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财经要闻
  • 3:广告
  • 4:焦点
  • 5:观点·评论
  • 6:金融·证券
  • 7:时事·海外
  • 8:特别报道
  • 9:特别报道
  • 10:特别报道
  • 11:上证研究院·经济学人
  • 12:上证研究院
  • A1:公 司
  • A2:上市公司
  • A3:产业·公司
  • A4:专 版
  • A5:信息大全
  • A6:信息大全
  • A7:信息大全
  • A8:信息披露
  • A9:信息披露
  • A10:信息披露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90:信息披露
  • A89:信息披露
  • A88:信息披露
  • A87:信息披露
  • A86:信息披露
  • A79:信息披露
  • A77:信息披露
  • A68:信息披露
  • A69:信息披露
  • A70:信息披露
  • A71:信息披露
  • A72:信息披露
  • A73:信息披露
  • A74:信息披露
  • A75:信息披露
  • A76:信息披露
  • A91:信息披露
  • A92:信息披露
  • A93:信息披露
  • A94:信息披露
  • A95:信息披露
  • A96:信息披露
  • A97:信息披露
  • A98:信息披露
  • A99:信息披露
  • A51:信息披露
  • A100:信息披露
  • A101:信息披露
  • A102:信息披露
  • A103:信息披露
  • A104:信息披露
  • A105:信息披露
  • A106:信息披露
  • A107:信息披露
  • A108:信息披露
  • A109:信息披露
  • A110:信息披露
  • A111:信息披露
  • A112:信息披露
  • A113:信息披露
  • A114:信息披露
  • A115:信息披露
  • A52:信息披露
  • A53:信息披露
  • A54:信息披露
  • A55:信息披露
  • A56:信息披露
  • A57:信息披露
  • A58:信息披露
  • A59: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A49:信息披露
  • A50:信息披露
  • A60:信息披露
  • A61:信息披露
  • A62:信息披露
  • A63:信息披露
  • A64:信息披露
  • A65:信息披露
  • A66:信息披露
  • A67:信息披露
  • A78:信息披露
  • A85:信息披露
  • A84:信息披露
  • A83:信息披露
  • A82:信息披露
  • A81:信息披露
  • A80:信息披露
  • A128:信息披露
  • A116:信息披露
  • A117:信息披露
  • A118:信息披露
  • A119:信息披露
  • A120:信息披露
  • A125:信息披露
  • A124:信息披露
  • A123:信息披露
  • A121:信息披露
  • A122:信息披露
  • A126:信息披露
  • A127:信息披露
  • B1:理财
  • B2:开市大吉
  • B3:个股精选
  • B4:股民学校
  • B5:维权在线
  • B6:财富人生
  • B7:专栏
  • B8:书评
  • C1:基金周刊
  • C2:基金·基金一周
  • C3:基金·封面文章
  • C4:基金·基金投资
  • C5:
  • C6:基金·投资基金
  • C7:基金·投资基金
  • C8:基金·投资者教育
  • C9:基金·投资者教育
  • C10:基金·QFII
  • C11:基金·海外
  • C12:基金·数据
  • C13:基金数据
  • C14:基金·私募
  • C15:基金·研究
  • C16:基金·互动
  •  
      2007 年 8 月 27 日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10版:特别报道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10版:特别报道
    券业告别“失落的昨天” “一百单四将”重整江山
    “不规范,发展等于零”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588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不规范,发展等于零”
    2007年08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屈红燕

      

      记者: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将在8月底收官,届时将迈入券商常规监管阶段,请您谈谈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对于证券行业发展的意义。

      盛希泰:新的分类监管时代即将到来。历时三年的证券公司综合治理给证券行业带来的影响是多方面的,个人认为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经过综合治理,证券公司的风险管理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有了较大提高,风险管理体系得到完善,合规、稳健的经营理念基本成为行业的普遍共识,证券公司的内部管理从粗放型逐渐向精细化方向转型,业务开拓从过去的“坐商”逐渐向“行商”转化。

      二、综合治理阶段,大多数证券公司通过增资扩股等方式充实了资本金、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整个行业的资本规模得到加强,证券行业资本实力偏弱的局面有了好转。

