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07年08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上接A41版)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07年1-6月
编制单位: 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芦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长存 会计机构负责人:郝全河
7.3 报表附注
7.3.1 如果出现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有关内容、原因及影响数。
本公司2007 年1 月1 日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修改,同时,在编制对比会计报表时,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7 号――新旧会计准则过渡期间比较财务会计信息的编制和披露》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自身特点和具体情况,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追溯调整。
7.3.2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芦林
2007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