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7年08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简称:中国石化 证券代码:600028 编号:临2007-20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7年8月1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07年8月24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北京召开。
董事长苏树林,副董事长周原,董事王天普、章建华、王志刚、戴厚良、刘仲藜、石万鹏、出席了会议。董事李德水、姚中民、范一飞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李德水董事委托石万鹏董事、姚中民董事、范一飞董事均委托王天普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苏树林董事长召集、主持。经审议,出席会议的董事以逐项表决方式一致同意通过下列议案:
一、《关于2007年上半年生产经营情况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二、2007年半年度股息分派方案。
按2007年6月30日总股数8,670,243.9万股计算,每股派息人民币0.05元(含税)进行现金股利分派,现金股利合计约人民币43.35亿元。
三、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本公司分别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07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四、中国石化200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五、《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六、《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定》。
承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
陈革
2007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