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财经要闻
  • 3:广告
  • 4:焦点
  • 5:观点·评论
  • 6:金融·证券
  • 7:时事·海外
  • 8:特别报道
  • 9:特别报道
  • 10:特别报道
  • 11:上证研究院·经济学人
  • 12:上证研究院
  • A1:公 司
  • A2:上市公司
  • A3:产业·公司
  • A4:专 版
  • A5:信息大全
  • A6:信息大全
  • A7:信息大全
  • A8:信息披露
  • A9:信息披露
  • A10:信息披露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90:信息披露
  • A89:信息披露
  • A88:信息披露
  • A87:信息披露
  • A86:信息披露
  • A79:信息披露
  • A77:信息披露
  • A68:信息披露
  • A69:信息披露
  • A70:信息披露
  • A71:信息披露
  • A72:信息披露
  • A73:信息披露
  • A74:信息披露
  • A75:信息披露
  • A76:信息披露
  • A91:信息披露
  • A92:信息披露
  • A93:信息披露
  • A94:信息披露
  • A95:信息披露
  • A96:信息披露
  • A97:信息披露
  • A98:信息披露
  • A99:信息披露
  • A51:信息披露
  • A100:信息披露
  • A101:信息披露
  • A102:信息披露
  • A103:信息披露
  • A104:信息披露
  • A105:信息披露
  • A106:信息披露
  • A107:信息披露
  • A108:信息披露
  • A109:信息披露
  • A110:信息披露
  • A111:信息披露
  • A112:信息披露
  • A113:信息披露
  • A114:信息披露
  • A115:信息披露
  • A52:信息披露
  • A53:信息披露
  • A54:信息披露
  • A55:信息披露
  • A56:信息披露
  • A57:信息披露
  • A58:信息披露
  • A59: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A49:信息披露
  • A50:信息披露
  • A60:信息披露
  • A61:信息披露
  • A62:信息披露
  • A63:信息披露
  • A64:信息披露
  • A65:信息披露
  • A66:信息披露
  • A67:信息披露
  • A78:信息披露
  • A85:信息披露
  • A84:信息披露
  • A83:信息披露
  • A82:信息披露
  • A81:信息披露
  • A80:信息披露
  • A128:信息披露
  • A116:信息披露
  • A117:信息披露
  • A118:信息披露
  • A119:信息披露
  • A120:信息披露
  • A125:信息披露
  • A124:信息披露
  • A123:信息披露
  • A121:信息披露
  • A122:信息披露
  • A126:信息披露
  • A127:信息披露
  • B1:理财
  • B2:开市大吉
  • B3:个股精选
  • B4:股民学校
  • B5:维权在线
  • B6:财富人生
  • B7:专栏
  • B8:书评
  • C1:基金周刊
  • C2:基金·基金一周
  • C3:基金·封面文章
  • C4:基金·基金投资
  • C5:
  • C6:基金·投资基金
  • C7:基金·投资基金
  • C8:基金·投资者教育
  • C9:基金·投资者教育
  • C10:基金·QFII
  • C11:基金·海外
  • C12:基金·数据
  • C13:基金数据
  • C14:基金·私募
  • C15:基金·研究
  • C16:基金·互动
  •  
      2007 年 8 月 27 日
    按日期查找
    A12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A126版:信息披露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等)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588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等)
    2007年08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754(A股)     900934(B股)             编号:临2007-017

      证券简称:锦江股份(A股)    锦江B股(B股)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7年8月1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7年8月23日下午在上海海仑宾馆召开,应到董事15名,实到董事1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200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增资武汉锦江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的议案

      在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锦江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职的本公司5名董事回避表决(有关内容详见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54(A股)     900934(B股)             编号:临2007-018

      证券简称:锦江股份(A股)    锦江B股(B股)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 联 交 易 公 告(增资武汉锦江)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内容: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2000万元人民币增资武汉锦江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2、关联人回避事宜:在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职的本公司5名董事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五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出资2000万元人民币与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酒店集团”)共同增资武汉锦江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锦江”)的议案。

      锦江酒店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属关联交易。

      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国际”)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在锦江国际、锦江酒店集团任职的本公司5名董事在董事会上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通过。

      二、关联方介绍

      锦江酒店集团成立于1995年6月16日,法人代表:俞敏亮,注册资本:45.65亿元。经营范围:企业投资管理,国际贸易,自有办公楼、公寓租赁,技术培训及相关项目的咨询(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2006年12月15 日,锦江酒店集团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武汉锦江成立于2004年11月22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8亿元,本公司与锦江酒店集团各占50%股权;住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707号;法定代表人:陈灏;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酒店投资、酒店管理、会场出租、会务服务、办公用房出租等。其下属武汉锦江国际大酒店已进入试营业阶段。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鉴于武汉锦江的发展需要,本公司与锦江酒店集团分别出资2000万元人民币增资武汉锦江,增资后武汉锦江注册资本为2.2亿元人民币,双方各占50%股权。

      五、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此举有利于缓解武汉锦江因银行贷款利息提高而造成财务费用较大的压力,且增资后对酒店初期的经营成果会有较明显改善,有利于武汉锦江的长期发展。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公司与锦江酒店集团共同增资武汉锦江的关联交易事宜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表决程序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七、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五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 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8月27日

      附件:

      关于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增资武汉锦江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意见

      本人作为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股份”)独立董事,审核了锦江股份与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酒店集团”)共同增资武汉锦江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锦江”)的有关文件,现就此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本人同意锦江股份增资武汉锦江。此举对酒店初期的经营成果会有效明显改善,有利于武汉锦江的长期发展。

      此次关联交易的决策、表决程序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的要求,公司将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公司五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此项关联交易,在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锦江酒店集团任职的本公司5名董事回避表决。此次关联交易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王方华

      戴继雄

      张伏波

      陆雄文

      余炳炎

      2007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54(A股)     900934(B股)             编号:临2007-019

      证券简称:锦江股份(A股)    锦江B股(B股)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7年8月23日在上海海仑宾馆召开,全体监事均出席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三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2、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增资武汉锦江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锦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此举有利于缓解武汉锦江因银行贷款利息提高而造成财务费用较大的压力,且增资后对酒店初期的经营成果会有较明显改善,有利于武汉锦江的长期发展。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