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曾晓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蓓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夏晓迪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 √不适用
§5 董事会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已经完成,主营业务转为煤化工领域。置入进公司的主要经营性资产江苏丹化醋酐有限公司原有3万吨醋酐产能,6月份4万吨醋酐新建项目也已顺利投产,报告期内该资产自收购日起至报告期末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为1,486.64万元。由于该公司拥有世界最先进的羰基化合成醋酐自主知识产权,加上产能扩大和醋酐产品销售价格较高,在报告期内给公司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置入获利能力强的优质资产,启动对非主营业务资产清理,将公司资源重新优化配置,彻底改变了公司的基本面,使公司盈利能力,持续经营能力获得了提升和增强。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489.29万元,利润总额1659.3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63.9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794.45万元。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0万元。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3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同期发生重大变化的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新增了合并单位江苏丹化醋酐有限公司,并按规定将该公司于购买日后产生的主营业务等并入合并报表;其次系原合并单位南宁联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新上海大厦项目在报告期内将已经实现的销售收入、成本等按照规定进行了结转。
5.4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利润构成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较大变化的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新增合并单位江苏醋酐有限公司,该公司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及损益合并后,使上市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比去年同期增加9,796.84万元;主营业务毛利比去年同期增加2,840.71万元;营业利润报告期内转回资产减值损失-0.68万元后实现营业利润1,589.90万元,去年同期转回资产减值损失-2,558.44万元后实现营业利润1,110.91万元,今年上半年比去年同期非经营性损益减少2,557.76万元,营业利润增加478.99万元;利润总额比去年同期增加580.49万元。
5.6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6.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 √不适用
5.6.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7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8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9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0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6.1.2 出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2007年4月19日该股权已完成产权过户手续。本次重大资产购买行为,将大大改善公司资产质量,提高盈利能力,从而恢复公司持续发展能力
6.2 担保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6.3 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0万元,余额0万元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诉前大股东上海市农业产业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0,520.56万元欠款的民事诉讼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简称“一中院”)已于2006年7月20日下达了“(2006)沪一中民三(商)初字第78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应向公司清偿欠款,并承担本案受理费人民币53.60万元。法院经查,被执行人系上海农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企业,因受该公司刑事案件及大量债务的牵连,其目前已实际停止经营活动,且在本案执行中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据此,法院依法裁定本案中止执行。
2、公司诉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对外经济发展公司10000万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案,该案在审理之中,法院将上海市农业产业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列为第三人。法院在审理中查明,该一亿元土地预付款在公司前身英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人员操作下实际已转移至上海市农业产业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账户,作为农凯集团对本公司资产重组而进行资金运作的往来款。因此,2007年6月,一中院下达了民事判决书,不支持公司的诉讼请求。2007年8月15日,公司已向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报案。
3、公司诉富友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3447万元出资纠纷案,2007年1月,一中院下达了“(2006)沪一中民三(商)初字第181号”民事判决书,法院审理认为:中国证监会已于2002年9月核准确认了公司具有被告富友证券的股东资格,公司亦已按约定缴纳了出资款,被告在庭审中亦自始至终确认公司系其股东之一;公司的出资虽未经工商登记,仍应依法被认定系被告的股东。法院最终对公司要求返还投资款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4、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大盈肉禽联合有限公司诉上海市农业产业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019.52万元欠款纠纷案,一中院于2006年11月14日下达了“(2006)沪一中民三(商)初字第13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原告胜诉。因被告无可执行财产,本案被中止执行。
5、公司诉上海申滕畜禽有限公司504.04万元欠款,子公司上海大盈肉禽联合有限公司诉上海澳盈畜禽养殖有限公司833.54万元欠款、诉上海申滕畜禽有限公司393.79万元欠款三起诉讼案,诉讼标的共计人民币1,731.37万元。经法院审理后均判决原告胜诉。由于被告均无可执行的财产,一中院均裁定三案中止执行。
6、子公司上海大盈肉禽联合有限公司诉上海大盛食品有限公司705.97万元欠款案。2007年1月19日,一中院下达了“(2006)沪一中民三(商)初字第20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应向原告清偿欠款,并承担本案受理费4.53万元。因被告无可执行财产,本案被中止执行。
7、公司2003、2004、2005年报披露的南京五彩石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诉公司联营纠纷案,在法院主持调解下,2007年6月公司向被告支付了38万元,本案已经结案。
8、公司2003、2004、2005年报披露的公司为上海兴业房产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上海市宝山支行借款提供担保引发的诉讼案,后涉案债权已转让给上海文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文盛公司”)。2007年4月,公司与文盛公司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公司将于2007年4月至10月分期向文盛公司支付共计人民币2400万元,文盛公司同意解除公司担保责任,现文盛公司已解除了对公司资产的冻结。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与相关股东签订了《债务代偿协议》,江苏丹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盛宇企业投资有限公司及上海大盛资产有限公司合计出资2400万元为公司代为偿还,详见2007年8月1日公司“2007-053”临时公告。
9、上海吴泾冷藏公司起诉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大盈肉禽联合有限公司,要求归还仓储费人民币76.90万元,并支付诉讼费。一中院于2006年1月作出了“(2006)沪一中民四(商)初字第4号”民事判决书,要求上海大盈肉禽联合有限公司向原告归还仓储费人民币73.31万元,并支付诉讼费1.21万元。目前该案仍在执行阶段。
10、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青浦支行诉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大盈肉禽联合有限公司800万元借款案,一中院判决上海大盈肉禽联合有限公司应归还贷款本金、逾期息和诉讼费等,本案仍在执行之中。
11、中国农业银行青浦支行诉控股子公司上海大盈肉禽联合有限公司555万元借款纠纷案,法院于2006年10月20日下达了“(2006)青民二(商)初字第136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上海大盈肉禽联合有限公司应归还借款本金555万元,支付相应利息,承担诉讼费。本案仍在执行之中。
6.5 其它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6.5.1 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和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2 公司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3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子公司江苏丹化醋酐有限公司出资3608.47万元,向丹阳市国土资源局购买了二块工业用地共计101645.1平方米50年的土地使用权,期限自2006年8月17日起至2056年8月16日止。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07年06月30日
编制单位: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曾晓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蓓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晓迪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