿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财产,按规定如实、独立地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本基金运作情况报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本报告期,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本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东方金账簿基金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由东方金账簿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经中国民生银行复核审查的本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六节 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一、基金会计报表
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经营业绩表
单位:元
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收益分配表
单位:元
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净值变动表
单位:元
二、会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基金简介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106 号文批准,于2006年7月3日起向社会公开募集,募集工作于2006年7月28日结束。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6年8月2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489,989,508.84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报告期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并无重大会计差错。
并无重大会计差错。
(三)主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报告期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上年度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一致。
(四)税项
1、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价差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2、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5]107号)的规定,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五)关联方关系及关联方交易
1、关联方关系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2、关联方交易
(1)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债券回购交易量情况如下:
佣金情况
上述佣金按照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并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
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2)关联方报酬
1) 基金管理人报酬
①计提标准: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3%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3%÷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②计提方式与支付方式: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上月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日起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本基金本报告期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管理费372,532.81元,实际支付329,195.22元,余43,337.59元尚未支付。
2) 基金托管人报酬
①计提标准: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②计提方式与支付方式: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上月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日起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本基金本报告期应支付基金托管人托管费112,888.60元,实际支付99,755.98 元,余13,132.62元尚未支付。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①计提标准: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②计提方式与支付方式: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上月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日起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以及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营销广告费、促销活动费、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
本基金本报告期应支付基金销售服务费共计282,221.77元,实际支付249,390.27元,余32,831.50元尚未支付。
需支付给各关联方的销售服务费
(3)与关联方进行的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交易(含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交易(含回购)。
(4)基金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截止2007 年6月30日,本基金上述各关联方均不持有本基金份额。
(5)由基金托管人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收入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本基金托管人保管,并按照银行间同业利率计息。截止2007年6月30日,本基金托管人保管本基金的银行存款余额为35,000,642.49元,本报告期内由本基金托管人保管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为118,194.61元。
(六)本报告期末流通转让受到限制的基金资产
截止2007年6月30日,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同业市场的质押式债券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为19,800,000元,系06央行票据64作为抵押,其具体信息如下:
(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止报告日,本基金无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第七节 投资组合报告
一、本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
二、本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注:上表中本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为本报告期内每日的融资余额的合计数,本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本报告期内每日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正回购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20%的情况。
三、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一)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过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的情况。
(二) 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注:平均剩余期限30天内的“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包含“证券清算款”贷方余额所占比例16.02%,平均剩余期限30天内的“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包含“证券清算款”贷方余额所占比例16.02%。
四、本报告期末债券投资组合
(一)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二)基金投资前十名债券明细
五、“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六、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一)基金计价方法说明: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和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二)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个别交易日存在该类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20%的情况,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已在合理期限内进行了调整。本基金2007年第2季度报告中的相应表述与此不符,以本基金半年度报告为准。
(三)本报告期内须说明的证券投资决策程序。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投资决策严格按照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进行,所投资品种无超出基金合同规定范围的情形,无需要特别说明和补充的内容。
(四)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投资资产支持证券。
(五)其他资产的构成
第八节 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
本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