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文调整券商净资本计算标准
2007年08月2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周翀
中国证监会昨日发出通知,对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标准做出调整。其中,证券公司自营股票投资和“其他股权投资”的净资本扣减比例均被提升。业内认为,“其他股权投资”包括即将开始的证券公司直接投资活动。
本次调整的直接原因,系由于从今年7月开始,证券公司全面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其中,股票等金融资产的计量原则发生了重大变化,其风险扣减比例有必要进行调整。同时,新准则改变了会计报表有关项目的名称和顺序,净资本计算表有关项目的名称和排列顺序也有必要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说来,按照新准则的规定,自营证券不再按成本与市价孰低的原则计提跌价准备,而是改为以公允价值计量。考虑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后波动性相比之前增大,为充分反映公司的流动性风险,有必要在计算净资本时提高股票等金融资产的风险扣减比例。”有券商人士表示。
另外,对直投等股权投资扣减比例的提高,恐怕很大程度上是考虑到这类投资的变现难度较大,所以要充分反映其流动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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