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对接现货市场
市场建议缩短连粕期货仓单有效期
2007年08月2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刘意
“豆粕期货仓单的现行注销日期应进行适当调整,现行的每年注销一次应改为一年多次,进一步与现货存储规律对接,确保在库豆粕质量安全,提高厂库签发仓单次数,扩大厂库可供交割量”,近期在大商所市场调研中,市场人士如是建议。大商所有关人士对此表示,交易所已注意到豆粕仓单有效期问题,理事会对此已进行了研究。
辽宁中期期货分析师时岩介绍说,大商所豆粕仓单既有厂库仓单,也有仓库仓单,仓库仓单就涉及到了货物质量安全问题。现货市场中,豆粕保质期一般为6个月,流通中的储存期限会更短一些。原来大商所规定期货仓单有效期为1年,同时仓单注册时允许相应货物距生产日期不超过45天,豆粕期货货物在仓库储存的最长时间将有可能超过13个月,长期滞留交割仓库的豆粕有可能会超出保质期,豆粕质量安全存在一定隐患。如果将原来的每年12月份注销一次改为每年分别注销三次,每4个月注销一次仓单,加上允许拟注册的货物可距生产日期不超过45天,豆粕期货货物储存最长时间就会不超过6个月,这更加符合现货市场豆粕储存的实际情况,可以确保在库豆粕的质量安全。
天琪期货分析师赵强表示,一年多次注销也有利于厂库仓单的功能发挥。他介绍说,现行的一年一次注销方式有可能使厂库一年只有一次交割,这既减少了厂库签发仓单的数量,持有仓单者一直不提货也影响了厂库的正常经营,难以安排生产计划,不利于厂库作用的发挥。
据了解,此前大商所已注意到豆粕仓单有效期的问题,相关部门已组织了对这一问题的专项调研。大商所有关人士称,“大商所理事会已对仓单有效期问题进行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