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7年8月23日在华夏银行大厦三层第五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07年8月13日以特快专递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8人,实到15人,孙伟伟、张萌董事因公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委托方建一副董事长行使表决权。牧新明独立董事因公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委托高培勇独立董事行使表决权。有效表决票18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4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翟鸿祥董事长主持,经出席会议的董事或其授权委托人举手表决,会议通过并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2007年上半年市场风险管理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上半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增设华夏银行合规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15 股票简称:华夏银行 编号: 2007—27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07年金融债券(第一期)
发行完毕的公告
华夏银行(600015)于2007年8月21日-23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76.2亿元金融债券(第一期)。
本期债券品种一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无担保,发行人不可赎回,第3年末设一次投资人回售权,即投资人有权选择在第3年末将所持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品种一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到期一次性还本,逾期不另计利息。本期固定利率债券发行50.6亿元,通过簿记建档确定的发行利率为4.15%。
本期债券品种二为5年期浮动利率债券,无担保,发行人不可赎回,投资人不可回售。每3个月付息一次,票面利率为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基准利率为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全国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3个月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以下简称Shibor)的10日均值。第一个计息周期采用的基准利率为起息日前一个工作日(即8月22日)的3个月Shibor10日均值,以后每个计息周期采用的基准利率为上一付息日前一个工作日的3个月Shibor10日均值。本期浮动利率债券发行25.6亿元,通过簿记建档确定的基本利差为76BP。
本期债券起息日为2007年8月23日,至2007年8月23日,76.2亿元金融债券资金已全额划入本公司账户,本次金融债券(第一期)发行募集完毕。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