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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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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117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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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117版:信息披露
    关于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等)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银河银泰理财分红基金2007年第二次分红预告与暂停大额申购及转入业务的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通华安宝利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成都分公司的公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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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07年08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为了更好的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协商决定,自2007年8月28日起,正式在招商银行开通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华商领先企业基金”,基金代码:630001)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如无另行公告,“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申购费率与普通申购费率相同。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是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招商银行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招商银行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华商领先企业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现就该业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投资者范围

      华商领先企业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适用于符合该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的所有投资者。

      二、 办理场所

      自2007年8月28日起,投资者可到招商银行代销华商领先企业基金的营业网点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申请。

      三、 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应遵循招商银行的规定;

      2、已开立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招商银行各营业网点申请办理此业务,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招商银行的规定。

      四、 办理时间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申请办理时间为基金申购开放日的9:30—15:00。

      五、 扣款日期

      1、投资者应按照招商银行的业务规则,与招商银行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

      2、如果在约定的扣款日前,投资者开办“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申请得到成功确认,则首次扣款日为当月,否则为次月。

      投资者可与招商银行就华商领先企业基金申请开办“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但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不少于人民币300元(含300元)。

      七、 扣款方式

      1、招商银行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3、如因投资者原因造成连续3期扣款不成功,则视为投资者自动终止“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八、 交易确认

      以每期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投资者可在T+2日到销售网点查询申购确认情况。

      九、“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期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招商银行的规定;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计划”,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招商银行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招商银行的有关规定;

      3、“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应遵循招商银行的具体规定。

      十、业务咨询

      1、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700-8880(免长途话费)

      010-58553055

      网址: www.hsfund.com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十一、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

      特此公告。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七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