      三、近30家证券公司被淘汰出局,少数证券公司通过收购、重组、行政指定托管等政策性“利好”得以迅速做强做大,行业分化现象加剧,第一轮“洗牌”基本完成。

      四、经过以《公司法》、《证券法》为基础的一系列制度建设,监管层监管思路、监管体系、监管措施的完善,证券公司的综合治理,加上股权分置改革的顺利实施,证券市场的吸引力重新凝聚,证券行业的社会形象有效提升,从业人员的信心也在恢复中增强。

      记者:困扰联合证券多年的历史问题在券商综合治理阶段得以解决,资本金得到补充,各项业务继续蓬勃发展。在经过券商综合治理后,证券行业在新的环境下也将形成新的竞争格局,联合证券将如何适应新的竞争格局。

      盛希泰:我们总的指导思想是:强化风险管理,切实规范发展。以“不规范,发展等于零”来警示全体员工合规经营的重要性。

      应该说,联合证券资本金不足的历史遗留问题是成立之初的先天不足,是由特殊的历史背景和股权安排所造成。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联合证券多年,但我们始终没有放弃对问题的解决,一方面积极酝酿增资扩股,光增资扩股方案就修改过三个版本;另一方面通过努力经营和成本管理来改善资本结构。2004年以来,公司在十分艰难的市场、行业和内部环境下,我们坚持不懈地苦练内功,毫不动摇地打造合规、稳健的企业文化,围绕着“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的理念,矢志不移地锻造营销能力和研究咨询能力,通过基金营销、市值营销、瘦身行动、经纪人营销模式等主动积极的经营策略和经营方法,不断进行业务和管理上的全方位转型,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得到了业界的肯定和认同。即使在最困难的时候,公司的经营都是可圈可点的,整体市场排名一直保持在行业前十五名之列。

      2006年公司的历史遗留问题通过增资扩股成功得到解决,使公司成为综合治理时期第一家通过“自救”方式浴火重生的券商,员工信心迅速恢复、士气高涨,公司各方面都有了长足的进步,整体进入健康、良性、快速的发展轨道。一年过后,公司各项业务呈现出喜人的局面。这是董事会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公司全体干部员工团队协作、自强不息、迎难而上的结果,与监管机构、股东单位(特别是大股东)的关心和支持密不可分。

      上半年,经纪业务市场份额比2006年全年增长了28.84%,增幅在业内名列前茅。公司一直非常重视承销业务。并购业务,今年6月获得由上海证券报组织评选的“最佳并购团队”的荣誉称号。研究业务近三年一年一大步,市场影响力不断提升。2006年,在“新财富”最佳分析师评选中,研究所获得了“进步最快研究机构”第1名,研究员在6个方向上榜,14个方向入围;同时,还有1位研究员获得由中国证券报、CCTV《中国证券》、今日投资财经资讯有限公司联合主办的“中国最佳证券分析师”称号;另外有两篇报告在深交所第八届会员单位与基金公司研究成果评选中,分获行业公司类一、二等奖。

      证券公司分类监管新政无疑会给行业带来新的挑战与机遇,一些积淀比较丰富的券商又将获得先机。在新的环境下,我们会将压力当作动力,将挑战视为机遇。最近刚刚结束的中期工作会议,主题就是“以分类监管为契机,强化风险管理,切实规范化发展”,提出将管理打造成公司新的核心竞争力,将合规经营的文化理念融入到每一个员工的骨子里、血液中,在强化规范的过程中推进各项业务再上新台阶,同时计划进行第二次增资扩股,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我们认为,证券行业正在逐渐回到其本来面目,即开始进入“合规经营、营销和研究咨询综合实力竞争”的时代。未来发展中,公司将以分类监管为契机,强化风险管理与合规经营,完善合规文化建设,强调“不规范,发展等于零”的合规指导思想,确保规范良性健康发展,同时将我们在逆境中锻炼而成的核心能力以及在研究、并购、承销、经纪等方面的品牌优势继续发扬光大,以实现公司做实做强做精做大的战略,尽快成就公司成为国内一流券商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